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1.1

關於“童年”的產生

波茲曼指出,“童年”的概念直到歐洲文藝復興時才被提出,而在這之前的中世紀,“童年”是不存在的。由於15世紀中葉印刷術的發明而創造了一個全新的符號世界,這個全新的符號世界要求確立一個全新的成年概念,因此“兒童”便從成人的世界中被驅逐出來了。“自從有了印刷術,未成年人必須通過學習識字、進入印刷排版的世界,才能變成成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必須接受教育。”波茲曼又指出,“並且像一切社會產物一樣,它的持久存在並不是必然的。”這指的是,在電視媒體盛行的時代,成人的世界被毫無保留地向兒童開放,結果兒童原本十分珍視的“讀寫、教育、羞恥心”則變得一文不值,這直接造成了“兒童”概念的趨於消失。

波茲曼認為是技術的出現將兒童與成人區別開來:在印刷時代,兒童必須先學會識字,才能走向成人化。他同時也提出疑問,“有沒有一種傳播技術具備某種潛能,足以保持童年存在的需要?”波茲曼自己給出的答案是,“唯一具備這種能力的技術是電腦”。因為“為了設計電腦程式設計,人們基本上必須學習一種語言。這意味著人們必須掌握複雜的分析技能,類似於一個完全有文化的人需要具備的技能”。這樣的觀點在當今顯然已經不再適用了,廣大受眾早已告別了電腦程式設計的時代,那些複雜的程式程式碼只出現在工程師的電腦裡。

當今社會中的電子媒介與兒童

在當今社會中,能夠熟練使用電腦仍是需要一定技術的,比如需要識字、會打字、知道一些基本的設定,即使僅僅瀏覽網頁也需要這些基本技能。然而在知識大爆炸的當今社會,這些基本技能還能否成為將兒童剝離成年世界的技術隔閡呢?

由於電腦集聲、光、影像於一體,對兒童的感染力較大,有的孩子兩歲時就能相對熟練地使用滑鼠,並會使用某些功能,如附件中的畫筆工具。雖然這只是使用電腦能完成的極簡單的事,可也證明了兒童甚至是幼兒使用電腦並不是難事,電腦的准入條件並不是高不可攀的。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調查報告,中國網民規模已達到4.85億,其中10歲至19歲的網民佔26.0%,而年齡在10歲以下的佔1.3%,也就是有600多萬10歲以下的兒童經常使用電腦。由此可見,在識字率大量提高、識字年齡逐漸下降的現代社會中,隨著資訊科技的廣泛普及,簡單的技術操作已經不能成為區別兒童與成年人的界限。並且在技術不斷革新的今日,已經湧現出了越來越多的高科技電子產品,這些高科技產品類似於一種運用技術的平臺,它們對受眾並沒有產生任何技術隔閡,反而拉近了受眾與繁複技術的距離,使任何人都能夠簡便地操作,兒童也不例外。

麥克盧漢認為,印刷時代迫使人們以線性方式處理資訊,而電子傳播形式與印刷技術則完全相反。比如網上的文章有很多的超級連結,會把受眾的注意力從主旨轉向其他不相干的問題,這樣的傳播方式是非線性並且缺乏邏輯演繹的。而今天的孩子到了上學年齡時,早已用非線性和聽覺的方式飽嘗了不計其數的電子資訊,等到在教室裡遭遇典型的印刷式教育體系,自然會難以適從。麥克盧漢指出,今天的孩子上學後會發現,因為電子媒介,教室外的資訊水平遠遠高於教室內了。在某種程度上,今天的孩子覺得上學是對他們教育的一種干擾。由於日常大量接觸“非線性”的媒介資訊,兒童變得缺乏耐心、急於求成。比如尋找某一問題的答案,當代兒童更傾向於使用網路搜尋引擎而不是從書本中找尋答案。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今孩子對待學校與老師的態度與20年前大相徑庭。由於能夠輕易接收到外界的大量資訊,現在的孩子敢於對老師教授的知識產生質疑、敢於去質疑老師的“權威性”。像這樣學生知道老師所知道的一切,也就無所謂學生和老師之間的差別了。可見,孩子作為“兒童”的許多特質已經消失。通過搜尋引擎,他們甚至在某一領域的知識量可以很輕易地就超過成年人。在知識的分野中,兒童與成年人的界限愈加模糊,兒童已經失去了作為兒童應有的懵懂與“無知”。

作為“催化劑”的網路世界

通過網路等電子媒介,兒童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輕易接觸到各種各樣的“情境”。梅羅維茨在他的《消失的地域:電子媒介對社會行為的影響》中說道:

“電子媒介將許多不同型別的人帶到相同的‘地方’,於是許多從前不同的社會角色特點變得模糊了。由此可見,電子媒介最根本的不是通過內容來影響我們,而是通過改變社會生活的‘地理場景’來產生影響。”

也就是說,身處於網路世界的兒童可以通過滑鼠輕觸便可以將自身置於不同的“地理場景”中,去體驗不同的資訊環境。在這一過程中,網際網路能夠有效地重新組織社會環境,從而達到對受眾的影響,引起受眾行為的變化。值得指出的是,在受眾置身於媒體所營造的“真實場景”中時,幾乎能夠體驗到這個場景中所發生的任何情感,即發生“移情作用”。這種聯絡一旦建立,無論媒介人物的感受如何,受眾都能夠收穫到類似的感受。

學者格蘭·斯帕克斯指出:“人類情感經歷的過程,是在較長時間裡慢慢展開的過程,而電視之類的媒介如此快速地展示人類的種種情感反應,表明新技術似乎在干涉和迷惑人類慢慢經歷情感的傾向。”通過電子媒介,人們常常感受到“自己在以人為的速度飛速跨越不同的情感狀態”。而在現代社會中,兒童正通過電子媒介大量接觸和體驗著本不屬於他們的“情感狀態”,網路中大量的色情、暴力、恐怖的內容使兒童僅僅坐在電腦前便開啟了進入成人世界的大門,在情感經歷上便越來越早熟。電子媒介作為一種“催化劑”,使兒童通過接觸媒介便快速地經歷了成長的漫長過程,這種“催化劑”使兒童的心理過早成熟,縮短了由兒童走向成人化的時間。電子媒介建立了“地球村”,使人類又迴歸到了“部落狀態”。這也就導致成年人世界中的“祕密”可以通過電子媒介毫無保留地展現給兒童;在模糊了年齡的網路世界中,兒童可以以成年人的身份來到成年人的世界中。由於網路的“匿名性”,兒童應當珍視的“羞恥心”也不復存在,他們可以和成年人一樣參與到成人的各個生活層面之中。

新興媒介對兒童的影響

相較於監管、審查較嚴格的電視節目來說,網路是一種更加自由的傳播媒介。近年來興起的“微博”是一種人人都能釋出新聞的“自媒體”,由於缺少監管,釋出在微博上的資訊良莠不齊。微博這個強大的自媒體平臺展露給兒童受眾的是時時刻刻發生在成年人世界中的種種真實事物,資訊的及時釋出與大量湧入使媒介監督的缺乏愈加凸顯。由於時滯性,網路中的把關人往往無法在第一時間內刪除那些具有不良影響的資訊,甚至他們為了賺人眼球往往不願意及時刪除那些低俗資訊。並且,由於網路的及時性與隨意性,作為監護人以及把關人的家長通常很難及時地瞭解到孩子對不良資訊的接觸情況。

青少年犯罪率不斷上升以及低齡化的趨勢乃至各種三俗事件的發生,說明青少年乃至兒童在網路這個“大染缸”中被浸淫了太多成人化乃至低俗化的色彩。然而兒童並不具備有效且有選擇地駕馭媒介、識別資訊的技能,因此他們在主體上已經不知不覺地進入成人領域,失去了作為兒童的“權利”。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卜衛教授指出:“兒童應享有健康、安全、精神充實的童年生活。這是兒童的基本人權之一。”在網路世界中,暴力、色情、低俗的內容無從杜絕,對於兒童的這一權利便無從保證。網路的複雜性剝奪了兒童享有童年的權利。

兒童在網路中的形象

不僅如此,兒童在網路中的形象也與在傳統媒體甚至是電視上的形象相去甚遠。兒童在網路中的許多形象不僅僅如波茲曼所說的被“成人化”了,而且更是被灌輸了成人的意志,甚至被創造出來反諷現實,行使著成人對現實世界的批判功能。在微博中被轉發的很火的網路成人漫畫中,有不少主角是兒童。與電視媒介中典型的“小大人”、模仿成人的形象不同,網路中的兒童有著很明顯的兒童的外形,似乎過著我們熟悉的應屬於兒童的日常生活,然而其言行舉止,尤其是有性隱喻的內容的放肆程度卻令成人大跌眼鏡。釋出這類資訊的博主自然是為了博得點選率,然而這也無形中改變了成人對兒童的看法,也改變了真實世界中的兒童。網路中兒童的形象通常是掌握著話語權的成年人塑造出來的,而這與現實中真正的兒童是相輔相成的。我們無從斷定,當今沒有“羞恥心”的兒童是先出現在網路媒體中還是先出現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只能說,這二者是相互促進的。

過於普通的少年兒童形象已經無法存在於網路,因為為點選率而生的網路文化無法容忍不能吸引眼球的形象存在。網路作為社會的“解壓閥”,其功能已經被現代人所濫用,肆意宣洩自己對社會以及他人的不滿,而兒童也淪落為其調侃社會的物件。網路在形成輿論中擁有強大的力量,而一些非理性的輿論同樣也大有市場,兒童的形象便淹沒在這非理性的輿論之中,他們抑或被人貼上了道德主義的標籤,承擔了太多不屬於兒童的社會責任;抑或被成年人直接剝離了“羞恥心”,成為低俗的玩物。

摘自: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