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特性-匿名型別與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

iDotNetSpace發表於2009-02-13

在本篇中我要介紹兩個概念,我覺得這兩個東西必須一起來介紹,這樣才能連貫。

C# 2.0裡我們已經匿名方法了,現在型別也玩起匿名來了,怪不得大家“舉報”的時候都喜歡匿名,為啥?因為匿名被舉報人就找不著報復物件了唄,是的,匿名就是把名字隱藏起來,沒有名字誰還能找得到你啊。

匿名型別
在C#裡有這樣一些型別,它是作為臨時儲存資料的,生命週期只在這個方法內,方法結束了,這個型別的生命週期也沒有了。那麼這裡我們就可以使用一個匿名型別。

var KeyPair = new {Key=”yuyi”,Value=”20”};
這個KeyPair就是一個匿名型別,注意KeyPair這裡是一個變數名,並不是類的名字。嗯,前面還有一個var,這又是什麼呢?這是C# 3.0裡面的隱式區域性變數。

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
還是先介紹一下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吧:

在C# 3.0裡多了一個關鍵字var,他表示這樣的一種型別:C#編譯器可以根據上下文推斷的出來比如var I = 5;編譯器可以根據後面的賦值推斷的出來i應該是個整型。既然是區域性變數,那麼它就只能用在方法內部了,注意C#是強型別的,引入了一個var並不是像javascript那樣,變成了一個弱型別的語言。在編譯器第一次編譯後var就會被確定的型別所替代的。所以對於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要注意以下幾點:

1.它只能存在於方法內部

2.它不是一個新的型別,只是一個關鍵字,或者叫做一個佔位符,在C#編譯器編譯後它就會被確定的型別所替代

3.它是編譯器根據上下文推斷出來的,所以所有一切不能被編譯器推斷出來的用法都是錯誤的。比如不能這樣使用:var nullValue = null;因為null啥也不是,他是一個空指標,是一個不確定的東西。也不能這樣使用:var I = 5;I = “abc”;編譯器根據第一個賦值會推斷出它是一個整型,但是隨後又將一個字串賦值給它,這是怎麼回事呢?

對於var我的建議是不到逼不得已的時候不用,那什麼是逼不得已呢?來看我們的匿名型別吧。

回到匿名型別
剛才說了,匿名型別是沒有名字的型別,沒有名字你怎麼來稱呼它,怎麼來宣告它?但是匿名型別真的是沒有名字的麼?

看看C#編譯器又在我們背後幹了些什麼:

使用ILDASM開啟編譯過的程式集,發現多了一個型別:

<>f__AnonymousType0<j__TPar, j__TPar>
這個型別是直接繼承自System.Object的,並且是internal seald(只在程式集內可見,並且不能被繼承)。有心的你也許會發現,這個型別還是一個泛型型別,那麼只要我們在使用一個匿名型別的時候引數個數,引數名稱不發生變化,編譯器是不會為我們產生更多的型別的:

var KeyPair1 = new { Key="yuyi",Value="Programer"};
var KeyPair2 = new { Key="y",Value=3};
var KeyPair3 = new { Key=4,Value="abc"};

上面三個匿名型別,編譯器只會為我們在背後產生一個新型別,一個泛型的新型別。如果我們將這個匿名型別內的屬性名修改一下:對

var KeyPair1 = new { Key="yuyi",Value="Programer"};
var KeyPair2 = new { Key="y",Value1=3};

就會產生兩個新泛型了:

<>f__AnonymousType0<j__TPar, j__TPar>
<>f__AnonymousType1<j__TPar, j__TPar>
看看,這個命名還是有規律可循哦。如果你給這個匿名型別新增一個新屬性呢?這樣又產生了一個新型別了:

<>f__AnonymousType1<j__TPar, j__TPar, j__TPar>
嗯,這個問題還是值得關注的,所以我們在使用匿名型別的時候應該儘量保持“一致性”:

屬性個數一致(這個儘量了)。

屬性名稱一致,這個比較好把握。

只要保持了這個一致性,編譯器會為一致的產生同一個型別,而不一致的會新產生一個型別,如果不一致的太多我想是不是會產生“程式碼爆炸”而致使”WorkSet”過大造成效能的損失?這個只是我個人認為,沒有經過測試。

繼續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
由於匿名型別在我們編寫程式碼的時候並不存在,所以匿名型別也不能作為方法的返回值和引數了。”var”一樣,也是隻能在方法內部使用。現在是不是有點明白什麼時候才是逼不得已使用”var”啊?就是在使用匿名型別的時候,匿名型別編譯器可以推斷出來,但是靠人工又無法推斷了。所以我覺得只在編譯器可推斷而人不可推斷的時候才使用隱式型別區域性變數,靠我們人工可以推斷的還是不建議使用,顯式的宣告變數型別可以增強程式碼的可讀性,這是一個好的程式設計習慣,不要因為C# 3.0提供了這樣的特性就大用而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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