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IT行業專案管理現狀淺析專案經理的責權利(轉)

urinator發表於2007-08-14
透過IT行業專案管理現狀淺析專案經理的責權利
隨著我國IT行業的日益發展和不斷進步,各個IT企業已經開始陸續引進並開始實施了“專案經理制”的管理模式,即:按照其所負責行業或業務系統的不同,成立多個事業部(如:電信事業部、金融事業部、稅務事業部……),各個事業部只負責其所屬行業內的專案和工程。每個事業部內部按照不同的專案成立專案組,並且會確定相應的專案經理,以對其所負責的整個專案的全過程負責。
“專案經理制”的引入,本應該促進企業專案實施和管理的標準化,以及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專案實施質量。但是,就其目前的現狀而言卻並不樂觀,多種不利因素限制和制約了專案管理的良性發展。

現在,就我在進行專案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將目前專案管理的現狀和問題描述如下:
1、 專案經理與專案嚴重脫節,導致專案實施嚴重失控。當前,在進行專案組組建過程中,出於多種考慮,專案經理的頭銜很多時候是落在了企業的老總,或是各事業部的總經理的頭上(此現象尤其是在重大專案中尤為突出)。這些老總們多數時間是在忙於其他事務,而無暇或者不能全部時間關注專案的實施和進展工作,無法真正行使專案經理的權利。並且,其他的專案組成員沒有足夠的權力去管理和協調專案工作。這樣就導致了專案的失控,專案進展中遇到的問題無法被及時暴露和解決,最終致使專案失敗。

2、 專案組無法統一目標和方針,導致專案組工作效率低下。由於多數專案的實施,要涉及的多個部門的協同配合,即專案組成員會由各個不同的部門同事組成。而專案經理沒有足夠的權力協調其他部門的組員的工作,而且,由於專案組是臨時機構,這導致了專案組成員對專案組的無視,他們往往更加樂於按照部門負責人的安排工作,而不是專案經理。甚者會出現在專案實施期間,某部門突然將專案組中的人員抽調走,而導致專案停工或工期延誤等後果。

3、 專案經理的責任過大,權力過小,導致其工作畏首畏尾。很多專案一旦確認專案經理後,專案經理就要對整個專案負全部的責任,但是與其不成正比的是,專案經理的權力卻是極為有限,根本無法足以保證專案工作的正常開展。專案經理的責任和權力的失衡,嚴重的影響了專案工作的正常開展,使得專案經理在工作中無法發揮作用而又害怕因失誤而帶來的直接責任問題。由這樣的專案經理領導的團隊,註定其無法完成專案工作。

4、 授權模糊或沒有授權,致使專案經理對其工作職權概念模糊。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創立了團隊。企業可能會向專案經理"授權"。但是通常是很模糊的,即專案經理為達到既定目的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但也可能企業沒有這樣授權。對此專案經理要麼感覺手中無權,無法開展工作;要麼就搞不清自己職權到底是什麼。不管怎樣,這樣的團隊往往是要失敗的。

5、 公司沒有按照專案進行利益分配,專案工作沒有積極性。由於公司沒有基於專案進行利潤分配的模式,即企業還在吃大鍋飯,專案組成員無法看到專案成功與否對自己帶來的直接效益,專案經理更是無法從正常的利益方面激勵專案成員的工作積極性,某種程度上還要靠專案成員發揚風格或是專案經理與專案成員的私人關係才使專案得以正常實施,這使得專案實施工作舉步為艱。

形成上述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企業制度不健全
目前國內IT企業的專案管理組織形式一般都屬於弱矩陣或平衡矩陣型別的,職能部門和專案管理層還處於"磨合期", 工作效率較低下,另外,溝通複雜本身就是矩陣型組織的突出特點。看來,建立基於專案管理的現代企業制度,還有一個漫長而艱苦的過程。

· 專案經理制的在企業中沒有具體切實落實
在目前IT行業企業的編制中,專案經理部仍是可有可無的,專案經理多數情況是由職能部門人員“客串”或是兼職的。在企業中,很難找到專職的專案經理。而且,目前的專案經理大都被定義為“傳聲筒”,一般沒有真正意義上掌握人、財、物大權的專案經理。

· 專案經理自身的原因
1 專案經理缺乏專案管理方面經驗;
2 專案經理不懂專案所必須技術,是個技術外行;
3 專案經理沒有足夠的應有的權力;
4 關鍵性檔案沒有被及時的制定、頒發,甚至專案經理制定的有些檔案是錯誤的;
5 專案經理沒有全域性觀念,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自己熟悉、喜歡的部門或單位。

如果要解決上述問題,最根本的途徑是認清專案經理的地位和作用,重點是正確界定專案經理的責權利。
一 專案經理的地位和作用
專案管理的組織的特徵是嚴格意義的個人負責制,個人負責制的核心人物必然是專案經理。所以專案經理是決定一個專案成敗的關鍵人物。專案經理是專案實施的最高領導者、組織者、責任者,在專案管理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成功的專案應該是使專案任務能夠按照既定的計劃和要求完成,以及專案成果能使本企業組織成員專案組中的主要成員、終端使用者或委託人感覺高度滿意。最終給企業創造效益。
專案經理是專案有關各方協調配合的橋樑和紐帶,處在上下各方的核心地位。專案管理說到底是人的管理與協調。負責溝通、協商、解決各種矛盾、衝突、糾紛的關鍵人物是專案經理。他對專案行使管理權,也對專案目標的實現承擔全部責任。他所扮演的角色是任何其他人不可替代的。專案經理作為企業委派在專案管理上的代表,按合同和約履約是他一切行動的最高準則,拒絕承擔合同以外的其他各方強加的干預、指令、責任是他的基本權力。專案經理是專案資訊溝通的發源地和控制者,在專案實施過程中,來自專案外的重要資訊、指令要通過專案經理來彙總、溝通、交涉,對專案內部,專案經理是各種重要指標、決策、計劃、方案、措施、制度的決策人和制定者。

二 專案經理的責、權、利
(一) 專案經理的職責

1.確保專案目標實現,保證使用者的滿意。這項基本職責是檢查和衡量專案經理管理成敗、水平高低的基本標誌。
2.制定專案階段性目標和專案總體控制計劃。專案總目標一經確定,專案經理的職責之一就是將總目標分解,劃分出主要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確定專案階段性目標的實現標誌如形象進度控制點等。
3.組織精幹的專案管理班子。這是專案經理管好專案的基本條件,也是專案成功的組織保證。
4.及時決策。 專案經理需親自決策的問題包括實施方案、人事任免獎懲、重大技術措施、裝置採購方案、資源調配、進度計劃安排、合同及設計變更等。
5.履行合同義務,監督合同執行,處理合同變更。 專案經理以合同當事人的身份,運用合同的法律約束手段,把專案各方統一到專案目標和合同條款上來。

(二) 專案經理的權力
1.指揮權
專案經理有權按專案相關合同的規定,根據專案隨時出現的人、財、物等資源變化情況進行指揮排程,對於專案工程組織設計和網路計劃,也有權在保證總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優化和調整,以保證專案經理能對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變化應付自如。
2.人事權 專案經理應有權對專案組的組成人員進行選擇、考核、聘任和解聘,有權根據專案需要對專案組成員進行調配、指揮,並且有權根據專案組成員在專案過程中的表現進行獎勵和懲罰。
3.財權 專案經理必須擁有專案範圍內的財務決策權,在財務制度允許的範圍內,專案經理有權安排專案費用的開支,有權對專案預算內的款項進行安排和支配,並且,在專案實施期間,專案經理應有權在工資基金範圍內決定專案組內部的計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原則。對風險應變費用、趕工措施費用等都有使用支配權。
4.技術決策權 主要是審查和批准重大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以防止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必要時召集技術方案論證會或外請諮詢專家,以防止決策失誤。
5.裝置、工具、材料的採購與控制權 在企業有關規定的範圍內,專案經理應有權決定專案相關裝置、材料的採買時間及數量,對專案相關的裝置、工具、材料等有權按質量標準檢驗後決定是否用於本專案。但專案相關主要裝置的採購權不宜授予專案經理,否則可能影響公司的效益,但由採購部門採購裝置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否則專案經理有權拒收或採取其他措施。

(三)專案經理的利益
目前,在國內IT企業中,因專案經理的許可權較小,責任較大,而且多數企業都沒有對專案經理的工作績效進行深入評測,並且與其直接利用掛鉤,這使得專案經理經常是付出的多,得到的少,久而久之,工作積極性下降。要明確專案經理的利益,改隱性收入為顯性收入。 企業應該對專案經理按照專案進行獨立核算,改變過去那種只幹不算。按照專案實施質量和最終結果,從專案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基金,由專案經理按規定分配。
專案經理的最終利益是專案經理行使權力和承擔責任的結果,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責、權、利相互統一的具體表現。專案經理除按規定標準享受企業制定的工資和獎金外,如果其負責專案的各項指標和整個專案都達到既定的要求,應該在專案終審贏餘時按利潤比例提成予以獎勵。
如果專案經理所負責專案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可根據專案具體的情況,扣發全部專案獎金。如屬個人責任,致使專案工期拖延、成本虧損或造成重大事故的,除扣發全部專案獎金外,可處以一次性罰款並下浮工資,性質嚴重者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綜上所述,專案經理是對專案管理全面負責的管理者,也是施工專案的管理中心,明確專案經理的責、權、利,並在專案管理中落到實處,是企業挖掘內部潛力;獲取最大利潤"的根本途徑;是專案能否成功及專案管理目標、成本目標能否實現的關鍵。
如今,伴隨了IT業技術的日新月異的發展與更新,其專案管理規範化程式也在加速發展。“專案經理”這個年輕的職業正在IT企業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今企業的發展呼喚好的專案經理,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更加需要適合於專案經理髮揮能量的舞臺和能夠培養更多更好的專案經理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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