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導,網路遊戲等同預繳式消費,供貨商“Game over”便難以追討賠償!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收到逾130宗有關網路遊戲投訴,較前年急升53%,追討金額近80萬元(港幣 下同)。

部分網路遊戲收費不菲,香港消委會去年收到136宗有關網路遊戲投訴,涉及金額79萬多元,主要涉及購買點數卡後遲遲未收貨,加裝外掛後服務受阻 等,投訴個案較前年的89宗上升53%。有投訴人鍾情某一香港本地供貨商提供的網路遊戲,過去四年開設20多個賬戶,以不同角色進行遊戲。由於該供貨商以 “終身任玩”作宣傳,但去年突然停止營運,事主有感被欺騙向消委會投訴,追討金額高達25萬元。

投訴人趙先生為求在網路遊戲內儘快升級,向遊戲供貨商購買“點數卡”,先後花費1.5萬元購買點數升級。但當事主升至132級時,驚覺所得到的防禦 技能比122級時還要差。他不滿遊戲物品名不符實,要求退錢被拒,於是向消委會求助。另一投訴人錢小姐以353元購買了一網路遊戲的3張點數卡,其後她發 現不能夠為遊戲賬戶儲值,向遊戲供貨商反映後雖然可儲值,但獲得的點數又比原本少,遂向消委會求助,其後獲供貨商全數發還應得點數。

孫先生亦是網路遊戲公司長期客戶,前年開始發現供貨商的遊戲出現故障及漏洞,致遊戲進行時嚴重失衡,遂多次投訴,一個月後更被供貨商封鎖,指事主利用遊戲漏洞或外掛進行遊戲,違反規則,但當事人否認,雙方談判不果,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副主席何沛謙表示,網路遊戲用儲值方法,讓用家大灑金錢,他呼籲,消費者參與網路遊戲時,避免投放大量金錢,因為供貨商隨時單方面更改遊戲設定、角色配置或道具使用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也謂,香港本地網路遊戲供貨商一旦結業,消費者已難以追討賠償,當涉及海外公司時,受區域範圍限制,消委會更難介入追討,呼籲消費者應理性瞭解遊戲細節。

文章來自:so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