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CIF系統構建策略

kekele647發表於2009-12-06

看到一個商業銀行CIF系統構建策略,總結一下啦!

整篇文章從系統背景、系統設計目標、系統設計、系統構建意義等各方面闡述了某商業銀行構建CIF系統的基本思想,總結了一下(個人理解,不對處盡情指正)。

 

1、CIF與CRM系統的區別 。

     個人理解,CRM是一套管理系統,用於公司內部客戶資訊統計使用。CIF是一套客戶服務系統,用於客戶的基本資訊服務。

2、CIF系統架構--前置提供服務,後置提供交易。

     作為客戶服務系統,以銀行分行業務小前置和總行業務大前置的系統架構為前提,CIF系統需要提供面向客戶的服務,如:基本賬戶查詢,個人基本資訊維護、基本賬務服務;而這些服務都需要核心賬務系統以及CRM系統實時提供支援,所以核心賬務系統以及CRM系統需要提供基本的原子交易。

3、關聯介面系統。

  第2點已經提及,需要核心賬戶系統,CRM系統提供基本的原子交易,且日終需要核對CIF與核心以及CRM的資訊一致性。

4、CIF的意義 。

   參考文章中已經總結,我只說我自己的理解, (1) 為客戶提供快捷、簡單、友好的服務 ;(2)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3)實現系統間的資訊共享,完善核心系統的對接方案。

 

參考文章如下:

商業銀行CIF系統構建策略

一、實現背景
 
目前各商業銀行核心賬務資料逐步完成大集中後,處理系統主要包括核心賬務處理系統和分佈在各省市分行的外圍業務處理系統,後者又包括了中間業務、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銀券通等多種處理系統。由於各地業務需求的不一致,加之目前總行集中處理系統的重點在於核心賬務的處理,因此,與銀行中間業務和外圍服務渠道相關的客戶資料及簽約關係分散在分行各業務系統的前置處理機上。客戶資料的分散存放無法保證各系統客戶資料的一致性,也無法進行資料共享。客戶為了享受銀行不斷推出的新產品,必須多次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銀行網點辦理相關業務的簽約手續。這給客戶帶來了極大的不便,銀行工作人員也必須多次輸入相同的客戶資訊。所以,有必要在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內,以總行集中賬務處理系統為依託,開發以客戶為中心的分行客戶服務系統。當然,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在商業銀行總行建立與集中賬務處理系統相併存的客戶資訊系統也將是一種趨勢。


二、CIF系統概要
 
CIF(Customer Information File,客戶資訊檔案)指提供全部客戶資訊集合的一套檔案或者資訊集合。CIF系統不僅記錄和提供客戶靜態的資訊,而且還提供客戶動態的交易資訊和賬戶狀態等多種不同的控制資訊,它專為聯機事務處理而存在。通過構建CIF系統不僅可以實現客戶基本資訊與簽約資訊的集中共享,還可以實現金融產品和渠道的個性化。


三、系統的設計原則
 
CIF系統的基本點是客戶資料與簽約資訊的集中。客戶資訊共享是銀行實現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模式的基礎,客戶每次的簽約資訊都能在CIF系統中得到合理存放,並在客戶後續簽約過程中得到充分利用。這就逐步為客戶在銀行自助裝置上完成其他簽約服務提供了可能。
 
1.CIF系統應該可以支援多種客戶標識
 
通常在CIF系統內為每一個客戶分配一個惟一的客戶號,但是在各外圍渠道中,客戶可能更習慣於不同的服務有不同的識別號。如手機銀行主要通過手機號來識別,網上銀行以客戶的身份證作為識別號。
 
2.CIF系統應該可以支援多個簽約賬戶
 
對於客戶而言,可以指定賬戶所適用的產品和渠道,也可以通過對產品的個性化處理製作常用的金融產品。比如,使用者可以指定某一簽約賬戶為代交水費戶,而另一賬戶為手機充值戶。
 
3.CIF系統應具備控制客戶訪問服務的功能
 
在客戶沒有特別申明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把自己的產品和服務推介給客戶。同時,依託CIF系統的外圍系統,客戶又可以選擇在指定的渠道享受(或者不享受)銀行提供的服務。
 
4.應該堅持統一的業務處理風格
 
銀行在不同渠道上釋出的產品和服務,應該提供給客戶同樣的感受。例如,客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電話費和通過手機銀行繳納電話費所輸入的資料應保持基本一致。


四、總體方案
 
由於商業銀行在進行CIF系統建設時,已經存在數量眾多的外圍系統,這些系統中都分佈了大量正在使用的客戶資料與簽約資訊。為了讓已經與銀行簽約的客戶平滑過渡到CIF系統,在構建CIF系統時,必須進行外圍系統改造並對原有資訊進行加工處理。
 
1.原有系統的改造
 
客戶資料在外圍系統中的本地存放,導致了系統獲取客戶資訊的方式必然是本地讀取。但是在簽約資訊集中到CIF系統後,就要求根據CIF系統釋出的介面對原有的外圍系統進行改造。
 
2.原有資訊的遷移
 
為了使原有外圍系統的簽約使用者過渡到CIF系統,必須對已經存在的客戶資料與簽約資訊進行加工與轉換,使此類資訊最終能夠進入新的客戶集中籤約系統。在進行此項工作時,應該根據CIF系統的資料存放結構,為每個外圍系統編寫“客戶資訊轉換字典”,對客戶的每個資訊來源作出宣告。
 
3.CIF系統的簽約流程
 
設計簽約流程時,可將簽約過程分為基礎資訊簽約和後續簽約兩個過程。其中,基礎資訊簽約僅僅完成銀行自身可控的全部資訊的處理。後續簽約過程以獨立的輔助金融產品的形式提供給銀行客戶進行選擇,每次僅僅完成一項業務的簽約處理。
 
基礎簽約的目的在於確定客戶在系統中的標識和簽約所使用的基本賬戶,建立客戶的基本資訊資料以方便日後與客戶聯絡。因為需要根據客戶基礎特徵劃分客戶群體,因此客戶在進行基礎資訊簽約時需要輸入大量的基本資訊和進行必要的身份驗證。簽約過程需要驗證客戶簽約賬戶的密碼。客戶完成基礎資訊簽約的流程如圖1所示。
 
(1)前臺根據基本簽約賬號向CIF系統發起驗證賬戶的有效性和密碼的請求交易;
 
(2)CIF系統向核心處理系統驗證賬戶的有效性和密碼的正確性;
 
(3)主機返回CIF系統驗證結果,並同時返回該客戶在核心處理系統的客戶號;
 
(4)CIF系統根據返回的客戶號向核心處理系統請求該客戶在核心處理系統的資訊;
 
(5)主機返回該客戶在核心處理系統已有的客戶資訊;
 
(6)CIF系統把核心處理系統的客戶資訊返回前臺;
 
(7)前臺根據簽約申請單的內容對返回的客戶資訊進行修改並返回CIF系統,CIF系統記錄資訊並完成內部統一客戶號與外部客戶標識的對應關係;
 
(8)CIF系統向核心處理系統發起關注簽約賬戶的交易;
 
(9)返回給網點本次簽約的結果。
 
後續簽約用於客戶指定簽約銀行提供的一項或多項金融產品,只有已經完成了基礎簽約過程的客戶才可以進行後續簽約。客戶在完成續簽過程時需要輸入簽約賬戶的賬號和密碼,驗證成功後,進行後續簽約的處理。客戶完成簽約過程後,就可以享受銀行所提供的更好、更便捷的服務。例如,簽約客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電話費時,在選擇繳納電話費這一功能後,只需要在網上銀行處理系統中輸入簽約賬號和密碼即可,不需要再輸入要繳費的電話號碼。
 
4.CIF系統與CRM系統的介面
 
CRM是一套管理系統,而CIF主要面向聯機交易。沒有CRM分析的結果,CIF僅僅是一套高階的簽約系統,只能夠控制交易資訊和提供靜態的客戶資訊。所以,應該建立與CRM系統的介面,以保證CIF系統在每日日終時,把當日登記的客戶資訊及時提供給CRM系統。
 
5.CIF系統與核心處理系統的介面
 
(1)CIF系統的客戶在進行簽約交易處理時必須向核心處理系統發起驗證簽約賬號的有效性的交易;
 
(2)同一客戶在CIF系統與核心處理系統中的資料具有同一性和互補性。在簽約時CIF系統必須先向核心處理系統發起查詢簽約客戶已有資訊的交易;
 
(3)在進行簽約時CIF系統必須向核心處理系統發起對簽約賬戶關注的交易;
 
(4)當關注簽約賬戶發生變動(如銷戶、變更等)時,核心處理系統應該向CIF系統返回此資訊。


五、實施CIF系統的意義
 
實施CIF實質上就是實施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模式。雖然這種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模式主要體現在外圍業務上,但通過CIF的建設實施,無論對客戶、銀行操作人員或業務管理人員都更為方便、穩定和可控。
 
1.統一簽約處理,有助於提高效率
 
通過統一簽約服務,今後在發展中間業務和其他新產品時,都可以藉助CIF完成客戶資訊的處理。新增的處理系統無需再增加與客戶資訊相關的任何處理,避免重複勞動,有助於提高效率。
 
2.為充分利用資訊資源提供條件
 
資料資源開發的前提是資料集中。通過CIF系統實現客戶資訊和交易資訊的資料集中,為今後進一步開發資料提供了資料來源。
 
3.為產品定位、市場決策提供決策支援
 
通過建立良好的客戶關係,金融企業可以快速瞭解客戶的需求變化,預測未來一段時期內客戶的需求。
 
4.為開發自助裝置的服務能力提供可能
 
客戶在簽約過程中,將漢字、字母等在大多數自助裝置上不能輸入的資訊儲存在集中籤約系統中。簽約客戶在自助裝置上辦理相關業務時,可以只輸入銀行賬號和密碼,這樣就可以在自助裝置上享受盡可能多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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