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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TNW 訊息,史丹佛大學商學院教授 Shai Bernstein 發表了一篇論文,指出一旦公司上市之後,就容易失去創新優勢。

通過研究超過 2000 家公司近 4 萬項專利資料,對同一年上市的同一領域或者行業的公司之間,以及那些取消 IPO 計劃和繼續 IPO 之路的公司的比較,Shai Bernstein 表示,如果以專利為基準去衡量的話,在 IPO 之後,一些公司的內部創新質量就會下降,公司厲害的投資者會相繼離開。仍然存留的投資者生產力也會下降。

他寫到:“在 IPO 之後,公司傾向於改變政策,通過收購這種方式為公司帶去創新。在 IPO 之後的五年內,上市公司的三分之一專利組合中是通過收購而來。而且在同一時期內,這些專利的質量要比內部發明的專利水平要高。”同時,公司自行推出的專利質量要下降 40%。

除此之外,Bernstein 發現公司上市之後,若 CEO 和董事會主席是同一人的話,公司的創新水平以及對投資者的挽留率要高過那些主席和 CEO 不同的公司。

根據專利系統來評判一個公司的創新水平的確有失偏頗,畢竟創新水平的衡量需要考慮多種因素。這幾年因為專利戰的頻繁,也有人認為專利反而會阻礙創新。至於要不要 IPO 也是眾說紛紜。Zynga CEO 就曾明確表示 IPO 是將公司做大的唯一辦法。但是近來眾公司 IPO 之後成績的喜憂參半讓人們也無法做出絕對的評判,最為典型的就是 Facebook 和 LinkedIn ,前者大起大落,後者穩步上升。也許還是那句話,股市有風險,IPO 需謹慎。

文章來自:愛範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