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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提出,與衛生計生委等共同釋出依法維護醫療秩序的意見,突出打擊暴力傷醫犯罪。

業內人士認為,最高檢對惡性暴力傷醫事件高度重視,表明了檢察機關堅決依法懲治暴力傷醫事件,保障醫生護士執業安全和合法權益,營造安全行醫就醫環境的決心。

對於醫患雙方來說,發生糾紛該如何解決?或許能從醫患糾紛案件中獲得一些啟示。

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大資料法律研究中心和國雙資料中心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大量涉及醫患糾紛的一審判決書,形成一份資料包告,報告中的資料為我們提供了一種解讀“醫患關係”的視角。報告統計區間為2013至2015年,相關的全國民事一審判決書中可以實現準確解析處理的共7239篇,其中,北京地區共350篇,上海地區共576篇。統計維度包括各時間段文書總量、患者勝訴率、被告醫療機構排名、賠款金額與爭議焦點等。

其中,患者起訴醫療機構的案件佔比約87%,勝訴率約為73%。相關案由中,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佔比最大,約為67.2%,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也佔據較大比例。爭議焦點主要為診斷行為不當和未盡告知義務。

中日友好醫院重症醫學科(ICU)主任李剛介紹說,他本人是北京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成員,過去一旦發生糾紛,就會委託醫學會組織鑑定,然而這種方式並不能得到患者的認可,他們認為都是同行之間的鑑定不可信。因此,又出臺了一個第三方調解委員會,這個途徑也解決不了,患者就會將醫院起訴至法院。

李剛同時提到,據他了解,調解委員會的成功率並不高,並且主動去調解的醫患雙方也很少,多數仍然是直接起訴至法院。

資料包告顯示,從全國被訴醫療機構與賠償金額數字顯示,賠償金最高達百萬元級別,最低的是2000元。

全國人大代表、首屆全國十佳律師秦希燕說,從資料分析看,大量醫療糾紛裁判文書的出現表明,醫患糾紛雙方都已經將法律作為解決問題的極重要選項,尤其是,患者起訴醫療機構的案件佔比約87%、勝訴率約73%,表明患者法治意識的增強和法律手段的運用效果。

拿什麼保護醫生?怎麼營造和諧的醫患關係?李剛和秦希燕等業內人士的共同觀點是,這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李剛認為,患者群體對醫療期望值很高,如果能夠通過媒體的宣傳,讓患者意識到醫療的侷限性,醫療並不是萬能的,也許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醫生患者的關係。此外,醫院需要向患者提供與其自身醫療級別相適應的醫療服務等。

“處理好醫患關係,首先是要醫患雙方充分互信,畢竟醫患糾紛的產生有眾多因素。我認為,解決醫患糾紛還是要走到法治的軌道上來,醫患糾紛雙方要習慣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和解決糾紛。”秦希燕說。

“資料提到,爭議多因診斷行為不當和未盡告知義務。由於病人和醫生之間往往存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病人很難理解醫學上的一些專業問題,因此為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矛盾糾紛,醫院要體現出對病人充分的關懷,和患者進行充分的溝通,將醫療風險全面地向患者講透。”李剛說。(記者:高潔、塗銘、陳文廣、熊琳,實習生鄭芳芳 尹偉亦有貢獻)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