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香港《亞洲週刊》刊載文章指,我們活在一個“分享的年代”,但是讓你什麼都可以拿出來跟別人“分享”的社交網站推廣的,是一種盲從附和的羊群心理,更是一種虛假和強制性的親密;它們鼓吹的,是一種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的生活方式,它永遠無法呈現人的個性及彼此間細微的差異。

文章摘編如下:

我們活在一個“分享的年代”(the age of sharing)。跟別人互通訊息和交流思想,本是尋常事;但不假思索地將“share”說成“分享”,卻是不要臉地將一種“虛假和強制性的親密” (false and enforced intimacy)像毯子那樣往別人身上蓋。

這種偽善和虛情假意已經變成無處不在的時代特徵(sign of the times):新知舊雨每天在Facebook鉅細無遺地與你“分享”他們的生活。在任何一個有人想你發言的場合,總會有人以“分享”為名向你“逼供”。 什麼都可以拿來分享,世界彷佛變成了一個巨型的換妻俱樂部。

分享一詞當然不是由Facebook所創,但這個詞今日像傳染病那樣流行,它難辭其咎。創辦人祖克伯(Mark Zuckerberg)多次強調,Facebook的存在意義,在於為使用者提供一條極之方便又非常有效的途徑,使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各式各樣的聯絡與分享。

它幾年前推出的Open Graph號稱網際網路有史以來最具改造力的發明,最大的功能就是可以讓使用者一覽無遺,知道同輩及朋友最近看過什麼電影、書籍和電視節目,以及光顧過哪一家館子和酒吧;好讓他們可以跟著去做。在這個意義上,讓你什麼都可以拿出來跟別人“分享”的社交網站推廣的,是一種盲從附和的羊群心理(pack mentality);它們鼓吹的,是一種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的生活方式。

安妮塔•埃爾貝斯(Anita Elberse)是哈佛商學院市場營銷系工商管理學副教授,她在新書《大片效應》(Blockbusters: Hit-making, Risk-taking, and the Big Business of Entertainment)中指出,人的本性合群,見獵必然心喜,見賢必然思齊,所以才會出現那麼多的流行曲、賣座電影和暢銷書。這也許是事實,然而,倘若我們只懂得用合群性來界定人性(define humanity in terms of sociability),社會和文化就會變得庸俗不堪。試想,一個只有《阿凡達》、《哈利波特》和Lady Gaga的世界,不就是一個由“合群”這個暴君統治的世界嗎(the tyranny of the social)?

分享不是“你做什麼,我也做什麼”(Sharing is not doing the same thing)。只有各自不同但是可以和睦相處的人——英文叫做different but compatible——才可以進行真正有意義的分享。從最簡單的邏輯說起,一個沒有個性和自我的人,可以拿什麼跟別人進行有意義的交流和溝通呢(How can you share yourself if you don’t have a self)?

的確,我們要在網上的虛擬世界存在並擁有一個明確身份,便先把自己縮小、壓平和簡化,以符合計算器一套獨特的描述語言。最早提出“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一詞的電腦科學家及軟體設計師拉尼爾(Jaron Lanier)說得對,即使最先進、最聰明的計算器軟體,也無法捕捉到人的個性及彼此間細微的差異。它擅長做的,是把有關各人的資料收集、組織、分類和展示出來。問題是資料——不管多詳細或多瑣碎——永遠無法完全呈現現實(Information under-represents reality),而生命也絕不止是個資料庫(Life is not a database)。

“分享”成為今日社會的流行語,不知馬克思泉下有知會有何感想。財富與土地的共有和合用,是共產主義的特點。它的大同理想,是馬克思在1875年發表的《哥達綱領批判》(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me)提出“各盡所能,各取所需”(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正是“sharing”的最高境界。

在馬克思眼中,資本主義不道德,因為它合法化和常態化資本家對工人勞動力剩餘價值(surplus value)的剝削。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勞資之間的真正分享,根本沒有可能。

改不了資本主義權力分配

網際網路和社交網站的檔案共享技術(file sharing technology)當然是馬克思所無法預料,甚至無法想象的。可是,這些技術沒有改變也改變不了資本主義制度的權力分配,以及剝削者與被剝削者關係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