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中不能不清楚的使用者分類

judyxm發表於2008-03-14

前一段看了林銳的《需求開發與需求管理》,對於其中關於使用者的分類特別有感觸。我特意找了個同事考了考她,她也一樣說不出來各種使用者的分類。我特意將理解後的使用者分類拿來和大家分享。

1.使用者(user)可以細分為客戶(customer)、終端使用者(the end user)和間接使用者(或稱為關係人)。

掏錢買軟體的使用者稱為客戶,而真正操作軟體的使用者叫終端使用者。客戶與終端使用者可能是同一個人,也可能不是同一個人。例如:某人才網系統,掏錢請開發商來開發的,花錢購買軟體的是人才服務公司的技術中心,但是真正作業系統的,除了人才服務公司的管理員外,更多的則是普通應聘者和招聘者。對於這裡例子,客戶和終端使用者之間有一定的交叉。再來個例子,某公司資訊中心請開發商開發一個call center系統。對於這個call center,該公司資訊中心為客戶,而真正使用call center的座席工作人員則是終端使用者。

2.客戶是“上帝”,怠慢不得。同樣的,即使終端使用者不是“上帝”,也算是“上帝”的“親戚”,同樣怠慢不得。

通過上面舉例,我們會發現,終端使用者和客戶多少都有聯絡,所以,我們對終端使用者也不能怠慢。最直接的,我們需要獲取終端使用者的驗收認可,才能從客戶那拿到專案款項。

3.重視“間接使用者”,千萬別大意失荊州

間接使用者既不掏錢買軟體產品,也不使用該軟體,但是他可能對軟體產品有很大的影響。例如,財務軟體開發商在把“財務軟體”賣給客戶之前,這個“財務軟體”必須得到國家財政部的批准。否則,即使該軟體功能再完美,也可能被政府認為是非法的。同樣的,市面上的大量防毒軟體,也一樣必須得到國家安全部的批准,否則軟體開發商被逮住後被戴上“非法經營”的帽子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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