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2014年上半年,P2P貸款平臺數量約達1208個。2014上半年總成交金額達861.4億,預計2014全年成交量將達2126億左右。iiMedia Research(艾媒諮詢)分析認為,自2013年底集中倒閉潮以來,行業格局不斷洗牌,導致2014上半年P2P貸款交易規模增速較上年有所放緩。2014上半年,受國家鼓勵金融創新的政策利好,P2P貸款平臺在業務模式、流程等方面加以創新,平臺數量持續快速增長。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6月,P2P貸款平臺數量約達1208個,預計至年底達到約1579個;2014上半年總成交金額達861.4億,預計2014全年成交量將達2126億左右。
iiMedia Research分析認為, 自2013年10月-11月的集中倒閉潮以來,行業格局不斷洗牌,導致2014上半年P2P貸款交易規模增速較上年有所放緩。2014上半年,受國家鼓勵金融創新的政策利好,P2P貸款平臺在業務模式、流程等方面加以創新,平臺數量持續快速增長。
2014年上半年,隨著監管部門的積極參與、媒體報導的增多以及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會議的召開,P2P貸款行業的發展受到更多重視。P2P貸款平臺相關監管規範預計2014年底出臺,行業發展進入調整期。
iiMedia Research綜合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6月,P2P貸款平臺數量超過1200個,預計年底將超過1570個。
iiMedia Research 分析認為,2014年上半年,P2P模式逐漸被業界認可。當前P2P貸款市場尚未飽和,行業規範尚未完全確立,近期行業進駐者數量擴大,平臺數量快速增長。預計2014年底或2015年初,隨著相關監管細則的出臺,P2P貸款平臺准入門檻將提高,新的創業者也將趨於謹慎,平臺增速也將放緩。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2014Q1,P2P貸款交易額為384.71億元,環比增長18.9%。2014Q2貸款交易額為476.75億元,較第一季度增長23.9%。預計至2014Q4,P2P貸款交易額將達到693億元。
iiMedia Research分析認為,受2013年底“倒閉潮”的影響,2014Q1的交易規模增長率下滑至18.9%。2014Q2,國內實體經濟起航,季度增長率高達23.9%。預計2014Q3,P2P貸款市場資金趨緊,政府也即將出現監管政策,交易規模增速將再次下滑。至2014Q4,整體交易規模將恢復平穩增長。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2014年6月,P2P貸款市場投資人數規模達45.28萬人,借款人數規模達19.30萬人。2014上半年總投資人數規模為176.70萬人,借款人數規模為63.76萬人。
iiMedia Research 分析認為,2014年上半年,P2P貸款受到持續關注,借款人數和投資人數規模平穩增長。預計隨著借款利率隨著交易規模的增加而降低,借款成本下降,借款人數有可能大幅攀升。但因政府相關監管政策即將出臺,行業面臨大洗牌,一些潛在投資人或持觀望態度,預計短期內投資人規模增速將略低於借款人規模。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2014上半年P2P投資使用者主要集中在華東、華南、華北三個地區,所佔比例分別為30.0%、25.9% 、23.1% ,來自華中、西南、東北、西北等地區的投資人僅佔21.0%。
iiMedia Research分析認為,華東、華北、華南等東部沿海地區民間借貸較發達,知名度較高的P2P貸款平臺相對集中。預計至2015年,東部沿海地區的投資人佔比仍將持續增加。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P2P貸款平臺投資使用者中, 投資風險的大小最受使用者關注,佔比59.0%。其次為“收益率的高低”、“借款方的誠信度”、“ 有實力的擔保”,分別佔比49.4% 、46.9% 與44.6%。至於 “平臺操作的便捷性”的使用者關注度較低。
iiMedia Research分析認為,P2P貸款平臺在產品設計和運營方面須重點關注風控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減少投資使用者風險,以吸引投資人。此外,P2P貸款平臺收益率水平應在合理範圍內浮動,在保證平臺正常運營的同時幫助投資使用者最大化獲利。通過挖掘優質借款資源、提供有實力的擔保等也可有效吸引投資使用者。
iiMedia Research資料顯示,P2P貸款平臺投資使用者最為關注的風險是“貸款不能按時收回”,佔比41.0%。其次是“第三方攜款逃跑”“突發的自身資金週轉需求”“不能有效催款”,分別佔比22.9%、21.7%、14.4%。
iiMedia Research分析認為,當前國內的P2P貸款平臺須重點開發高質量的誠信借款使用者,保證借款資源的優質。在當前的行業環境下,P2P貸款平臺可考慮引進相應的本金保障計劃,在借款人逾期未還款時,採取對投資人先進行墊付等方式保證投資人及時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