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張豐豔工作小組釋出了《2019中國音樂人生存狀況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的主要調查物件為音樂產業創作環節的核心工作者,包括詞曲作者、唱作人、歌手、編曲製作人、錄音師、混音師、DJ 等。藉助於騰訊音樂人平臺、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及音樂財經等社交媒體賬號的投放支援,同時配合100位音樂人的深入採訪,最終回收有效問卷5493份。
報告顯示,絕大多數音樂人仍生存艱難,近半數音樂人的稅前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但同張豐豔工作小組去年釋出的音樂人生存狀況報告相比,音樂人的收入在今年已穩步提升。這離不開騰訊音娛、網易雲音樂等數字音樂流媒體平臺的助力,越來越多的音樂人願意上傳自己的作品並獲取收益。
此外,快手、全民K歌等直播平臺也在給音樂人貢獻收入,音樂人也更加願意上網直播。這對原創音樂意味著什麼?
音樂人逃離北上廣
報告顯示,全職音樂人僅有12%,學生身份音樂人佔比超四成,兼職做音樂仍舊是大多數音樂人的現狀。即便去除所有學生群體的受訪者,發現音樂行業的兼職音樂人佔比仍高達80%,其中非音樂行業的兼職音樂人為絕大多數,佔比近60%。
音樂人收入微薄,全職音樂人生存艱辛,多數多音樂懷有熱情和美好向往的音樂人不得不兼職從事其他領域的工作以支援音樂事業的發展。
流媒體平臺解放了音樂人居住地選擇制約。根據去年的報告,有八成音樂人居住在一線城市,但這種居住密集的特點正逐漸被網際網路的便利性所稀釋。
近兩年流媒體平臺蓬勃發展,本次調研報告發現,如今音樂人在居住地選擇上廣泛而分散,27%的音樂人住在二線城市,46%的音樂人住在三、四線小城市。
資料顯示,有46%的音樂人都居住在三、四線小城市,這種地域特徵一方面來源於流媒體平臺的成熟發展、音樂製作技術和成本門檻的降低,另一方面也要歸功於全民K歌、唱吧、快手、抖音等音樂相關網際網路產品的發展,這類使用者定位在中國二級以下地區的產品極大程度上激發了小城市和鄉村地區在音樂產業方面的潛力。
調查資料顯示,有62%的音樂人發行第一首單曲迄今不滿一年,另有近八成的音樂人目前為止創作的完整單曲數在10首以下,發現單曲數量超過20首的音樂人僅有11%,可見在流媒體平臺上活躍的音樂人大多入行不久。
月收入萬元以上不到10%
為更準確地瞭解音樂人的收益狀況,報告的音樂人收益部分排除了學生群體。調查顯示,近半數非學生音樂人的稅前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有四分之一的音樂人稅前月收入維持在2000-4999元的水平,月收入能達到8000-1萬元的僅佔5.89%,而月收入能達到1萬元以上的則只有9.3%。
音樂人收入受地區整體經濟水平影響。從三四線城市到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各區間的音樂人收益呈遞增趨勢。以月收入不足兩千的音樂人為例,北、上、廣三地收入低於兩千的音樂人佔比在30%上下,而三、四線小城市中的音樂人超過52%收入較低。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同理,三、四線中小城市僅佔比7.6%,而在北、上、廣三地收入到達8000元以上的比例分別為35.5%、36.4%和23.2%,人數佔比遠高於三四線城市。
網際網路時代豐富了音樂人的收益來源。調查顯示,音樂演出、音樂教育、音樂直播、唱片銷售(含數字專輯銷售)、版稅(創作後續收益)、詞曲創作(一次性買斷)、音樂製作(編曲、錄音、混音)、錄製演唱/演奏歌曲demo、廣告歌曲等均為音樂人獲取收益的渠道。
其中,音樂製作(編曲、錄音、混音)與音樂直播相對所佔比重略高,唱片銷售(含數字專輯銷售)所佔比重最低。
值得關注的是,中國的網際網路發展迅速,音樂直播已形成成熟商業模式。國外雖也存在音樂直播,但主播與平臺的主要收益還依靠使用者的會員、訂閱,以Periscope為例,大部分使用者還是更多地以社交為目的進行直播,使用者在進行直播時不會得到實在的收益,海外的直播目前還停留在內容分享的層面。
音樂養活不了音樂人
雖然音樂行業內獲取收益的渠道多樣化,但僅靠音樂收入無法為音樂人提供生活保障。音樂收入在總收入中佔比100%的僅有6%,58%的音樂人音樂收入僅佔總收入的0-5%,可見,音樂收入無法成為音樂人全部的收入來源及生活保障。
大多數音樂人在也深入採訪中向調查組表示,音樂對他們來說僅僅作為愛好和夢想,對於靠音樂獲取收益維持生計並不抱希望。
隨著版權環境的改善,音樂人收入有所增長。從業五年以上的音樂人中,近55%的音樂人表示收入有所增長,收入增長20%以上的音樂人佔比32%。
從已經在流媒體平臺釋出作品的音樂人得知,超過半數的音樂人從平臺得到過經濟利益。
資料顯示,從平臺得到過收益的音樂人,年收益在1-99元這個區間的比較多,為24.45%,
從採訪得知,多數音樂人APP後臺的收益顯示,為無收益和個位數,收益在幾百元的已經是一個較高的收入水平。
報告認為,音樂受眾付費意識低下,應成為流媒體平臺主要營收的付費訂閱佔比不高,導致音樂人從流媒體的收入分成仍舊不高。
從音樂人收益來源的調查發現,對比騰訊音樂人平臺(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咪咕音樂、Echo回聲、抖音、5sing等眾多平臺,通過騰訊音樂人獲取收益的音樂人佔比45%,其次為網易雲音樂,音樂人數量佔比31%。
演出光鮮但收入低
調查顯示,僅有三成音樂人有過演出經歷(包含了餐館酒吧、livehouse、大型音樂節三種不同規模的演出場所),且有穩定演出機會的音樂人集中在發達地區,二線及以下城市的演出市場尚未形成規模,觀眾消費習慣需要培養。
而每年音樂人通過餐廳、酒吧駐唱等小型演出獲取的年收益大多在5000元以下,佔比高達 69%。通過小型演年收入達到萬元的僅佔15%,年收入達10萬元的佔比5%。依靠線下小型演出的整體收益情況不樂觀。
目前行業內Live house演出基本是“熟人帶熟人”的模式,並且很難通過Live house演出獲益,有些時候甚至會賠錢。收益的組成部分,也是以酒水為主、門票為輔,音樂人蔘與Live House演出經常需要自費食宿、額外付出排練、彩排。
大型現場演出從排練到最終演出給音樂人帶來的年收益能達到萬元級別僅佔29%,多數音樂人大型演出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水平。
騰訊系還是網易雲
音樂人越來越接受流媒體平臺。調查得知,53%的音樂人曾將自己的作品上傳至流媒體平臺。六成以上音樂人在平臺十分活躍。42%的音樂人經常通過評論、動態等方式和粉絲互動,50 %的音樂人會在平臺上聽音樂、建立歌單。
在音樂人對平臺的滿意度調查中,持滿意態度的音樂人佔整體的68%,選擇不太滿意和不滿意的音樂人佔15%和4%。令音樂人表示滿意的首要因素是“使用方便”。
報告將流媒體平臺的粉絲量為5萬及以上的音樂人界定為頭部音樂人,發現頭部音樂人的收入情況良好。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音樂人佔比56%,其中月收入在一萬元以上的音樂人佔比43%。收入主要來源為音樂演出,其次是音樂直播。
令人意外的是,頭部音樂人中,並非以是行內元老為主,入行3年以內的新生力量佔半數以上。發行第一首單曲至今在三年內的音樂人佔比53%,其中入行少於一年的更佔比22.3%。
資料顯示,61%的頭部音樂人入駐了網易雲音樂,81%選擇了騰訊音樂,頭部音樂人普遍選擇同時入駐兩家主流音樂平臺。在被調查的頭部音樂人中,僅有37位簽署了獨家協議,佔頭部音樂人整體的20%,其中67.6%的獨家協議簽訂者選擇了騰訊系平臺。
頭部音樂人擁有極具競爭力的流量,但平臺獨家協議這種合作模式卻沒有成為他們普遍性的選擇,仍有80%的頭部音樂人沒有選擇簽署獨家協議。
報告認為,演出及直播是這類音樂人的主要收入來源為原因之一,平臺對其回報不足以構成利益吸引;另外,獨家協議會導致放棄一部分其他平臺的粉絲也是不願簽署獨家協議的重要原因。
5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騰訊音樂人平臺上傳的作品最多,其原因是騰訊系產品的推廣能力、業內口碑、版權協議等方面的服務獲得了更多音樂人的認可。
在網易雲上傳作品數量最多的音樂人佔23.26%。從深度採訪中獲悉,音樂人選擇網易雲的理由為網易雲聽眾群體的喜好與自身音樂風格匹配度高,便於形成使用者粘性。
在哪裡直播最賺錢
蝦米、抖音、快手等平臺也受到了音樂人的關注,選擇入駐這些平臺的音樂人也不在少數。相比於2018年僅18%的音樂人涉足直播,2019年調查發現,37%的音樂人有過直播行為。
在曾做過直播的音樂人中,60%的音樂人表示曾經獲取過收益,且年收益達到千元以上的音
樂人佔比46%,少數音樂人通過直播獲取的年收入在50萬甚至100萬元以上。音樂人對直
播的接納程度和通過直播獲得的收益在今年內有顯著且正向的變化。
調查音樂人對於音樂類直播的態度發現,音樂人表示“願意直播,因為能夠增加知名度”,也有29%的受訪者表示“不願意直播,怕給自己打上不專業的烙印”。但基於直播出色的變現能力,即便沒有涉足直播,多數音樂人對直播仍保有期待。
報告顯示,音樂直播選擇多元,但主要以抖音、酷狗、快手和全民K歌為主,這些產品的共同點是都以音樂作為重要內容。綜合性較強的直播平臺如YY、鬥魚,不太受到音樂人的關注。
快手和全民K歌因出色的經濟回報能力,飽受音樂人青睞,選擇快手、全民K歌作為直播平臺的音樂人最多,佔到直播群體總數的39%。35%的音樂人表示,快手是自己做直播收益最高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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