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能JavaScript DOM程式設計

發表於2015-08-10

我們知道,DOM是用於操作XML和HTML文件的應用程式介面,用指令碼進行DOM操作的代價很昂貴。有個貼切的比喻,把DOM和JavaScript(這裡指ECMScript)各自想象為一個島嶼,它們之間用收費橋樑連線,ECMAScript每次訪問DOM,都要途徑這座橋,並交納“過橋費”,訪問DOM的次數越多,費用也就越高。因此,推薦的做法是儘量減少過橋的次數,努力待在ECMAScript島上。我們不可能不用DOM的介面,那麼,怎樣才能提高程式的效率?

1、DOM訪問與修改


訪問DOM元素是有代價的(“過橋費”你懂的),修改元素代價更是昂貴,因為它會導致瀏覽器重新計算頁面的幾何變化(重排和重繪)。

當然最壞的情況是在迴圈中訪問或者修改元素,看下面兩段程式碼:

結果第一次執行的時間居然是第二次的千倍!(chrome 版本 44.0.2403.130 m)

第一段程式碼的問題在於,每次迴圈迭代,該元素都會被訪問兩次:一次讀取innerHTML的值,另一次重寫它,也就是說,每次迴圈都在過橋(重排和重繪將在下一篇講解)!結果充分表明,訪問DOM的次數越多,程式碼的執行速度越慢。因此,能減少DOM訪問的次數則儘量減少,儘量留在ECMAScript這端處理。

2、HTML集合 & 遍歷DOM


操作DOM另一個耗能點就是遍歷DOM,一般我們會收集一個HTML集合,比如用getElementsByTagName(),或者用document.links等,我想大家對此都不陌生。收集的結果是一個類似陣列的集合,它處於一種“實時狀態”實時存在,這意味著當底層文件物件更新時,它也會自動更新。怎麼講?很簡單舉個例子:

而這正是低效之源!很簡單,跟陣列的優化操作一樣,快取個length變數就ok了(讀取一個集合的length比讀取一個普通陣列的lengh要慢很多,因為每次都要查詢):

我們看看效能提升能有多少?

當集合的長度大的時候(demo是1000),效能提升還是很明顯的。

而《高效能JavaScript》提出了另一個優化策略,它指出,“由於遍歷陣列比遍歷集合快,因此如果先將集合元素拷貝到陣列中,那麼訪問它的屬性會更快”,經過測試,並沒有很好地發現這個規律,所以還是不要多此一舉了,測試程式碼如下:(有疑義歡迎與我交流探討)

本節的最後介紹兩個原生DOM方法,querySelector()querySelectorAll(),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前者返回一個陣列(注意,它們的返回值不像HTML集合一樣會動態變化),後者返回匹配的第一個元素。好吧,其實並不是所有時候它的效能都優於前者的HTML集合遍歷。

但是因為它是類似CSS的選擇方法,所以在做組合選擇的時候,效率會提升,又方便。比如做如下的組合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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