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了2009年下半年資訊系統專案管理師的感想

21ca發表於2010-02-08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雖然可以接觸到一些前沿的東西,最新的技術等,但是對於國內資訊系統的瞭解甚微。

1,團隊規模:國內的專案一般都是一個專案經理帶領10人一下的團隊,通常4、5個人是最好的。因為人多,必然會導致溝通成本增加。在外企或者是國內的一些大公司,專案比較大,團隊也比較龐大,100人的團隊是很常見的。有些成員甚至到專案結束時都沒說過話。
2,專案經理的權利:通常來講,專案經理應該具有最大的權利,可以直接支配所有的資源,最主要的是人力資源。專案經理也是專案的直接負責人。在外企這樣的的大型公司,管理層次是比較複雜的,有Product Manager,Program Manager,Project Manager,Team Lead等。而且還要在中國區設定同樣的職位。多頭管理。或者多種回報關係非常常見。最主要的是中國區的PM通常沒什麼權利,都是NA說了算。

不得不承認管理水平和管理模式的差距了。中國有適合中國行情的管理方法,尤其是對於外包的專案來說,目的就是用最少的資源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專案,達到最大的利潤。於是一個公司可能會有很多個小型的外包專案,這樣的話,一個專案經理帶領四五個成員組成的團隊,效率無疑是很高的,也有利於團隊成員的成長。我想招標的專案也是如此吧。

外企通常會設定很多不同層次的Manager職位,每個Manager各司其職,每個人的工作量也就不會過載,也就不會出現像國內的專案經理經常抱怨太累這種情況。

所以說管理模式,決定公司的組織結構。團隊的規模和專案經理的設定都應該是組織結構的範疇。公司可以選擇自己的管理模式,也有不同專案自己選擇管理模式的。組織結構的劃分可以按照:
  • 專案規模
  • 專案的開發方式 SLDC (SCRUM,XP,傳統的模式)?
  • 企業的文化,不如說是老闆的意願?

學的越多,越迷惑,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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