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知名商業雜誌《FastCompany》網路版近日刊載長文,講述了1992年到2013年之間的蘋果設計口述歷史,其訊息來源是那些曾在蘋果供職並幫助其一步步走向今日輝煌的人們。文章指出,蘋果是這一代最偉大的商業故事,而這個偉大故事背後所對映出的是一個設計上的傳說。

以下是這篇文章的全文:

“這就是我們的標誌(This is our signature)。”蘋果在其最新的電視廣告中這樣宣稱,這個所謂的“標誌”指的是其產品背面銘刻的那幾個熟悉的字詞:“蘋果設計,來自美國加州。(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這則廣告符合自1984年超級碗廣告以來的蘋果一貫傳統,也就是看起來像是說了很多,實際上真正披露的東西卻很少。這家總部位於庫比蒂諾的公司是世界上最具有求勝心的公司之一,同時也是世界上最注重保密性的公司之一。

如果說有一件事情是蘋果執行長蒂姆•庫克(Tim Cook)不希望人們知道的,那就是蘋果所謂的“標誌”背後隱藏著什麼。這種諱莫如深的態度所帶來的結果是,大多數人在想要對蘋果的設計作出解釋時,到最後都變成了對這家公司37年的複雜歷史進行濃縮和刪減,然後歸結為簡單(simplicity)、質量(quality)和完美(perfection)這樣的字眼——彷如只有蘋果才抱有這樣的志向,而其他公司都統統不是。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蘋果首席設計師喬納森•艾維

鑑於這種情況,Fast Company決定著手彌補這種缺陷,而這並非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自從喬納森•艾維爵士(Sir Jonathan Ive)在1996年接管蘋果旗下工業設計集團以來,已經有幾位彌足珍貴的設計師離開,其中兩人離職,三人已過世。我們與那兩位已經離開蘋果的設計師進行了對話,此外還跟其他數十名長期供職於蘋果的資深員工進行了交流。最後我們所發現的結果是,過去二十年時間裡最偉大的商業故事——也就是蘋果如何利用其設計能力從瀕臨破產到成為全世界市值最高的公司——完全被誤解了。

外界人士傾向於作出一種假設:正是由於長期擔任執行長的已故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在生前堅定地擁護硬體和軟體無縫合作的產品,才讓蘋果本身成為了協作的典範;但是,事實經常都與假設相反。

更重要的是,賈伯斯在1985年被放逐、隨後又在1997年重掌蘋果大權,這種神話般的故事讓一個事實變得模糊,那就是令這家公司涅槃重生的大多數關鍵設計工作其實是在賈伯斯負責運營Pixar和NeXT期間開始的。艾維在1992年加盟蘋果,賈伯斯曾對他有過這樣的評價:“除我以外,他比蘋果公司裡的其他任何人都擁有更加強大的操作能力。”而自從在2012年開始涉足軟體領域以來,這位工業設計師現在已經變得更加強大。

不管是艾維還是蘋果公司內部的其他任何現職員工,都不願對這篇文章所記錄的東西發表評論。其結果是,與你以前曾經讀過的蘋果相關故事相比,本文所講述的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在這裡所講述的是一段有關蘋果設計的口述歷史,是對蘋果“標誌”的解碼,而這種口述歷史的訊息來源則是那些曾經幫助創造過蘋果“標誌”的人。

這段歷史可以追溯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當時賈伯斯將電腦比作“心靈的自行車”(bicycle for the mind),而這個比喻在後來成為了蘋果設計的“試金石”,表達了這家公司的一種抱負,那就是將高科技產品變成簡單而容易讓人親近的裝置。在賈伯斯1985年被驅逐以後不久,蘋果就取得了一些商業上的成功,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感謝哈特姆特•艾斯林格(Hartmut Esslinger)麾下青蛙設計公司(Frog Design,現名為Frog)所做的工作。

但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艾斯林格追隨賈伯斯去了NeXT;在隨後的九十年代中,蘋果作為一家缺少特色的個人電腦廠商而逐漸陷入了困境,其市場份額大幅下降。我們與前蘋果設計師及其他資深員工之間的對話就是從這些黑暗的日子開始的,當時一位來自英國的年輕工業設計師來到了蘋果,在他的激勵之下,少數意志堅強的人們試圖堅持賈伯斯的理想,帶領蘋果走出絕境。

1992年:“於此長眠者是聘用了喬納森•艾維的人。”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蘋果工業設計集團創始人羅伯特•布倫納

蘋果工業設計集團創始人、Ammunition創始人及Beats耳機的設計者羅伯特•布倫納(Robert Brunner):有時候我會開玩笑說,當我死去以後,我的墓誌銘應該這樣寫:“於此長眠者是聘用了喬納森•艾維的人。”艾維曾出現在我以前的公司Lunar,那時他是一個安靜而有禮的英國男孩,而他不僅是設計出了很棒的東西,而且還在實際上作出了那些東西。當時我就想,這就是我的團隊所需要的人。

當我在1989年到蘋果工作時,我給艾維打了個電話,問他是否有興趣也到蘋果來,但被他拒絕了。後來,他開創了自己的公司Tangerin。1992年,我聘用Tangerin開發了一個名為Juggernaut的移動專案。不得不承認,我會聘用這家公司的部分理由就是想要看看是否能讓他對蘋果感興趣。Juggernaut開發了一些很棒的模型,然後艾維在一個風和日麗的週末來到加利福尼亞,展示他們的作品。那時我再次詢問他是否有意加盟蘋果,然後他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高階工程設計師、艾維聘用的首位設計師托馬斯•邁耶霍夫(Thomas Meyerhoffer):那時我們想要推動創新,使其成為蘋果的競爭力工具,但沒人真正瞭解設計能做到什麼程度。在當時的設計團隊中有一種迫切的慾望,想要證明蘋果是與眾不同的,蘋果一直都是與眾不同的。

布倫納:邁耶霍夫當時負責開發eMate。我們取出了(平板電腦原型)Newton的內部硬體和作業系統,然後將其放在一個蛤殼裡,當時的想法是創造出一種針對兒童的簡易電腦,而那就是半透明的、球根形狀的iMac的開始。

邁耶霍夫:人們以前看到的所有筆記本都是方方正正的一大塊褐色塑料,而我想要讓這種產品看起來更輕而且好玩。因為沒人知道那些褐色的盒子裡裝的到底是什麼,所以我想要給人們帶來一種感覺,讓他們覺得裡面有一些充滿智慧的東西。於是我就使用了半透明的塑料,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做到那一點。其結果是,這種設計給那種產品帶來了更多的生命活力。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蘋果工業設計創意負責人、現任英特爾工業設計副總裁薩茨格爾(Doug Satzger):

我們曾設計過許多很酷的概念,但在(時任蘋果執行長的)吉爾•阿梅里奧(Gil Amelio)眼中,設計什麼也不是。當時的蘋果是一家以營銷為推動力的公司,重點並不在設計上,甚至也不在交付一種產品中。所以那時我的想法是,如果這種情況繼續下去,那麼我很可能應該會選擇離開。艾維也這樣覺得,我們曾討論過如果此事真的發生,那麼整個團隊將去往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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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軟體部門中的情況甚至開始變得更加糟糕,那時蘋果的作業系統已經被遠為優越的Windows 95所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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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Mac作業系統人機介面集團經理、現任谷歌使用者體驗總監科德爾•拉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當時有一個代號名為Copland的專案,這個專案所開發的產品原本被認為是蘋果的下一代作業系統。但是,它很可能是蘋果內部有史以來管理最差的一個專案。情況在兩年以後變得很明顯,那就是這種產品永遠都不會上市銷售。

前Mac使用者體驗集團設計總監、現任黑莓使用者體驗副總裁丹•林賽(Don Lindsay):那之後不久,蘋果就收購了NeXT——當然,賈伯斯也隨之回到了蘋果。

1998年: “好到會讓人想要舔一下。”

蘋果以4.29億美元的價格收購NeXT的交易在1996年12月份宣告完成。在隨後一年的夏天,賈伯斯被任命為蘋果的臨時執行長。 在1996年,艾維接替布倫納出任蘋果工業設計集團負責人,而在賈伯斯擔任臨時執行長以後,他所採取的第一項舉措就是與艾維合作,對蘋果的桌上型電腦進行了重新設計。在那時,艾維只有30歲。

薩茨格爾:為了賈伯斯與我們的首次面談,我們對自己的工作室進行了大掃除。我們都知道賈伯斯嗓音洪亮,但也知道他想要自己說的話只有正在與他交談的人才聽得到。當他走進門時,我們開啟了音樂,這樣一來他的話就只有正在與他交談的人才能聽到了。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蘋果包裝創意總監傑夫•澤沃納

前蘋果包裝創意總監、現任雲端計算筆記應用Evernote副總裁傑夫•澤沃納(Jeff Zwerner):當時艾維照顧到了方方面面的問題,想要讓賈伯斯感到舒服——從穿什麼衣服到播放擁有強烈動感的鐵科諾音樂莫不如是。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則是,如果賈伯斯走了進來,那麼所有人都必須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到工作室的另一邊。

前蘋果硬體工程高階副總裁、現任亞馬遜董事會成員喬恩•魯賓斯坦(Jon Rubinstein):賈伯斯在那個工作室裡呆了很長時間,因為那裡讓他感到開心。對他來說,運營蘋果能帶來的樂趣不如跟設計團隊廝混在一起大。

薩茨格爾:賈伯斯告訴我們說,他想要一臺聯網電腦。那時他的女兒正要上大學,他想要開發一種足夠好的電腦,能讓她帶到學校裡去。他的想法是,應該開發出一種不需要硬碟的產品。

魯賓斯坦:聯網電腦的想法最終沒能成真,因為那時沒有足夠的頻寬。原始的設計看起來像是縮小版的iMac,下面有一條能用來放置鍵盤的坑道,因為內部幾乎沒什麼東西。

前蘋果廣告代理商Chiat/Day創意總監、現為作家兼顧問的肯•西格爾(Ken Segal):我們第一次看到iMac的原型機時都驚呆了——就像是有人舉起了一塊布,然後你能看到電腦的“內臟”那樣。看起來真像是卡通版的未來。

從事蘋果專賣店設計工作的建築設計公司Eight聯合創始人蒂姆•科比(Tim Kobe):賈伯斯對一個事實非常敏感,那就是iMac的核心概念在於思想上的轉變,凸顯顏色和個性化等特徵。

薩茨格爾:我們設計出了半透亮藍(Bondi Blue)iMac,然後賈伯斯上臺宣佈推出那種產品。剛一下臺他就說道:“我喜歡iMac,但顏色錯了。”

前蘋果Lisa集團營銷和產品經理、EA創始人特里普•霍金斯(Trip Hawkins):我當時的想法是:“這傢伙,他成功做到了讓電腦螢幕看起來如此性感。”在那以前,從來都沒人做過那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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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五種顏色的iMac取得了巨大成功,它是第一種讓人覺得像是一種消費者產品而非商用電器的電腦。隨後賈伯斯又在整個公司範圍內掀起了另一波重新設計的熱潮,而這一次的目標則是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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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林賽:在宣佈推出iMac前不久,賈伯斯就把注意力轉向了Mac OS X的使用者體驗問題。他把整個軟體設計團隊都拽到一個房間裡,以典型的賈伯斯風格宣佈那個房間裡的所有人都是蠢貨。

拉茨拉夫:從那時起,日子就越來越難熬了。接下來的幾個星期時間裡,我們日以繼夜地加班工作,想要開發出自己想要的Mac OS X原型。最開始的時候,我們把已有的其他所有作業系統都梳了一遍,結果發現它們共同的特點是既大且黑、既暗淡又粗苯。於是我們的作法就是,一切都反著來。在當時設計的原型中,Dock、以Mac為數字中心、全新的顏色方案以及動畫的初步概念就已成型。

林賽:賈伯斯把來自於硬體的知識帶到了使用者介面上,在當時就意味著半透明、光澤度和顏色等要素。

拉茨拉夫:我們會在每個週二的下午與賈伯斯會面,而他會帶來最瘋狂的想法。有次會議上,賈伯斯說道:“我想要這樣東西看起來好到會讓人想要舔一下。”隨後,一名設計師就設計出了Life S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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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的使用者介面系統被命名為Aqua,未來這個系統將會進化成現代版本的OS X和iOS,並對微軟、谷歌和其他所有軟體公司提供的作業系統造成明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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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他想要控制觸及其產品的所有東西。” “HE WANTED TO CONTROL EVERYTHING THAT TOUCHED HIS PRODUCT”

前蘋果首席人力官、現為一名人事顧問的丹•沃克爾(Dan Walker):有一天我正在廚房裡忙活,我的妻子接聽了一個電話,說道:“他在。”然後她把電話遞給我說:“是史蒂夫•賈伯斯。”我接過電話來,聽到他說道:“米奇•克斯勒(Mickey Drexler)是我們公司董事會的成員,他告訴我說我應該給你打個電話,因為我正考慮為蘋果品牌開設零售店。你是否能來跟我談一下?”

我來到庫比蒂諾蘋果總部Infinite Loop一號樓的四樓,出了電梯對面就是賈伯斯的辦公室。他告訴我說,他想要創造一種優質產品,想要控制能與這種產品接觸到的所有事情——創造、生產、如何上市以及使用者如何與其進行互動等。

帶著沃克爾和德雷克斯勒提供的建議,賈伯斯開始為零售店組織一支團隊,由前塔吉特高管羅恩•約翰遜(Ron Johnson)擔任負責人。這支團隊的目標是,利用艾維設計的iMac在消費者中取得的成功,開始向人們推銷“數字中心”(digital hub)的概念,而這個概念將在隨後的十年時間裡成為蘋果設計的中心。

科比: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威廉•奧爾(Wilhelm Oehl)是最早受僱於蘋果零售店計劃的人。我們從1999年開始從事這項計劃,跟賈伯斯一起在白板上籌劃相關事宜。他向我們提出了許多問題,比如說:“耐克零售店有多大?”他想要建設規模較大的零售店,但當時蘋果有兩款筆記本和兩款桌上型電腦,但卻沒有很多軟體。所以我們不得不設計了其他的許多東西:拍照區、兒童遊樂區、天才吧和劇院等,這些都是試圖創造出一種獨特使用者體驗的成果。

沃克爾:當時,羅恩•約翰遜想要在蘋果零售店應該變成什麼樣的問題上集思廣益,於是就有了後來的天才吧。

前蘋果零售部門首席財務官、後曾任彭尼公司(JCPenney)營運長的邁克爾•克雷默(Michael Kramer):當約翰遜告訴我有關建立天才吧的事情時,我問道:“天才吧該有多大呢?”他說道:“每個零售店配備五個人。”我又接著問道:“那你是準備佔用20%的銷售場地?”而他的回答則是肯定的。我繼續追問道:“那要收取多少費用呢?”他說道:“免費。”

聽到這裡,大多數首席財務官應該都會說:“你是不是腦子壞掉了?”但即使是作為蘋果的財務高管,也必須尊重這項業務極具創造性的一面。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努力找到方法來支援這種想法。

科比:我當時的感覺是,賈伯斯讓約翰遜感到了無比的挫敗感。對於任何有關零售的問題,約翰遜總是會給出教科書式的標準答案,而賈伯斯則總是會從其他角度來看問題。我曾一度以外賈伯斯就是要針對他,但後來我意識到,實際上他是要利用約翰遜作為傳統智慧的標尺,以便揣測競爭對手會怎樣做。我覺得,這真讓約翰遜感到快要抓狂了。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蘋果不動產開發副總裁喬治•布蘭肯西普

前蘋果不動產副總裁、現任特斯拉汽車副總裁喬治•布蘭肯希普(George Blankenship):零售是約翰遜的“秀場”,但賈伯斯則是指導者。每個週二早上我們都會跟賈伯斯開三個小時的會,討論零售店的設計問題。在第一家零售店正式開業以前,我們在庫比蒂諾的一個倉庫裡建起了三個完整的店面,然後放棄了其中的一些設計。其中有一種店面設計的像是貿易展會,還有一種過於像是博物館。到最後,我們採納了擁有腎臟形桌子的早期設計。

科比:最開始我們採用了白色的可麗耐(Corian,杜邦製造的人造大理石)桌子,因為第一批產品是亮色的,因此我們需要一種中性的顏色來讓它們看起來更好。然後產品開始變得更白,所以我們就改用了淡棕色的桌子。

薩茨格爾:你要問那些10英尺長、5英尺寬、36英寸(分別約合3米、1.5米和0.9米)的桌子是怎麼佈置的?那是來自工業設計工作室的設計。

布蘭肯希普:我們不得不走到商廈的中心,在人們沒想買電腦時與他們“偶遇”。

科比:我們那時嘗試讓人們出於感情衝動而購買,而不是出於實用目的而購買,而這就是蘋果設計的核心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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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9日,第一家蘋果零售店在弗吉尼亞州的泰森角(Tysons Corner)開張。一天後,《商業週刊》刊載了一篇題為“抱歉,史蒂夫:蘋果零售店行不通的理由在此”的專欄文章,這篇文章由於其短淺的目光而聞名,對賈伯斯“關注美學的完美主義”作風、租借昂貴不動產的決定以及“集中致力於出售幾款消費者Mac”的作法予以百般嘲弄。而時至今日,蘋果零售店總數已經達到了412家,每年每平方英尺的銷售額大約為6000美元,較任何大型零售商都超出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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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頭兩三年時間裡,人們所議論的並非蘋果零售店本身,而是在零售店裡能獲得的體驗,因為在店裡工作的人是如此不同,而且使用者與科技產品進行溝通的方式也如此不同。

前蘋果視覺營銷總監、後曾任彭尼公司首席創意官的邁克•費舍爾(Mike Fisher):當時店裡除了電腦以外別無他物,我們不得不在電腦有多麼“性感”的問題上做文章。

2001年:“在那以後,蘋果的設計變成了體驗化的東西。”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iPod部門高階副總裁託尼•法戴爾

前iPod部門高階副總裁、現任Nest Labs執行長的託尼•法戴爾(Tony Fadell):在2001年以前,蘋果的設計總是與產品有關;而在那以後,蘋果的設計變成了體驗化的東西。先是有一種產品,比如說iPod,然後產品配套的軟體iTunes,再然後則是零售體驗,這就創造出了我們今天所知的蘋果設計哲學。

沃克爾:那時所有書呆子都在說個人電腦已死,然後突然有一天,賈伯斯起床以後腦子裡冒出一個想法,覺得電腦不僅未死,而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但你永遠都不會知道賈伯斯是從哪裡得來的靈感,因為有時他會宣稱其他人的想法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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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份,賈伯斯公佈了“數字中心”的戰略,宣佈推出一個簡單的MP3應用iTunes,允許Mac使用者收聽網際網路廣播站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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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賓斯坦: 當時我們試圖尋找所有能跟Mac配合使用的裝置。我們考慮過照相機,但無法找到使其增加足夠價值的方法。而在手機和PDA(個人數字助理)之間,我們的結論是PDA只會被手機取代。音樂播放器脫穎而出,因為當時沒有已根深蒂固地確立了自己地位的競爭對手,市場上已有的產品都是垃圾。

沃克爾:我想要告訴你說,蘋果之所以開發iPod是因為進行了一些很有深度的研發工作,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之所以開始開發iPod,是因為魯賓斯坦去過日本的東芝工廠,看到了工廠裡體積很小的硬驅,並發現了其中存在的潛力。

魯賓斯坦:我會定期造訪所有供應商,以便檢查它們正在做的產品,看看是否能與我們的產品路線圖相符。我們到了東芝工廠,在開完會以後他們向我們展示了1.8英寸硬驅。他們不知道能拿這種產品來做什麼,而我說道:“你們能做多少,我們就要多少。”然後我找到賈伯斯說:“嘿,我需要1000萬美元。”那時我開始找人管理這個團隊,就找到了法戴爾。

法戴爾:在當時的世界上,沒有其他任何東西跟東芝的硬驅相似,那正是iPod所需要的東西。在(法戴爾以前的公司)Fuse Systems,我們曾開發過用於家庭立體聲的MP3播放器,那種播放器是安裝在架子上的,因為沒有足夠小的儲存裝置。

魯賓斯坦:法戴爾曾試圖改寫歷史,稱是他想出了這個主意,並獨立從事iPod的開發,還真是夠能胡說的啊。

薩茨格爾:如果你去查下iPod的創造者,那麼就會發現艾維被稱作“Jony iPod”,法戴爾被稱作“iPod教父”,魯賓斯坦則被稱作“iPod先生”。看起來這三個傢伙都不承認,是一整個團隊的人創造了這種產品,並改變了這個世界。

法戴爾:我從2011年1月份開始做這個專案,當時的概念是“口袋中的1000首歌”,也就是一種擁有很長電池壽命的裝置,而且能跟Mac同步。同年3月份的第四個星期,我向賈伯斯展示了第一個設計,當時的設計中有一個導航控制鍵,然後(營銷負責人)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說道:“你應該做一個像太空梭那樣的輪盤。”後來我就照做了。所有這一切都是在一個小時的會議上發生的。然後我做出了泡沫模型,交給艾維來做後面的事情。

薩茨格爾:艾維帶來了一堆泡沫模型,有香菸盒那麼大。我們試過軟材料和金屬,然後最終決定採用雙色注塑塑料。

法戴爾:基本上來說,外殼是由兩部分組成的,正面是塑料,然後背面是金屬。在iPod問世以後,其他所有產品都開始變得與其相似。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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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d的極簡主義設計並非憑空而來的,此前多年時間裡艾維的團隊一直都在擺弄類似的設計,從G4 Cube 桌上型電腦和Titanium PowerBook G4就開始了,後一種產品是在iPod問世不久前釋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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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賓斯坦:Cube是我們唯一夠垃圾的產品,因為雖然實際上產品本身不錯,但卻太貴了。我們從中學到了很多有關材料的東西,然後這些東西成了蘋果工業設計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為後來幾乎所有的產品奠定了基礎。

薩茨格爾:在推出iMac後不久,我們開發了Titanium PowerBook,然後又重新設計了白色iBook。推出白色版的想法肯定是來自艾維,而我不得不到許多供應商那裡去說:“我們想要做最白的白色(iBook)。”

林賽: 賈伯斯總是想要領先一步。當整個行業開始變得色彩斑斕和讓人想“舔”以後,他——還有艾維和我——認識到我們需要走另一條道路。極簡主義,減少色彩,更多地關注樣式和材質,激發與眾不同的設計靈感,諸如此類。

澤沃納: 我們認識到:誰還需要另一種Walkman?雖然iPod的設計很棒,但也只不過是一種MP3播放器而已。

2004年:“那是一個‘至聖所’。”

2003年釋出的第三代iPod比以前的版本更薄,而且擁有一個新的輪盤式導航鍵。與此同時,賈伯斯宣佈推出iTunes Store。在整個2003年中,蘋果的iPod銷售量為200萬部,相當於2001年9月到2002年底之間銷售量的兩倍以上。在2004年釋出iPod Mini以後,這一數字將會增長五倍。iPod部門當時與蘋果其他部門分離開來,由魯賓斯坦負責。此前向魯賓斯坦彙報工作的艾維在此時改為直接向賈伯斯彙報工作。

薩茨格爾:當時工業設計工作室中的人被封鎖了。賈伯斯說得很明白,如果沒有任何理由到工作室來,那就別來。而且他還強調,我們不能跟團隊外部的其他任何人討論有關設計的問題。

前蘋果開發者關係高階經理、N3twork聯合創始人埃裡克•拉默丁(Erik Lammerding):我從來都未獲許進入那個祕密的房間。你記得《糊塗偵探》(Get Smart)這部電影嗎?多重密碼卡,毛玻璃。那是一個“至聖所”。

Ngmoco首席創意官、N3twork聯合創始人鮑勃•史蒂文森(Bob Stevenson):我們去過一次。你知道庫布裡克的電影《2001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在1984年拍攝的續集中的結尾場景嗎?感覺就像是那幫人都是來自未來一樣。

薩茨格爾:那個工作室大概有1萬到1.5萬平方英尺(約合930到1400平方米)那麼大。當你走進房間時,需要走過一條不鏽鋼走廊,長度大約為10英尺(約合3米),然後進入有著混凝土地面和玻璃的寬敞空間,天花頂上覆蓋著金屬,有一些龐大的水泥柱,中間靠右的地方是一個玻璃區域,就像是一個大魚缸,艾維在裡面有個三面牆的房間。

我記得,當時艾維的辦公室裡有一張馬可•紐森(Marc Newson)設計定做的桌子、一把椅子以及兩個立式抽屜櫃子。桌子上有一整套彩色鉛筆,一盞Tolomeo檯燈,還有一臺電腦。沒有家人和孩子的照片——事實上,整個工作室裡的任何一面牆上都沒有任何照片。

魯賓斯坦:我的工作是管理來自所有團隊的所有不同要求,然後讓各個團隊都能正常運作。這就意味著,我必須要做個壞人。賈伯斯不願意做壞人,只好我來做了。

薩茨格爾:賈伯斯和艾維會在辦公室外面花很多時間,一起討論商業計劃和產品等各種事情。艾維曾抱怨道,賈伯斯受人讚譽的很多東西其實都是他的想法。在自己在公司內部的位置問題上,艾維有自己的一套“政治議程”。他會告訴我說:“你每次見到賈伯斯都要讓我知道。”

魯賓斯坦:那可真是一幅很好的畫面啊:“搖勻,不要攪拌。”(譯註:007系列電影中詹姆斯•邦德的經典語錄之一。)

薩茨格爾:但如果你挑戰這位設計副總裁,卻又不是設計師,那麼就有大麻煩了。蘋果有很多人之所以離開,是因為艾維覺得他們擋住了自己的道路。

魯賓斯坦:有一款PowerBooks上有根天線,我和艾維在這個附件應該多大的問題上產生了爭議,然後我們都妥協了。但坦白的說,同時被妥協的還有效能。物理定律是無法違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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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沃爾特•伊薩克森(Walter Isaacson)所著《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一書稱,艾維曾威脅稱,如果魯賓斯坦不離開蘋果,那麼他就會離開。2006年,魯賓斯坦宣佈退休(實際上沒有退休,一年後出任Palm執行長),由法戴爾擔任iPod部門負責人,當時該部門正準備推出一款新的、高度保密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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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iPod部門韌體工程師、Nest聯合創始人馬特•羅傑斯(Matt Rogers):當我們在2005年開始從事這個專案時,團隊規模非常小,只有一名硬體工程師,一名天線設計師,一名專案經理。

法戴爾:我們從iPad mini開始做起,試圖將其變成一種手機。我們確實曾開發出一款帶轉輪的手機,用起來就像旋轉式撥號盤一樣。

羅傑斯:那時沒人會再想要旋轉式撥號盤的電話了。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iPhone部門高階經理、Quake Labs創始人安迪•格里尼翁(Andy Grignon):此前蘋果剛剛收購了一家名為FingerWorks的公司,其主要產品是多觸控鍵盤。因此我們就有了一個想法,要為手機開發一個全觸控式螢幕的平臺。

薩茨格爾:多觸控的最初概念來自於一場有關平板電腦的頭腦風暴,那時我們一直都試圖把個人電腦變成平板的形狀。(艾維團隊中的設計師)鄧肯•科爾(Duncan Kerr)總是讓人一坐就是幾個小時,然後不停地討論有關多觸控的話題。我能肯定,他肯定也跟感測器和硬體團隊的人談起過多觸控。幾個星期以後,他和他的團隊開發出了能縮放和旋轉谷歌地圖的原型機。

魯賓斯坦:那很酷,但還不夠好。

格里尼翁:大約在此時,(當時負責Mac軟體的)斯科特•福斯特爾(Scott Forstall)聽到了有關這個專案的風聲,他很希望Mac OS能出現在一部手機上。

羅傑斯:iPhone就是在這種“真空”環境下開發出來的,當時硬體和軟體團隊之間甚至都互不說話。我早期的任務之一是為iPhone開發一種平行軟體系統,這樣一來就能用它來打電話了。

格里尼翁:我們把它叫做“kankphone”。在法戴爾的團隊中,總共可能有60個人,只有我和其他三個人能看到真正的使用者介面。在能接觸到使用者介面以前,必須首先簽署一份獨立的法律檔案,然後必須經過賈伯斯的批准,然後才能去找福斯特爾,他是祕密名單的最終持有者。然後他會告訴你說:“不要跟任何人說,哪怕是你老婆。”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蘋果使用者介面設計師阿比蓋爾•薩拉•布羅迪(Abigail Sarah Brody)

使用者介面設計師艾比蓋•薩拉•布羅迪(Abigail Sarah Brody):當時我一直都在為我們所說的Pro Apps開發一種新的設計語言。2005年前後的一天,我接到了一通電話,讓我到四樓管理層所在的辦公室去。他們沒告訴我說要為手機開發使用者介面,只是說:“開發一種支援多觸控的使用者介面吧。”

薩茨格爾:當我們開發第一部iPhone時,我們是圍繞著螢幕尺寸和Home鍵而進行開發的。

布羅迪:我設計了初步的原型和維度,後來還不得不開發一種選單,所以我就開發了擁有圓角矩形案件的螢幕。

薩茨格爾: 我們會拿到一張截圖,然後放到每部原型機上,那就是當時我們所知的有關使用者介面的所有資訊。艾維知道專案的開發細節,但工業設計集團的多數人都不知道手勢是如何使用的,不知道其基本功能,也不知道視覺化的語音郵件。

iOS應用工程總監、現任Jabone董事總經理的尼汀•迦納特拉(Nitin Ganatra):團隊中的所有人都知道蘋果曾嘗試推出一款觸控輸入裝置,並因此而被整個行業所嘲笑。福斯特爾很重視有關產品外觀和手感的細節。當我們開啟一個應用時,這個應用必須能馬上啟動;當拇指在螢幕上滑動時,螢幕的滾動必須能追蹤手指的運動,不能有延遲。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前蘋果圖形工程師洛倫•布里切特(Loren Brichter)

圖形工程師、後曾開發了Twitter應用Tweetie的洛倫•布里切特(Loren Brichter):那是個令人興奮的使用者介面:3D圖形、每秒60幀的速度,諸如此類。此前從來沒有過那樣的使用者介面。

羅傑斯:當2007年1月份蘋果在Macworld大會上推出iPhone時,我坐在盥洗室裡用著一部iPhone,心想這真是一場革命啊,我居然在盥洗室裡查收電子郵件。就在那時我認識到,這是一種與以往裝置完全不同的產品。

布羅迪:我在蘋果工作的最美好的回憶之一就是iPhone釋出的當天。儘管它是由另外一個團隊完成的,儘管我作出的貢獻可能只有0.1%,但不管怎樣我也是在這種與眾不同的產品的開發過程中出了自己的一份力。

前諾基亞分析師、現為獨立分析師及Asymco創始人的霍拉斯•徳蒂烏(Horace Dediu):首款iPhone釋出後的次日,我到諾基亞自助餐廳,問人們對iPhone的感覺如何,他們表示沒什麼印象。蘋果在設計方面所作出的妥協是傳奇性的:沒有複製貼上,沒有多工處理,沒有應用。蘋果的想法是,我們只想要一種很酷的手機。其他所有人關注的東西是要變得智慧化,而蘋果關注的東西則是產品要被人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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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將會成為蘋果公司史上最成功的產品,在公司營收中所佔比例超過了一半。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裡,艾維的團隊將對iPhone作出一系列改進,並將迴歸到考慮推出多觸控裝置時的最初想法: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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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迦納特拉:我第一次聽說平板電腦是在2008年底,當時賈伯斯說道:“就想成是大號的iPod Touch好了。”

營銷經理馬特•麥金尼斯(Matt Macinnis):就iPad來說,有種想法是這種平板電腦的兩側都該有底座,這樣一來就能放在房間裡的不同位置,從而發揮不同的功能。比如說,如果平放在床邊,就會是個鬧鐘;但如果撐起底座直立著放在廚房裡,就會是本烹飪書。

西格爾:在Apple II的時代裡,蘋果有句口號是“最人性化的電腦”,但iPad才真的是有史以來最人性化的電腦。我是說,你可以觸控它,它還會對你的聲音作出回應。

2010年:“我離開蘋果是因為無法忍受福斯特爾管理下的設計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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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Pad釋出以後的幾年時間裡,蘋果沒有再發布重大的新產品,而三星和谷歌等競爭對手開始利用自己的觸控式螢幕手機和平板電腦逐漸趕上了蘋果。在2010年9月份釋出的iPhone遊戲社交網路應用Game Center可能最好地概括了一種“漂移感”。Game Center沿襲了賈伯斯對視覺隱喻和逼真3D圖示——也就是所謂的“擬物”(skeuomorphism)——的偏愛,但卻過分花哨,從而將這種概念帶到了新的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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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使用者介面設計師、現任Pinterest首席產品設計師的賈森•威爾森(Jason Wilson):福斯特爾沿襲了賈伯斯的設計品味,但卻並不理解其背後的感覺。我離開蘋果是因為無法忍受福斯特爾管理下的設計風格。

迦納特拉:許多媒體都認為是福斯特爾真正推進了“擬物”的概念,但事實是,做到這一點的是賈伯斯。

澤沃納:在蘋果,最難的事情就是聘用員工了。你要跑到世界上最好的設計師面前,對他們說:“你們能想象到蘋果來工作,每天看著一行印刷字型,然後要在白紙上不停地畫出各種圖形,這樣年復一年的做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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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賈伯斯2011年去世以後,蘋果的軟體問題變得更加糟糕。蘋果地圖應用(Apple Maps)的釋出最終促使執行長蒂姆•庫克(Tim Cook)不得不公開道歉。有報導稱,福斯特爾在2012年10月份離職也與此有關。艾維接替了福斯特爾的職務,開始致力於對iOS作業系統進行雄心勃勃的重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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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金尼斯: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主要的“成分”之一是資料,這些公司是基於對如何管理海量資料的深刻理解而建立起來的,而蘋果不知道該如何做到這一點。

威爾森:軟體一直都在墮落,網路服務以失敗告終,而谷歌正氣勢洶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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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6月份的全球開發者大會上,蘋果推出了艾維設計的iOS 7作業系統,該系統包含一種新的以手勢為基礎的互動模式;此外還推出了未來主義風格的Mac Pro桌上型電腦;而最重要的則很可能是,蘋果在這次大會上給人帶來了一種虛張聲勢的感覺。蘋果營銷負責人席勒說道:“我們無法再創新了——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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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格爾:新款Mac Pro給我帶來的感覺是,驚喜在賈伯斯看來永遠都是個重要因素。蘋果很可能因為這款新產品而備受抨擊,但我認為那就是蘋果的風格。

布里切特:蘋果用物理學來重新構建使用者介面架構的方法讓人覺得自然,他們是在模模擬實的世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擬物”的概念正在向互動設計領域滲透。

 

蘋果的口述歷史:偉大商業故事背後的設計傳說

 

2013年:“蘋果的樹枝被嫁接到了新的樹上。”

布羅迪:我線上觀看了蘋果全球開發者大會。他們很努力地去做了,但在我來看,沒了賈伯斯的蘋果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地方——仍舊很好,但已經不同。真正讓我覺得開心的是,像法戴爾那樣的人正在做一些新的事情。他們就像是蘋果的樹枝被嫁接到了新的樹上。“

法戴爾:在蘋果,那時的我們一直都在問一個問題:還有什麼東西是我們能對其進行徹底改革的?我們曾討論過的相關方案包括攝像機和遙控器等,而最瘋狂的想法則是某種類似於谷歌眼鏡的東西。我們當時討論的想法是:‘如果我們能設計某種類似於面罩的東西,然後能讓人們(在使用這種裝置時就)像坐在電影院裡看電影那樣,那麼將會如何?’我曾經開發過一些那樣的原型產品,但由於當時已經在做的產品非常成功的緣故,因此沒有時間繼續做下去。

麥克尼斯:視覺化設計和互動設計是我在蘋果學到的東西,此外還有營銷和品牌等,我確實在蘋果學到了很多。而自從我離開蘋果以後認識到的一件事情則是,保密這種辦法是行不通的。

iPad產品設計實習生、現為Blossom Coffee創始人的傑萊米•庫姆佩爾(Jeremy Kuempel):我在蘋果實習時曾參與開發iPad的SIM卡彈片。我曾有機會留在蘋果工作,但我不想,因為我認識到我在那裡不會有機會設計一種產品,而只會設計SIM卡彈片而已。我想要創造完整的產品,像iPad創造平板電腦市場那樣定義一整個行業。

前蘋果營銷經理、移動社交網路應用Path聯合創始人戴夫•莫林(Dave Morin):我們從蘋果學到的東西是追求質量高於一切,這也是推動我們發展Path的動力。

筆記應用Evernote執行長菲爾•利賓(Phil Libin):以前也一直都會有設計得非常美觀的產品,但那些產品都很高階,只有很少人能夠擁有。蘋果是第一家讓高階設計變得主流的公司,它教會整個世界知道了什麼是品味。

霍金斯:500年後,我們這一代人中只有賈伯斯仍將被所有人銘記於心。

NewDealDesig創始人加迪•阿米特(Gadi Amit):1990年前後我在以色列,供職於一家名為Scitex的公司,但我在舊金山的青蛙設計公司辦公室度過了很多時間,當時坐在我旁邊的傢伙曾在NeXT為賈伯斯工作。他的桌子上有三個一模一樣的滑鼠,我看不出它們之間有何區別,所以我就問他了。他指著滑鼠的底板回答道:“你看不到嗎?”原來一個底板的厚度是1毫米,另一個是1.5毫米,還有一個是2毫米。我知道了這中間的差別,而這件事情改變了我對設計細節的整個世界觀。這也就是我搬到加利福尼亞州來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