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全新商品孕育了一個快速發展且利潤豐厚的產業,這使反壟斷監管者不得不介入以約束商品流動的控制者。上個世紀,存在相同問題的資源是石油。如今,資料就是數字時代的石油,資料交易巨頭們同樣產生了擔憂。這些企業巨頭看起來不可阻擋,如Alphabet(Google的母公司)、亞馬遜、蘋果、臉書和微軟。它們是五大世界上估價最高的上市公司。其利潤激增:2017年第一季度它們的淨利潤加起來超過250億美元。美國的網路消費額有一半都來自亞馬遜。谷歌和臉書幾乎佔據美國去年所有數字廣告的增長收益。

這種市場地位引發人們對呼籲分解科技巨頭企業,就像二十年代早期分解美國美孚石油公司一樣。本報(《經濟學人》)過去反對過如此激進的行為。企業規模龐大無罪可言。這些巨頭的成功同時也是消費者受益。所有人都離不開谷歌的搜尋引擎,亞馬遜的次日到貨,以及臉書的新聞推送。這些企業在標準反壟斷審查實行後,也未引起警覺。他們並沒有對消費者漫天要價,許多服務都是免費的(實際上,使用者也會買單,只不過方式是不斷髮回資料)。如果考慮到線下競爭者,他們的市場份額並沒有龐大到那麼令人擔憂。此外,新興創業公司的出現,如Snapchat,表明後來者也能“興風作浪”。

但是,擔憂是有原因的。網際網路公司對資料的操控賦予了它們無限權利。所謂的“資料經濟”(見簡報)已經到來,石油時代產生的對競爭的傳統觀點已經過時。現在需要新途徑新方法。

數量中自有質量

有哪些東西發生了改變?智慧手機和網際網路使資料變得豐富繁多,無所不在,價值更大。無論你是在跑步,看電視,或甚至堵在路上,幾乎所有活動都製造了數字痕跡——資料處理庫裡的原始資料愈發龐大。隨著各種裝置都連線到網際網路,如手錶,汽車,資料的容量也在增加。據估計,一輛自動駕駛汽車每秒將會產生100千兆位元組。同時,人工智慧(AI)技術挖掘資料的價值更大,比如機器學習。演算法可以預測顧客何時想購物,噴射發動機何時需要維修,以及人類何時有患病的風險。包括美國通用和西門子在內的工業巨頭,現在都自我宣傳為資料公司。

資料的龐大改變了競爭的性質。技術巨頭企業總是能從網路效應受益:註冊臉書的使用者越多,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被吸引去註冊。由於資料的存在,網路效應更加凸顯。一個企業通過收集更多的資料,能獲得更大空間改善產品,這相反又能吸引更多使用者,產生更多資料,以此類推。特斯拉從其自動駕駛汽車獲取的資料越多,它就能生產出更好的自動駕駛汽車——這也是為什麼該公司第一季度只銷售了25,000輛車,其股價卻超過銷售額達到23萬輛的美國通用的部分原因。由此可見,龐大的資料池也可以充當護城河。

此外,資料准入也以另外一種方式保護公司受到競爭者的傷害。如果在科技產業中對競爭持樂觀態度,很可能導致大公司被創業公司攻其不備,在汽車間或是一次意外的科技轉向。但是這兩種情況都不大可能在資料時代發生。巨頭企業的監測系統橫跨整個經濟體。谷歌可以看見人們的搜尋內容,臉書可以看見使用者的分享內容,亞馬遜可以看見使用者購買的商品。這些企業不僅有應用程式商店和作業系統,還將計算能力租給創業公司。它們擁有“上帝視角”,能看見其市場及其他市場中的一舉一動。他們清楚什麼時候一種新產品或服務開始受歡迎,然後因此模仿或直接在創業公司變成威脅之前將其收購。許多人認為,臉書2014年以220億美元收購員工不到60的訊息應用程式WhatsApp,屬於消滅潛在競爭對手的“槍戰收購”。通過對準入設定障礙和使用預警訊號系統,資料可以抑制競爭。

你打算向誰求助?反壟斷機構?

資料的性質決定了過去反壟斷的補救方法無效。將谷歌一樣的公司分解稱五個小公司,並不會阻止網路效應券土重來:一定時間內,其中一個公司必定重新佔據市場主導地位。需要理智再三思考——隨著新途徑的輪廓逐漸顯現,有兩個思路引人注目。

第一,反壟斷當局需要走出工業時代,融入二十一世紀。例如,在審查併購時,他們傳統上會用規模大小來認定當局是否介入。現在,他們在評估交易影響時,需要考慮公司的資料資產規模。收購價格也能釋放出訊號,從中看出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公司收購是否會構成市場新威脅。從這些指標來看,臉書願意花天價收購WhatsApp,而且毫無利潤可言,這其中已經透露出危險訊號。反壟斷機構在分析市場動態是,也必須要對資料變得敏感,比如,通過使用經濟模型,找出勾結性的價格演算法,或決定怎樣能最好促進競爭(參考自由貿易)。

第二大原則是,減小網路服務供應商對資料的控制權,並對這些資料供應商予以監控。加大透明度也會起作用:可以強迫公司告知消費者其手上的資訊,以及他們怎樣從這些資訊中獲利。政府應該鼓勵新服務,開放政府更多的資料儲存庫,或將資料經濟中的關鍵部分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就像印度對其數字身份識別系統Aadhaar所為。同時,政府可以在使用者的同意下,強制性要求共享某些種類的資料——這是歐洲在改革金融服務是使用的方法,要求銀行將客戶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在當今資訊時代,重新啟動反壟斷工作實在不易。這意味著新風險的產生:例如,更多資料共享將威脅到隱私權。但是,政府如果不想資料經濟被巨頭企業主導,就必須儘快採取行動。

編譯自: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