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業的破壞性創新精神,何時到來?

hucaiyong發表於2009-12-14

軟體業的破壞性創新精神,何時到來?

 

國產軟體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使用者眼裡,我們仍然不夠好。為什麼不夠好呢?想來主要還是因為我們大多數的產品和微軟建立起來的既有基礎相比,還不夠像,不夠相容當然不夠像了,我們的軟體產品是通過模仿一步步走下來的,我們好不容易在模仿之外有了些許一點小小的創新,就可能因為使用者使用習慣的問題而被否決。

在產業發展的初期,適當的模仿是可以理解的,但模仿過度就意味著固守與封閉,無疑會將自己慢慢逼進死衚衕。因為在快速發展的IT行業,完成模仿的速度遠遠比不上新一輪技術更新的頻率。

除了抱怨我們的產業環境仍然不夠完善,抱怨我們的計算機全民教育評價機制至今仍然功利地在站在微軟那邊,我們應該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微軟的創新值得我們學習,但這種學習不是模仿,而是學習它創新的精神,我們已然不能在它業已開闢的紅海領域裡費勁心思地“貼身肉搏”了。

毋庸置疑,創新有風險,當然需要資本,資源,還有市場渠道等多重後盾支撐。這些都是在行業內成功的少數標杆企業才能穩固具備的。但這不能成為非標杆的中小企業拒絕創新,一味模仿和跟隨的藉口。事實上,很多現在很有名的大企業確實也都經過了一個從弱小到強大的歷程,後期被大家譽為創新的概念在尚未流行之前,怎麼看也都有點另類新潮,儘管出現了在很多“大家”眼中看來也只是小打小鬧,成不了氣候。比如微軟,曾經是軟體業者最讓人頭痛的破壞者,它的作業系統最初比不上Unix或蘋果計算機的作業系統,但是它站穩腳跟之後,逐步開始了從DOSWindows各個版本的不斷升級,很快就華麗地成功了。再看柯達最開始推傻瓜照相機時,簡單的操作和易於攜帶的特點使它獲得了巨大的市場,它突破了以往攝影的較高專業性限制,使人人都可以實現當攝影師的夢想。當然那是膠片時代,現在的數碼傻瓜相機更厲害,已經成為和手機一樣的大眾化電子消費產品了;還有索尼,它把原有的卡帶錄放機的喇叭取掉,讓顧客把它跨在腰上,將微小的喇叭塞進耳朵裡,這個看起來僅僅是思維方式的創新,幫助索尼創造了數以億計的銷售神話......這種從細微之處開始的創新成功案例,在各個時期應該說都是很多的。

在創新面前,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並非一點優勢都沒有,比如大企業可能很難採納看上去微小的技術,或者這點小技術的獲利在他們眼裡太過渺小,或者他們要維持基於既有產品形成的相對較為一致的企業品牌和價值觀......而這些恰好就是中小企業的優勢,他們具有較強的靈活性、適應性和可塑性,因為包袱小,所以敢於輕裝上陣。

當純粹的產品效能提升,遠超過客戶的需求,這時如果推出價格較低、功能較簡單,卻貼近一般使用者需要的新產品,就能開拓嶄新市場。這是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里斯坦森教授早幾年說過的“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根據他的研究,這通常是新興小公司才會做的事情。當然,大公司出於產品細分市場的考慮,偶爾也會這樣做。上網本可以說就是一個破壞性創新。當軟硬體推崇“摩爾定律”、不斷加速產品的升級換代成為產業界不假思索的發展方向時,英特爾Atom低端處理器帶動了上網本市場,使它在這個新開闢的領域創造了顯著的輝煌。對於普通使用者來說,升級為巔峰級的處理器和作業系統意義不大,他們所需要的僅僅是“夠用就行”。谷歌的Chrome OS作業系統緊貼網路應用這個熱點,摒棄其它繁瑣的桌面端應用,它是純粹為上網而設計的。

創新無處不在,沒有止境,反觀我們的基礎軟體行業,我們的破壞性創新究竟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到來?走模仿的道路當然省心省力,甚或也永遠有一定的市場;但只要我們繼續沿著微軟的路子走下去,那麼網際網路環境下的贏者通吃的定律就會永遠起著作用,讓我們無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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