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二十四--編制中期報表時確認與計量的原則(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二十四--編制中期報表時確認與計量的原則

編制中期報表時確認與計量的原則

1、採用與年度報表一致的會計政策

2、會計政策變更要符合制度

3、中期各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標準應與年度會計報表相一致

4、財務報告頻率不應影響其年度結果的計量,中期會計計量應以年初至中期末為基礎

5、中期會計計量過程中,會計估計變更處理應當符合規定

6、對於季節性,週期性或偶然性取得的收入,除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計或遞延的之外,企業都有應該在發生時予以確認或計量

7、對於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除了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提或者待攤的之外,企業都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在中期會計報表中預提或者待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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