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來,境外成人網站真是網際網路金融的先驅,十幾年前就在踐行我大人民幣的國際化了。後來灑家才知道,網際網路業界的所有最新技術,成人網站都是最先使用並將其發揮到極致的。而且這種網站從來沒有虧損之虞,盈利模式靠比鑽石還要堅硬的全球需求支撐,是後世一切電子商務網站的祖宗。

灑家唯一的擔心,是網際網路和金融業在風險管理方面可能存在較大沖突。

灑家唯一的擔心,是網際網路和金融業在風險管理方面可能存在較大沖突。

灑家第一次上網是1996年的夏天。有一天傍晚走在中關村,聽見個小夥子在街邊高聲叫賣,“快來看了快來看了!走過路過不要錯過!資訊高速公路!撥個電話號碼就能上因特網!各種資訊,隨手可取!方便快捷!價格公道!”見灑家放慢腳步,他趕緊走過來,低聲說:“大哥,想上網嗎?”灑家問:“啥是上網?”他笑了,放低聲音說:“你進來看看。”

灑家於是跟他進了街邊的小門面,看他在電腦上鼓搗了幾下,聽得一陣嘰嘰歪歪滋滋啦啦的怪聲,然後螢幕上就出現了……一個身材火爆僅著泳裝擺出性感撩人姿勢的金髮女郎,灑家立刻就被吸引住了。

十分鐘後,灑家從店裡出來了,拎著的袋子裡裝著一種叫調變解調器的高科技玩意兒,上衣兜兒裡則揣了一張瀛海威上網路卡 – 卡號至今記得清清楚楚:3357。換言之,當年在帝都用這種上網路卡且排名在灑家前面的網友只有三千多個,照此標準在我中華上國灑家大約可算網際網路資深使用者。

學會上網對灑家的工作有巨大幫助。舉個簡單例子:當年灑家要做一個核電站專案,該電站裝機容量巨大,反應堆用的是俄羅斯技術,控制系統用的是德國的數控技術,技術難點在於彼時地球上尚無一個結合這兩國技術且裝機容量如此巨大的核電站。換言之,這是所謂“原型技術”,風險極高,貸款行和保險公司都持極其謹慎態度的那種業務。

灑家當時年輕好學,尤其想在老闆面前拔個份,於是每天都上網搜尋(用的是雅虎,那時候還沒谷歌[微博]呢)相關技術資料,並有了全新發現:1、捷克境內有個類似專案,但因為技術介面問題,完工推遲了四年多,裡面各種問題不斷,網上可以找到很多技術文章,參考作用巨大;2、芬蘭境內也有個類似專案,但裝機容量要小得多,建設和運營一直正常,也有很多技術文章,參考作用同樣巨大。幾個星期下來,看了近兩千頁英文的技術文章。

通過網路,灑家甚至和德國一個核電安全專家取得了聯絡。他給灑家寄了本有關俄羅斯核反應堆運營安全的書(可惜是德語版的,灑家看不懂,只好捐給公司的圖書館),還和灑家有十幾輪電郵往來,答疑解惑,態度認真負責(灑家對德國人至今抱有極大好感,此為根源)。

從網上獲取的公開資訊、以及“認識”的牛人提供的專門資訊對灑家當時做這個專案有極大的幫助,某次和客戶開會時灑家和客戶方面的技術專家展開了討論,灑家舉了捷克和芬蘭專案的例子,讓客戶大為驚訝 – 因為這些資訊連他們都不曾掌握,更讓老闆刮目相看,嘖嘖稱奇(因為這事兒還給灑家單獨漲過一次工資)。

這個經歷,基本上給灑家使用網際網路的目的定下了基調,即:1、快速且低成本甚至無成本獲得自己感興趣的各類資訊;2、準確結識各領域有建樹且靠譜的專業人士並與他們互動。

當然,這指的是在工作方面。

非工作方面,早年間灑家上網主要是為了看成人網站 – 還當過幾個網站的付費會員。不過那時候的付款非常原始,只能把現金放信封裡郵寄過去。現在想來,境外成人網站真是網際網路金融的先驅,十幾年前就在踐行我大人民幣的國際化了。

後來灑家才知道,網際網路業界的所有最新技術,成人網站都是最先使用並將其發揮到極致的。而且這種網站從來沒有虧損之虞,盈利模式靠比鑽石還要堅硬的全球需求支撐,是後世一切電子商務網站的祖宗。

這裡面的道理和金融業界裡的分支 – 賭博一樣。除了美國航空航天署,博彩業是全世界僱傭應用數學家、統計學家、精算學家和電腦科學家最多的行業,牛皮哄哄的對衝基金只能甘拜下風。這個行當也有堅如磐石的全球需求支撐,現如今也早就電商化了。

因此在灑家的心目中,基於網際網路基礎設施且商務高度電子化的業務領域裡有兩座高高矗立的豐碑,一是成人網站,一是博彩網站。

網際網路到底是怎麼運作的,說實話灑家一點兒也不懂,本來也沒打算弄懂,知道自己該怎麼用才能達到目的就已經就夠了。但近來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討論越來越多,引發了灑家進行進一步思考。

灑家認為,在缺乏被普遍認可定義的情況下,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討論很多時候是雞同鴨講,聽的人不知道說的人在說什麼,說的人可能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有鑑於此,灑家覺得有必要首先說一下自己認為的定義:“網際網路金融,就是金融機構以網際網路為基礎設施,以各類網際網路產品為工具,進行主營業務即金融產品與服務的銷售、風險控制和客戶關係管理。”

這裡的金融機構,沒什麼么蛾子,就是規規矩矩的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四大支柱;這裡的金融服務,無外乎是存款、結算、信貸、保險、股票、基金、信託、投資等,也沒有什麼么蛾子。

灑家所講的么蛾子,其實就是在某些時代某些地區某些人搞所謂“金融創新”的終極目的,有分教:【把你的錢都變成我的錢,讓你丫還特麼沒地兒哭去】。

灑家認為,在市場機制和監管系統可以確保出么蛾子的行為人會受到相應懲罰的前提下,談論網際網路金融才算有實際意義,否則都是扯蛋。

根據傳統金融教科書的說法,金融的最基本功能是:流通資金、配置資源、管理風險、促進公平。灑家認為,前述定義的網際網路金融也不會脫離這些基本功能。而網際網路的“開放、平等、協作、共享”核心精神和金融業沒有根本性衝突,完全可以做到相得益彰,即支撐金融業運作的基礎脫胎換骨,升級到網際網路時代,大大減少資訊不對稱並降低交易綜合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灑家唯一的擔心,是網際網路和金融業在風險管理方面可能存在較大沖突。

風險管理理論告訴我們,任何一種新技術的出現都會讓舊有風險弱化甚至消失……同時帶來新的風險。新技術的經濟界限(Economic Limit)在於新出現的風險量化後不大於舊有風險,這樣新技術才會有市場。

舉個簡單的例子,大樓要防火,噴淋裝置作為一種新技術出現,降低了一旦發生火災全樓焚燬的風險。但噴淋裝置也有可能爆裂,給大樓造成水損。在噴淋裝置的製造工藝沒有確保造成水損的風險遠遠小於火災風險之前,大樓業主寧可在樓內堆放裝滿水的大缸,也不會安裝噴淋。

換言之,所有新技術都需要在效率(Efficiency)和安全(Safety)方面取得最優平衡,才會被大規模採用。

根據灑家淺薄的認識,網際網路及其相關產品在提高金融業的經營效率方面已經有了不可否認的貢獻(例如前文所述獲取高價值資訊、結識極靠譜人士),但在提高金融業的經營安全尤其是提高其風險管理效率方面,似尚未有說服力的案例。

某些時候,灑家甚至懷疑網際網路對金融業的經營安全破壞作用更大,比如黑客破了銀行防線,盜取大宗客戶的機密資訊。當然,你可以爭辯說即使沒有網際網路,一個壞了良心的客戶經理也會把客戶資料拷貝成盤在黑市上銷售甚至直接侵佔客戶金融資產用於私利。

此話誠然不假,但在監管日趨嚴格的情況下,手工盜竊和利用網際網路盜竊的機率說不上哪個高哪個低,但在後果方面,很顯然後者更加嚴重。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技術的進步是永遠不會停止的。而且,技術本身並無好壞,使用技術的人心有善惡之分。這和開放市場上金融業其實誰都可以做,道理是相通的。區別在於敝業界對信用和人品的重視,只有越來越高。而貴業界嘛……呵呵。

和其他消費品一樣,金融產品有同質化和訂製化的分別,銷售方法上也有集約化和個性化等不同排列組合。根據灑家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淺薄理解,最起碼在目前看來,適合網路銷售的還是那些低端的、以價格為成交驅動主因素、高度同質化、低風險低收益低保障低售後服務要求的金融和保險產品。客戶需求的複雜程度再上一個檔次,產品規格立刻就面目全非。客戶端要求越個性化,網路銷售難度就越大,成交週期就越長。

換言之,灑家認為現階段網際網路金融適銷產品是那種所謂的“No-Brainer”,即傻瓜式產品,如此的確可以利用網際網路大覆蓋全天候的優勢,提高金融機構的銷售業績。

此外,網際網路可提供大量資料供金融機構做風險管理決策用,中長期看,這是倆業界的最佳結合點。灑家認為,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網際網路公司,誰在基於大資料的風險管理方面率先取得突破,誰就有可能擺脫泥潭式競爭,在高大上的道路上絕塵而去。

靠譜的金融機構做任何事都抱著審慎負責的態度,是天然的風險厭惡者。這個特性和網際網路的恣意、粗野、衝動有時候甚至蠻不講理其實格格不入,網際網路是天生的風險喜好者即Risk Taker,當然也是Game Changer,即改變遊戲規則者。

灑家認為,網際網路可以是工具甚至是基礎設施,金融業完全可基於此來提高經營效率、降低運營風險,但萬萬不可本末倒置。關鍵原因在於網際網路並不天然提供風險管理功能,而這恰恰是金融業的看家本領和遮羞的最後一條底褲。

現如今貴業界一幫人激動得脖子上青筋都掙出來了,搞的和紅衛兵似的,拿敝業界當臭老九、走資派,蹦著高地要顛覆要革命,讓灑家感到異常警覺。這種狂熱和亢奮,在貴業界也許是英雄,而在敝業界,早就有了標籤:龐氏騙局(Ponzi Scheme)。

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灑家今天的困惑遠多於瞭解。還要持續觀察,持續實踐,時刻保持警惕。十幾年前的網際網路昏過頭,搞出個巨大的科技股泡沫;幾年前金融界也昏過頭,搞出個肆虐全球的金融海嘯。這倆業界發起羊角瘋來,基本上誰也攔不住。

試想如果這倆聯手發了瘋,後果會是多嚴重。

所以,灑家建議先保持冷靜。

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解釋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