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研究資料顯示,2012年,Google廣告營收已達437億美元,Facebook廣告營收已達22億美元。Pivotal資料顯示,如果除去Facebook和Google的搜尋、展示和流量獲得成本(TAC),美國網路廣告市場規模僅為124億美元,年均增長速度僅為1%。
投資銀行Pivotal Research分析師布賴恩·維塞爾(Brian Wieser)表示:“如果你將Google和Facebook排除在外,那麼網路廣告市場就幾乎沒有增長。它們幾乎佔據所有份額,雅虎和AOL則一直處境艱難。”例如,作為網路廣告市場的最大領域,美國搜尋廣告市場規模約為190億美元,而Google的份額約為95%。第十屆美國廣告產業Advertising Week大會即將開幕,網路廣告市場的分配不平衡問題卻日益突出。
從表面上看,美國網路廣告市場增長迅速,但真實的資料讓人瞠目結舌。美國互動廣告局(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統計顯示,2012年美國網路廣告市場規模增長15.5%,達366億美元。2011年,這個數字為317億美元。
儘管數字廣告市場規模飛速增長,但曾經的巨頭AOL和雅虎與增長機遇失之交臂。2003年,美國網路廣告市場規模為70億美元,搜尋廣告規模僅為25億美元。回望過去,儘管瑪麗莎·梅耶爾(Marissa Mayer)近來表現出色,但頗具爭議的特里·塞梅爾(Terry Semel)在任期間似乎正是雅虎的黃金時代。
2003年,受到收購搜尋引擎Overture影響,雅虎全球廣告總營收達13.22億美元。2012年,雅虎廣告營收為41億美元。但是,雅虎廣告業務的增長速度遠不及Google。10年前,Google廣告營收僅為14.2億美元。
2003年,AOL網路廣告營收為7.87億美元。2012年,這個數字為14.2億美元,10年間其廣告營收甚至沒有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