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導,Google發言人吉娜·威克利·約翰遜(Gina Weakley Johnson)表示,“數週前”Google Play下載量就超過150億次。Google 1月份在釋出去年第四季度財報時表示,Google Play(當時還被稱作Android Market)下載量達到110億次。之後,Google一直沒有披露過Google Play下載量。

蘋果iTunes下載量2011年7月份達到150億次。蘋果最近公佈的iTunes下載量是今年3月份達到250億次。進行簡單的數學計算表明,每月Google的Android應用下載量約為10億次,蘋果iOS應用下載量約為12.5億次。Google Play中有約50萬款應用,蘋果App Store中有約60萬款應用。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月底,Google向開發者支付的分成為3.2億美元,蘋果支付給開發者的分成高達40億美元。

資料顯示,3月份蘋果App Store下載量下跌了30%。

對於Google而言,應用下載量增長有雙重好處。其一,下載量大向開發者表明,Android是一個活躍的平臺,開發者可以繼續為它開發應用;其二,Google可以銷售更多的廣告。

甲骨文訴訟Google侵權案的法庭檔案表明,截至2010年年底,Google的Android業務是虧損的。資料還表明,Android業務營收的絕大多數來自廣告,應用銷售所佔比重較低,但在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