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二十四--中期財務報告編制原則(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二十四--中期財務報告編制原則

編制原則(遵循重要性原則)

1、重要性的判斷應當以中期的財務資料為基礎;

2、中期會計計量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會計估計(如可以採用毛利率法估計期末存貨的價值);

3、重要性的判斷要保證包含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資訊

4、重要性判斷依賴於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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