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十五--售後租回承租人的處理(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十五--售後租回承租人的處理

售後租回承租人的處理

1、出售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或在借方,是差額)

固定資產清理

2、租回:與融資租賃、經營租賃的處理方法完全相同。

3、根據折舊進度或租金支付比例,分攤各期售後租回損益

(或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或借):期間費用

4、相關資訊的披露

除按有關規定披露售後租回交易外,還應對特殊條款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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