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BO: 資料夾的許可權管理

leniz發表於2011-11-10
     BOE的許可權管理是用加的方法。 另外有兩個繼承關係,一個是組繼承,一個是資料夾繼承。 所謂的組繼承即,如果甲是A組,而A組定義了某個許可權,比如能夠訪問資料夾“銷售分析”,那麼甲就可以訪問這個資料夾。 而資料夾繼承,是如果”銷售分析“這個資料夾下面有一個資料夾“北方銷售分割槽分析”,那麼如果擁有了“銷售分析”這個資料夾的許可權,就自動可以訪問“北方銷售分割槽”,這個資料夾。

     這種設計算是比較中規中矩的了。  因為系統是限定了根資料夾,所有,如果你沒有賦予根資料夾的許可權,而是直接賦值其中的某個檔案的訪問許可權,那麼你其實是什麼也看不到的。  所以第一步都必須把根資料夾賦值才行。 

      一般我們的過程都是,在根目錄下面我們建立一個專案目錄夾,然後按照業務去細分。   而使用者的許可權一般做到使用者組。 開始的時候,因為沒有完全理順繼承的關係,搞得每個使用者組都要去定義頂層資料夾(即根資料夾)的許可權,並且把根資料夾下面的無關資料夾做許可權剔除工作,即不做“資料夾繼承”。   後來發現太累了, 於是 我多建了一個公共使用者組,讓這個使用者組去加根資料夾許可權,並且剔除掉下屬的第一層資料夾, 再把所有的組都加入到這個公共使用者組中。 

       那麼重要做的好處是,管理員可以按照業務的需要,加入需要的資料夾,而不用在對根資料夾一一去賦值。 

      小動作,不過方法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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