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投資商業案例

泡泡淺眠發表於2017-07-06

在數字化時代,資料已經和現金一樣具有價值,而不斷增加的網路犯罪的威脅則迫使企業重新思考安全流程來保護他們的資訊資產。

但是,隨著網路攻擊持續威脅世界各地的公司和個人,仍然缺乏相應的國際網路安全法規和標準。由於在全球舞臺上,資訊保護利益的差異,很難統一法規。

全世界各國政府繼續討論潛在的網路安全法律,公共和私人企業則尋求保護線上資料的流程和戰略。即使資料洩漏的數量、速度和嚴重性在不斷增加,網路安全支出仍然很難獲得企業高管的必要支援。事實是,在數字化時代,保護資料資產的保守方法已經不再有效了,資訊治理專家和律師Jeffrey Ritter說。

“這就像嚴冬後,在路上打補丁,我們在填補漏洞,但我們並沒有可以應對未來幾年需求的基礎設施,”Ritter最近在SearchCompliance名為“網路安全投資商業案例”的網路直播中說道。

21世紀,數字資訊已經成為新的財產,在業務交易中,將資料資產轉換為某種貨幣形式,Ritter說。隨著數字資訊成為企業能夠購買、銷售和許可的事務,公司必須決定交易中資訊的價值,他補充說。

這種趨勢也從根本上,轉變了公司是如何看待安全流程的:網路安全的支出和流程不再僅僅是為了保護資料資產。相反,資訊保安可以用來確保公司的重要資訊是準確的,可靠的,Ritter稱之為“構建數字信任。”

itter指出,數字“信任”不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估算。通過使用安全構建數字信任,最終可以幫助企業確定何時、和誰進行貿易和商業。

例如,Ritter指出,幾乎所有的現代業務關係都需要數字資訊的交換,而每一次交換都需要驗證資訊和來源。換句話說,每一個業務決定都需要使用和獲取具有合法性的準確資訊。

“安全使數字資訊和財產一樣,具有功能和經濟價值,” Ritter說。“我們可以使用它來開展工作,我們可以給它分配經濟價值。”

Ritter預測,將安全整合到他們如何管理商業關係的那些公司,將在他們各自的市場上獲得競爭優勢。

“當和買家、賣家和供應鏈合作伙伴建立新關係時,不是把安全視為風險管理的一部分,而是作為談判的一部分,使我們能夠創造新的財富,”Ritter說。

在他的網路直播中,瞭解更多Ritter有關“網路安全的新商業案例”,向企業股東展示了資訊保護如何有效為企業創造財富。通過這樣做,企業可以證明網路安全支出和投資在數字時代,對於保護資料資產的必要性。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