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99IT 3群嘗試性的通過群郵件開展了每週專題討論,現把第4周精華摘取總結如下,感謝各位群友的熱烈討論。歡迎您加入3群:165585287。更多歷史回顧請關注199it官方網站。

 

【編號】199IT_03_004

【時間】20120417-20120423

【內容】牆裡牆外的移動網際網路

【主持人】Reynold( http://weibo.com/chizhenwei

【摘要】同樣是一週,牆裡牆外的移動網際網路故事卻在用不同事件來詮釋特色。

國內:上週,網易譴責騰訊的新聞客戶端2.0版本抄襲網易新聞客戶端,稱騰訊新聞客戶端在頁面佈局、跟帖樣式、互動設計等方面都與網易新聞客戶端雷同,並計劃向蘋果應用商店投訴。騰訊則回應其產品採用了蘋果推薦的大量互動設計方式,並進行大量創新。而在16號,大眾點評官方發表宣告稱,網易近日上線的移動應用“飯飯”大量抄襲大眾點評的內容,大眾點評要求其立刻停止抄襲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自覺下架應用,否則將採取相關的法律措施。

國外:同樣是上週,Facebook閃電收購Instagram,耗費10億美元巨資。而Path獲4000萬美元B輪融資 估值2.5億美元。

似乎每個人都能對國內網際網路的環境憤慨幾句,侃“剽客”騰訊,贊“黑馬”Path……,從你的視角,你如何看待牆裡牆外的移動網際網路世界?

說明:每週一我們將精選1個話題作為大家討論的主題,討論主題將以群郵件的形式傳送,討論時間限定為一週,歡迎大家積極參與討論。鑑於群郵件過多會影響大家,請大家濃縮自己的語言,切勿灌水,否則出現兩次就會被清理出群。您的觀點內容與言語方式,都是您維護個人形象與行業內涵的標誌。請您珍重維護。

 

運營-4s店  4月20日 13:42

說點題外話,昨天360提交了德勤的財務報告,股票在納斯達克大漲16%,說明精準的投資者還是能認清山寨和原創核心的區別!相信大家都會認識到原創和企業自己造血功能的重要性,未來的日子也會越來越來好!

 

叢林戰間  4月20日 13:05

根植於社會文化深處的東西,沒有這樣的一種智慧財產權的意識。

 

isar李福東4月20日 12:58

這就是所謂的“拿來主義”,我們文化中就缺乏對他人成果尊重的基因。各家都在跟隨世界潮流,難免撞車。騰訊由於體量大,他的“山寨”使其他開發者恐懼,卻因為3Q大戰而給其他開發者進行公關的機會。

我們缺乏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這種爭鬥未必是壞事,它可能促進我們的市場環境更好。最近某開發商說到自己的產品在appstore中的定價策略是“國外收費,國內免費”,場下掌聲一片,但我卻感到一絲絲悲哀……

 

策劃-Ray  4月19日 14:13

劣幣驅逐良幣。前幾天網上熱炒的“音樂著作權”事件,引發許多音樂人的不滿。可見,對於原創行為的保護,我們的法律有多麼的不健全。

試問,這樣的環境中,作為一個企業,一個對員工和股東負責的企業,要如何賺取利潤的最大化?至於3Q大戰,網易騰訊口水戰,其實都可以看成一場利用騰訊知名度製造的的市場公關。企業的抄襲模仿和使用者的使用盜版已經構成了完整的鏈條體系,深入人心。說到抄襲,大家都應該臉紅,包括使用者。所以,面對“改善浮躁,打造創新氛圍”這樣一個話題,企業需要負起責任。同樣,消費者和政府也應當負起各自的責任。

 

運營-園園園田  4月17日 14:24

創新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除了產品創作的靈感外,還需要對使用者需求和市場現有產品作深入瞭解和調查。而“抄襲”方式提高了產品出產的速度和減少了新產品對市場需求的適應力的風險,不可否認是最省事的方法,對於本身具有大量使用者的騰訊來說更是如此。騰訊抄襲的是產品內容的核心也是利用別人挖起的使用者需求,再在這核心的內容中創造大量的微創新,如此大的公司對於使用者體驗優化和各個方面也是有一定的實力,和那些完全複製原產品的企業來說讓人可理解一些。 而且,感覺整個牆內,抄襲、山寨都是慣有手法了,風氣形成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國內國外各方面風俗風氣不同,國外對於創新和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和尊重意識較強。Facebook收購不僅是Instagram這個產品,長遠的意義上來講收購的是一隻優秀能創新和實現創新需求的團隊,而Path的投資公司也是一樣。牆外看準看清了創新才是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純屬個人觀點。

 

小勝  4月17日 12:05

在中國內地沒有什麼抄襲不抄襲的,扯這些有的沒有,還不如把使用者做起來,有使用者才是王道,網易說騰訊抄襲他的,人家還說網易抄襲CNN的呢。。。。而問題又來了,如果在國內你把使用者做起來了,並不會像Instagram一樣被巨頭收購,而是被巨頭模仿(說句不好聽的就是山寨),最最幸運的就是賣個白菜價….這樣一來就很茅盾…所以在中國網際網路個人感覺是個怪圈

 

產品 – 3  4月16日 23:47

急功近利,浮躁在移動網際網路上體現的更為明顯,為了更快的發展,扼殺對手,資本(優質福利、待遇爭奪人才)及各種關係資源(各方面推廣資源衝量)在這行也體現的更明顯,出現了很多不正常的行為,豬都沒養大就想著殺,創業耐心明顯不足。

抄襲目前只想到以下三個方面:

1 硬體限制:手機就這麼大螢幕,發揮空間並不大,在本身就沒有多少創新氛圍的環境下,互相抄襲也成為必然。舉例:幾乎所有的APP都有下拉重新整理這個互動,這個本身好像是twitter的專利;

2 人才來源:創業團隊多來自於成名網際網路企業,人才多來自於固定的幾個派系,產品設計思路、UI必然較為接近

3 產品風險:在忽視版權問題前提下,以國外已有的成功產品,稍加改造的必然比較容易成功,在設計、開發、運營、推廣等各方面都較為容易,就算是最終上市路演老外也會比較容易接受,君不見專業做空機構渾水對360是多麼上心,周教主數次半夜發稿打嘴仗,雖然效果一般,但確實是個討人厭的蒼蠅。

PS:本來還想往大的社會形態、教育方面扯下,就暫時不發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