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器如何賺錢:谷歌需要火狐

發表於2011-08-16

無論何時,每當我們撰寫一篇關於Firefox或是Mozilla熱情洋溢的文章時,ExtremeTech網站的郵箱裡總要塞滿關切的讀者來信,他們都在擔心Mozilla與Google的密切聯絡。幾乎Mozilla全部的收入——1.04億美元的97%——都來自於Firefox搜尋部分的技術使用費,而技術使用費的主要份額(86%,8500萬美元)都來自於預設的搜尋引擎:Google。

然而2011年11月,Mozilla與Google的合同即將到期。屆時合同會被續簽…或者就此終止。

根據科技學者們的主要推測,考慮到其大力推廣Chrome,與Mozilla續簽合同顯然不是Google的最大利益所在。畢竟,Chrome是Google機器中最大的齒輪,而Firefox則是最強大的競爭對手。在Firefox偷走自己的使用者或是妨礙他們安裝Chrome 時,“大G”為什麼要支援“芒廷維尤的蜥蜴”呢?

有一個最為簡單的理由:錢。沒錯Mozilla強烈依靠Google的支援,但也別忘了Google也完全依靠其搜尋流量:Google在2011年第一季度的全部收入是85.8億美元,其中的97%源自於廣告。換句話說,Google作為4.5億Firefox使用者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這直接帶來了幾百萬——甚至幾十億美元的收入。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Opera身上,其定期拍賣自己的預設搜尋引擎:搜尋流量值大把的票子。

當然你也會爭辯說Google把這8500萬美元用來給Chrome 或 Android做廣告豈不更好,但你必須要知道這8500萬美元不過是Google銷售和市場花費的九牛一毛。僅在2011年第一季度,Google在廣告上的花費就達10億美元,這幾乎是2010年第一季度的兩倍。如果你就此推斷其2011年整體花費為40億美元的話,那麼Mozilla的8500萬美元不過是Google銷售和市場花費的2%。極為有可能的是,Firefox大概是Google所擁有最便宜的流量來源。

Google的另一個問題來自於微軟Bing,它不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去年達到26億美元!),而且還在美國和世界範圍內也都取得了顯著的發展。試想Google沒有成功的與Mozilla續簽合同,僅花費8500萬美元就能獲得Firefox4.5億使用者的主要份額,那麼你認為微軟會對此視而不見麼?

這是個不錯的問題,然而,這還是全部建立在Mozilla願意與Google續簽的前提之上。在大多數方面,Google和Mozilla的都有共同的利益,但是在最近幾個月卻已開始顯現破裂的跡象。回顧2010年,Mozilla最引人注目的權威人士阿薩·道茨勒,曾因Google糟糕的隱私策略,而高調宣佈與Google斷絕關係,並開始使用Bing作為替代。這在當時可能不是什麼大事,但是現在道茨勒是PC版Firefox的總監——而且到了11月,他極有可能投票給Bing取代Google作為預設搜尋引擎。

如果這真的發生了——如果Bing忽然成為了上億網路使用者的預設引擎——那麼我們正在談論的事或許將成為重新定義網際網路世界的里程碑事件。客觀的來看,微軟已經花費了數十億美元,卻僅僅從Google手中搶到了一點點份額,現在只以不到4%的份額棲身全球搜尋市場。而不過需要8500萬美元——或者任由Mozilla要價,因為它幾乎可以要出任意的高價——Bing就可以使自己的全球份額達到10%-15%,甚至是20%。Google,相應的,將在廣告收入上失去大塊的市場以及幾百萬——或幾十億美元。

由此推論,Firefox完全不必為其收入來源而擔憂。這是Google唯一最大的搜尋流量來源,也是它全部業務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失去Firefox將是對Google的重大打擊,且別無他法以彌補。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如果Bing在11月成為了Firefox的預設搜尋引擎,世界上終將出現第二個搜尋引擎,站立在Google具有壓倒性力量且絕不失敗的網路霸權面前。

假如Firefox拋棄了Google,那也將是美麗而詩意的公正。在2003年Mozilla與Firefox嶄露頭角之時,微軟的IE佔據著瀏覽器市場95%的份額。Mozilla用隨後的五年獨力摧毀了IE並在程式上重新建立了網際網路——而現在,不到十年的時間,Mozilla就可能摒棄前嫌轉而幫助微軟打破Google的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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