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統計,11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221.28萬億元,同比增長10.7%。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為150.5萬億元,同比增長12.5%;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為2.15萬億元,同比下降6.9%;委託貸款餘額為11.57萬億元,同比下降8.2%;信託貸款餘額為7.55萬億元,同比下降3.7%;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餘額為3.23萬億元,同比下降12.6%;企業債券餘額為23.09萬億元,同比增長13.6%;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餘額為9.41萬億元,同比增長30.2%;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為7.31萬億元,同比增長4.5%。

從結構看,11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8%,同比高1.1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佔比1%,同比低0.2個百分點;委託貸款餘額佔比5.2%,同比低1.1個百分點;信託貸款餘額佔比3.4%,同比低0.5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餘額佔比1.5%,同比低0.4個百分點;企業債券餘額佔比10.4%,同比高0.2個百分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餘額佔比4.3%,同比高0.7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佔比3.3%,同比低0.2個百分點。

注1: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餘額。資料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2019年9月起,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企業債券”統計,將“交易所企業資產支援證券”納入“企業債券”指標,2017年以來可比口徑資料見表1。

注3:2018年7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將“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支援證券”和“貸款核銷”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在“其他融資”項下單獨列示,2017年以來時序資料見表2。

注4:2018年9月起,人民銀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按照債權債務在託管機構登記日統計。

注5:文內同比資料為可比口徑。

表1:2017年以來各月完善後社會融資規模和企業債券存量和增速資料如下:

表2:2017年以來各月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支援證券和貸款核銷存量及增速資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