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十五--承租人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十五--承租人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承租人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1、如果有優惠措施,按從租金總額中扣除各項優惠措施後的淨額重新分攤計算各期租金。

E.g.12個月費,送2個月費,就應該按14個月進行攤銷。

年租金15萬,代付飯費3萬元,每月租金=(15-3)÷121萬元。

    A、支付租金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B、分期攤銷租金時

      借:期間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2、初始直接費用、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直接確認在當期。

3、承租人在財務報告中的披露

①、在以後3個會計年度內,每年將支付的不可撤銷經營租賃的最低租賃付款額

②、以後年度將支付的不可撤銷經營租賃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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