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Linq To Sql整合資料庫語言的優劣

iSQlServer發表於2009-11-05

Linq To SqlMicrosoft開發的針對解決data!=object問題的新技術。在筆者的一系列的文章中,對它已經做了大量的介紹。現在,筆者將從經驗的角度,談談它的優劣。

  1、Linq To Sql的優點

  在Linq To Sql推出之前,我們只是把sql語句形成一個string,然後,通過ado.net傳給sql server,返回結果集.這裡的缺陷就是,如果你sql語句寫的有問題,只有到執行時才知道.而且並不所有的人都懂資料庫的。Linq To SQl 在一切圍繞資料的專案內都可以使用。特別是在專案中缺少sql server方面的專家時,Linq To SQl的強大的功能可以幫我們快速的完成專案。Linq To SQl的推出,是讓大家從煩瑣的技術細節中解脫出來,更加關注專案的邏輯。Linq To Sql的出現,大大降低了資料庫應用程式開發的門楷,它實質是事先為你構架了資料訪問層,勢必將加快資料庫應用程式的開發進度。Linq To Sql解放了眾多程式設計師,讓他們的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業務邏輯以及code上,而不是資料庫。對於初學者來講,Linq To Sql可以讓他們迅速進入資料庫應用程式開發領域,節約了培訓成本。

  Linq To SQl 的實現,是在ado.net和c#2.0的基礎上的。它通過自動翻譯sql語句,並把結果集建立成物件並返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傳送到Sql Server端的sql語句是Linq To Sql自動生成的。這對不懂sql的人來說,無疑是個福音。第二,Linq To Sql語句是在編譯期間就做檢查的。而不是執行時檢查。這樣,那裡出了問題,可以及時更改,而不是到了執行時才發現問題。第三,Linq To Sql是針對物件操作的,更符合今天的oo呼聲。

  在Linq To SQl 之前,在java領域有Hibernate,在net領域有NHibernate技術,來實現object/relational 持久和查詢服務。那和NHibernate比起來,它又有那些優勢呢.第一,影射程式碼自動生成。VS2008提供了SqlMetal和OR Designer兩個工具來完成此步驟。而在NHibernate中,你不得不自己手工寫。第二,影射程式碼有更多的選擇.NHibernate只能把資料庫的資訊配置在一個xml中,而Linq To Sql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放到xml中,我們稱為Externl Mapping, 再一種就是以Attribute的形式,存在於各個property中。當然,筆者本人並沒有使用過NHibernate,只是從資料上得到這些訊息,所以無法給出更多的比較。

  2、Linq To Sql的缺點

  很久前,有個網友問到這麼一個問題。他在介面上有個DataView,裡面繫結了一些Column,然後他勾選那一列就按某列排序。其傳回的引數是列的名字。然後問我該怎麼用Dlinq 來實現。

  在以前拼接Sql語句的年代,這個很簡單,一個" order by " + string,想按什麼排就按什麼來排。而現在dlinq是用是一個物件的屬性,已經不可能拼接了。我當時給他的答案是這樣的。

以下是引用片段:
private void Methods(string orderId)
  {
   var q = db.Customers.Select(c=>c);
  
   switch(orderId)
   {
   case "ID":
   q = q.OrderBy(c=>c.ID);
   break;
   case "Name":
   q = q.OrderBy(c=>c.Name);
   break;
   default:
   break;
   }
  
   var result = q.ToList();
  }

  我那時也沒有想出一個更好的方案來。而後告訴他去查下Compiled Query,說不定可以找到更方便的。後來我才在這個例子中,看到更方便的。 

以下是引用片段:
var query =
   db.Customers.Where("City == @0 and Orders.Count >= @1", "London", 10).
   OrderBy("CompanyName").
   Select("New(CompanyName as Name, Phone)");

  在這裡OrderBy直接接收的就是列的名字。再仔細一看,好像Where裡是Linq的語句哎,那OrderBy也該是linq語句。後來,我把CompanyName換成小寫的,一跑過了。莫非真的是列的名字?出個難題吧。找了一個列名,是帶空格的,重新來建這個工程.一跑,錯了!把列名用中國擴號擴起來了,也是錯了。咳,只是動態構造Expression Tree而已,永遠都不能直接接收列的名字。這個例子看著是很簡單,可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它有一個80多k的Dynamic.cs檔案。更有意思的事情是,它的名稱空間是System.Linq.Dynamic.看樣子,ms本來是打算把它加在.net3.5中嗎.不曉得為什麼放到了例子中了。這個名稱空間下,其主要內容就是動態構造Expression Tree. 和Linq To Sql進階系列(七)動態查詢 一文中的方法類似。只是,它還包含了解析字串部分.

  從上面那個例子中,可以看出,Linq To Sql在這種動態構造語句時,比拼接sql麻煩很多。在Linq To Sql進階系列(七)動態查詢 一文中,筆者極力推薦使用object的查詢。這符合Linq To Sql的設計原則。因為,它主要是為了解決data!=objects 的問題而產生的.它所有的操作均針對object,那就讓我們使用object的查詢吧.

  當然,依然會有人習慣拼接字串.我並不認為這是個壞毛病。只是有點不符合oo思想而已。事實上,在Linq To Sql中,你依然可以使用拼接字串的形式,而不使用它提供的Query Expression. 它提供了這麼兩個介面,一個是,db.ExecuteQuery(string sql); 另一個是,db.ExecuteCommand(string sql);這兩個函式都是直接接收 sql語句的.習慣拼接的人,依然可以呼叫它們來實現你的程式。特別是第一個,其返回的就是一個物件的集合,多少還是有點oo思想的。

  看下面的例子:

以下是引用片段:
var products = db.ExecuteQuery(
   "SELECT [Product List].ProductID, [Product List].ProductName " +
   "FROM Products AS [Product List] " +
   "WHERE [Product List].Discontinued = 0 " +
   "ORDER BY [Product List].ProductName;"
   ).ToList();

  它返回的就是product的集合。而不是什麼dataset和datatable之類的。這裡,你可以大膽的使用該函式繼續拼接你的sql吧,再看下面這個:

以下是引用片段:
db.ExecuteCommand("UPDATE Products SET UnitPrice = UnitPrice + 1.00");

  它在做批處理的時候,你想不用它,都不行.當然,你如果覺得效能不是問題的話,那就用submitchange方法來做更新好了。簡單明瞭的說,Linq To Sql在批處理更新的時候,SubmitChange只會一個個的更新。浪費時間資源.而這個介面,恰好滿足了批處理更新或刪除的問題。從這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沒有任何方案是萬能的。各有各的優點。

  3、Linq To Sql的效能

  Linq 的效能已經被好多人提及.Linq To Object 的效能大家討論的比較多些.它確實比自己實現的查詢要慢.但是當資料量特別大時,更多是時間是花在分配虛擬記憶體上了,那麼他們的差別就不是那麼明顯了。Linq To Sql是又如何提升效能的?第一,採用延遲載入(deferred loading)技術。語句是宣告瞭,但是並不立即執行,而是在真正需要的時候才執行。第二,採用快取技術。已經取到記憶體的資料,再依次提取時,會先從快取中返回,而不是再次訪問資料庫。當然,筆者建議,不要物件的時候,沒有必要使用Linq To Sql.比如,只是填充DataView或DataGrid時,返回dataset或datatable要比用Linq To Sql實現的快很多。

  結論:各種技術都有其自身的優點和缺點。使用什麼樣的技術,完全在於專案對效能和開發進度的要求,以及程式設計師自身的愛好有關。揚長避短,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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