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

目前,在大資料產業鏈上有三種大資料公司:

  • 1)基於資料本身的公司(資料擁有者):擁有資料,不具有資料分析的能力;
  • 2)基於技術的公司(技術提供者):技術供應商或者資料分析公司等;
  • 3)基於思維的公司(服務提供者):挖掘資料價值的大資料應用公司;

不同的產業鏈角色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最近,我按照以上的三種角色,對大資料的商業模式做了梳理和細分。

“資料擁有者”的商業模式

資料擁有者,這樣的公司有三類:

1.大資料是業務核心,對大資料的重複利用是其發展的原動力,例如Google、Amazon、Inrix等;這種公司具有很強大的大資料技術能力,多數時候大資料技術本身主要用於自身的運作,具有三種產業鏈角色:資料(+技術)+服務;

2.大資料是作為提高生產效率、增加業務收入或者創造新的收入的使能器,非廠商的主流業務;例如運營商、銀行等,運營商的主要業務是通過通訊裝置提供的各種網路語音和資料業務,目前運營商本身並不通過資料的重複利用為主要手段來盈利;

3.資料中間商,本身不具有創造資料的能力,從各種地方蒐集資料進行整合,然後再提取有用的資訊進行利用;

它們的商業模式有:

·2B:面向企業或者公共政府部門,提供資料分析結果的服務;例如Inrix在交通訊息領域,面向GPS生產商、和交通規劃部門、 FedEX和UPS等物流公司等,出售完整的當前甚至未來的交通狀況的模式圖或者資料庫;

·2C:面向個人,提供基於資料分析結果的服務。例如:Inrix提供一個免費的智慧手機應用程式,一方面它可以為使用者提供免費的交通訊息,另一方面它自己就得到了同步的資料。

·2D:租售資料/資訊模式(資料資產分享和交易平臺),新的商業模式,把資料/資訊作為資產直接進行銷售;例如:Twitter把它的資料都通過兩個獨立的公司授權給別人使用;VISA和MasterCard收集和分析了來自210個國家的15億信用卡使用者的650億條交易記錄,用來預測商業發展和客戶的消費趨勢。然後,它把這些分析結果賣給其他公司;

“技術提供者”的商業模式

技術提供者的2B商業模式是目前的主流,有4種型別:

  • ·提供單點技術,pure-play為主,例如:Teradata為沃爾瑪和Pop-Tarts這兩個零售商提供大資料分析技術,來獲得營銷點子;
  • ·提供整體解決方案,IT廠商為主,例如:IBM提供軟硬一體的大資料解決方案;華為基於IT基礎設施領域在儲存和計算的優勢,提供整體大資料解決方案;
  • ·大資料空間出租模式:大資料計算基礎設施上(與雲結合),通過出租一個虛擬空間,從簡單的檔案儲存,逐步擴充套件到資料聚合平臺,例如騰訊開放雲戰略為大資料創業者提供了廉價的資料基礎設施,使中小企業也有機會在大資料領域創新業務。
  • ·Bigdata as a service,新的商業模式,提供E2E線上大資料技術或者解決方案。例如 RJMetrics,為電商提供快捷的商業智慧線上服務,軟體定價為 500 美元每月,客戶只需在軟體端輸入特定資料,RJMetrics 便會將這些資訊備份到安全的伺服器上,並承諾在 7 日內優化資料用以分析,之後以清晰簡潔的介面將資料分析結果反饋給客戶。再例如,GoodData主要面向商業使用者和IT企業高管,提供資料儲存、效能報告、資料分析等工具,將所有商業智慧分析所需的資料和任務都搬到了雲上;

技術提供者的2C商業模式,目前較少,與cloud結合後有很大的空間,未來是趨勢。例如:面向個人的家庭帳單、家庭耗能節能等或者面向個人資料的大資料解決方案。

“服務提供者”的商業模式

服務提供者有兩種,一種是應用服務提供者,另一種是諮詢服務提供者。

應用服務提供者是基於大資料技術,對外提供服務:

  • ·2B:面向企業或者公共政府部門,提供資料分析結果的服務;例如前面提過的Inrix ;
  • ·2C:面向個人,提供基於資料分析的服務;例如: FlightCaster 和FlyOnTime.us基於分析過去十年裡每個航班的情況,然後將其與過去和現實的天氣情況進行匹配,預測航班是否會晚點;

諮詢服務提供者,提供技術服務支援、技術(方法、商業等)諮詢,或者為企業提供類似資料科學家的諮詢服務;

  • ·2B 商業模式:定位在某一具體行業,通過大量資料支援,對資料進行挖掘分析後預測相關主體的行為,以開展業務;利用資料探勘技術幫助客戶開拓精準營銷或者新業務,有時企業收入來自於客戶增值部分的分成。 例如德國諮詢公司GFK幫助Telefonica 面向零售商、政府部門、公共機構提供基於地點的人員流動(Footfall)資料:以時間為維度(小時/天/月/年),在特定區域的人員人口統計資料(性別、年齡)和行動等資料; 這類企業成長非常快,一般擅長資料探勘分析技術,幫助一些資料大戶如銀行、運營商等開展新的業務。

個人認為,目前產業鏈上真正的大資料玩家,應該是通過重複利用資料獲得利益的公司,例如Google。Google所有的業務都是構建在大資料之上的,索引整個網際網路網頁,成功地建立了“網頁搜尋+廣告”的商業模式,發展大資料並挖掘大資料的新價值是其不可不為的原動力;Google是大資料最大的玩家,搶佔“人”生存數字化、智慧化的入口;2012年Google總營收501.75億美元,利潤107.4億美元,其9成利潤來自廣告。我在上一篇關於《大資料的商業本質》中提到,有諮詢公司預測2017年全球大資料技術(包括技術、工具和服務,該處服務是指大資料支援、培訓和專業服務)市場空間約500億美金(2012年約為50億美金),約等於Google 的2012年的總營收。“資料為王”或者“資料驅動”的業務內涵和模式是大資料時代的未來利益最大者。

大資料要想落地,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豐富的資料來源,二是強大的資料探勘分析能力。目前,IT領域軟體開源盛行,逐步降低了分析技術的門檻。很多企業在大資料戰略上受挫,就是因為資料來源匱乏。企業要想在大資料時代領先,必須多方合作等方式獲取更多的資料,這是大資料的基礎,也是大資料戰略成敗的核心。

自:36大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