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發行商仍然難以從數字音樂中獲得足夠的收入,網際網路廣播服務公司Pandora(潘多拉)也在對抗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以下簡稱ASCAP),希望拒絕提高數字音樂播放的版權費率。ASCAP是Pandora最主要的版權授權機構之一。
去年,Pandora向唱片公司支付了3.13億美元,相當於全年營收的49%,但只向發行商支付了大約2600萬美元,相當於全年營收的4%。Pandora一直難以實現盈利,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每播放一首歌曲,就要支付一定的授權費。因此,Pandora通過音樂播放獲得的廣告收入,需要高於版權費才能實現盈利。但問題在於,每次有使用者播放音樂時,它需要支付的版權費總是高於獲得的廣告收入。
目前,Pandora向授權機構ASCAP支付的授權費為年營收的1.85%,這是該公司每年向發行商所支付的4%營收的一方面。但現在ASCAP希望Pandora提高這個比例。有媒體指出:“五位碧昂絲和克里斯蒂娜·阿奎萊拉這樣的巨星的歌曲,一年在Pandora上的播放次數為3300萬次,但只獲得了587.39美元的版權費。”
但是版權費的提升必將威脅Pandora的財務生存狀況。理論上講,版權費增加可以導致公司陷入破產困境,因為公司支出直接來源於營收。Pandora指出,該公司向ASCAP支付的版權費比例不應高於傳統的廣播公司,後者的支付比例為營收額的1.7%。Pandora的主要收入來自於廣告,它認為本地廣播服務站應當是它最直接的競爭對手。
現在美國地區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將就自由市場環境下Pandora應向ASCAP支付的版權費率做出裁決。這將是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為Pandora的業務模式就取決於較低的版權費率。
via:騰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