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幾點思考(轉)

urinator發表於2007-08-14
工程專案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幾點思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築施工企業參與國際建設市場競爭越來越多,由1979年的幾家發展到今年的上百家,由最初的單純勞務承包,發展到今天工程總承包。無庸諱言,中國已成為建築大國。同時,我國的建築市場也實行了“門戶開放”,許多境外建築承包商進入我國承包工程,從而加劇了國內建築市場競爭。但從我國建築企業實際情況看,在工程專案的管理上與國際慣例尚有較大差距,影響著我國工程專案管理水平的提高。為此,改革傳統專案管理模式,加速與國際慣例接軌,已是建築企業的重要課題。本文將就如何與國際慣例接軌試談以下淺見。

一、建立高素質專案管理班子,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關鍵

從我國眾多參與國際工程承包企業的經驗教訓看,要在國際建築市場上奪得一席之地,並站穩腳跟,首要的問題就是建立高素質的專案管理班子,主要應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必須組建強有力的專案管理班子。其成員都要懂技術、會管理、富有國外施工經驗、法律知識。這是搞好工程專案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關鍵。尤其要選好專案經理,專案經理是專案管理班子的靈魂,其素質高低決定著承包工程專案的成敗。專案經理一定要頭腦清晰,思維敏捷,能審時度勢地作出決策。專案經理能對整個工程專案的計劃安排、成本預測、管理核算、資金運轉週期、材料供應、裝置能力以及索賠、保險、當地稅務等業務心中有數,能按照國際慣例採取相應對策,防止可能出現的失誤和損失。專案經理不僅要有較高的專業技術和領導水平,還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強烈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要善於學習和借鑑別人的經驗,擴大視野,取長補短。另外專案經理要有較好的外語基礎,能夠與業主、當地專業人員會話,閱讀外文資料。具備這些條件,必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資訊掌握,促進與國際慣例接軌。

2.必須熟悉和掌握國際建築市場狀況和動態。當前參與國際工程承包的貫用作法是實行工程總承包和工程分包,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瞭解和熟悉工程所在國對工程總包和分包的政策規定,指導我們採取相應的政策和策略。我國進入國際建築承包市場的企業儘管越來越多,但是國際建築承包市場的佔有率與已開發國家企業相比,尚有較大差距。 以1996年美國的統計資料顯示:美國佔22.3% , 英國佔11.5%, 法國佔15%, 德國佔8.6%, 日本佔11.7%, 韓國佔4.5%, 而我們僅佔3.7%。在工程專案管理上,與國際承包工程的大公司如英國的克瓦納集團、美國的福陸丹尼爾公司和法國的布衣格公司相比,我們的總體管理水平還相差很遠,管理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加上我們國際承包經驗不足,有的業主和監理還有故意刁難等情況。面對這種種困難,要想在國際工程承包中求生存、求發展,必須按照國際慣例採取相應政策。

3.必須處理好與業主、監理與當地僱員的關係。在對外交往中,既要堅持原則,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和策略性。在外國人眼中,我們代表的是中國,要不卑不亢,維護自身的利益,按國際慣例,寸理必爭,寸利必得。對監理,既是對立關係,又有一致的一面,即都是業主的僱員 ,要善於利用這種一致抑制監理的作用。僱用當地僱員必須熟悉當地勞動法規,在不違規的情況下調動僱員的積極性,能為我所用。

二、必須瞭解和掌握FIDIC合同條款,搞好索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首先要精通FIDIC有關合同條款。FIDIC合同條款涉及索賠的內容大致有兩個方面。其一是關於工期的索賠,主要是業主不能按規定時限提供有關圖紙、設計變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其二是動用款項索賠,主要有工程變更、單價改動、規範改變及不可預見事件等,如水文地質條件變化、人為干擾等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總之,在FIDIC合同條款中很多規定為承包商索賠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規定,在施工過程中要專門注意與索賠相關事件的發生,及時抓住索賠時機,尋找索賠動因,要做到這一步,不精通索賠條款是很難辦到的。做為專案管理班子,特別是專案經理、財務負責人必須精通FIDIC合同索賠條款,才能不失時機地提出索賠,減少流失,提高效益。

其次是及時收集索賠資料,提出索賠方案,FICIC的索賠條款是進行索賠的法律依據。在施工過程中,按照索賠條款收集整理的索賠資料是索賠的事實依據。沒有後者,或者後者不充分、不祥實是達不到索賠目的的。這要求施工工程主要的管理者要組織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要明確崗位責任。因為索賠是一項非常嚴肅的法律工作、技術工作和經濟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負責索賠的責任人必須熟悉和掌握索賠條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只有這樣的責任人才能收集到準確的索賠資料,達到索賠的目的。

當然,真正實現索賠,並非易事,其關鍵是工程專案的管理者有沒有索賠的觀念、索賠意識和索賠能力。合同違規索賠是法律賦予承包商的正當權利,不能怕傷和氣、傷感情,而忍受應該挽回的損失。國際國內承包工程都可能遇到索賠。因此,要求承包商在樹立法制觀念的同時,要堅持索賠的信心,更要特別強調索賠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和時效性,否則將功虧一簣。

三、必須學會工程專案風險管理,把風險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無論是在國際工程承包中,還是在國內工程承包中,施工過程的事故是難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損失也是慘重的,除了事故風險以外,按照國際貫例還有政治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人為風險和治安風險等。特別是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因風險造成損失的頻率和概率較國內要高的多。因此,按照國際慣例學會工程專案的風險管理,把可能遭受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

1、專案風險管理的作用,一是提高施工管理的風險意識,增強對工程專案的監管和風險管理的力度,突出施工技術措施和質量安全操作規程的到位,特別是專案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要認識到風險的危害性,提高遵規守章的自覺性。二是加強在施工過程中對風險因素進行評估、預測、防範和控制,減少風險的發生和發生風險時能採取有效地彌補措施,從而達到防險、避險、減少損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風險管理的途徑:依照國際慣例就是實行施工全過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險機制。在實施施工保險時,要盡其可能對施工全過程包括相關專案環節都要進行分析和研究,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對所有可能發生風險的環節,按照國際慣例能投保的全部投保。對不能投保的風險環節要制訂相應的、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3.合同擔保的風險管理:合同擔保是維護髮包人利益的法律行為,在這方面稍有閃失,就會給承包商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所以合同擔保的風險也是相當大的,決不可等閒視之。合同擔保是獨立於合同具有法律效率的檔案。它主要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保證金擔保等專案。一般地說,承包商和承保人是關係比較密切的,否則承保人不會給承包商擔保。合同擔保的關鍵要認真分析研究發包人的擔保檔案,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損害國格和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條件是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作為國際工程專案的承包者,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要特別注意和防止業主終止合同的風險條款。同時對擔保金額進行技術處理,不能因擔保洩漏標價。要選擇好履約方式,充分研究保單條款及加強對保函的管理等。

4、施工保險管理,進行施工投保的目的是轉移施工風險,以彌補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施工保險應包括施工全過程,即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事故保險,材料、裝置運輸保險等,施工過程的保險要明確各方面的風險責任,明確投保險別和申辦方式等,要研究保險合同和保險單的條款是否能保護自身利益。所以在進行施工投保時要充分利用FIDIC條款中關於保險條款的規定,最大限度的減少失誤和經濟損失。

四、必須掌握國外專案管理軟體的應用

1、成立專案管理軟體應用機制。專案管理軟體是高新技術,是新興現代專案管理手段。儘管在國外應用較為廣泛,貫穿於專案管理的全過程,但是在國內還遠沒有達到普及的程度。因此必須與國際慣例接軌,儘快的踏上資訊快車道。首先應成立專案管理軟體開發應用小組,對專案計算機技術進行全面地研究、學習、開發、應用,並且爭取儘快國內上網,進而進入國際網際網路。

2.將專案管理軟體納入工程專案科學管理軌道。現在一般國外工程專案管理軟體,不同種類、不同層次的工程專案,使用不同種類、不同層次的專案管理軟體。在複雜的專案管理中使用P3,在一般專案中使用Microsoftproject(微軟專案)。另外還使用一些專項專案管理軟體,以名冠全球的P3系列軟體為例,就有工程進度計劃、資源、成本動態管理與控制軟體。還有工程合同文書、變更事宜、合同費用演變等管理軟體,該軟體使用能更好地執行FIDIC合同條款。當前主要代表產品有美國的P3和英國的ARTMIS。

3、培養高素質的軟體開發、應用、管理人才。要真正推廣國外廣泛使用的專案管理軟體,其專案管理人員起碼應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先進的技術是需要高素質的人才來駕馭的。所以,與國際慣例接軌,在建立了軟體開發應用機制後,就應著手培養微軟複合型人才,要求這些人即要懂計算機技術,又要懂管理,才能適應專案管理的需要。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人才培養可分層次進行,先培養急用的計算機操作員和程式設計師,先能操作執行,獨立開發編制、除錯程式,再逐步推開,進行普及培訓,讓更多的管理人員掌握應用這項技術。

五、必須學會按國際慣例解決專案承包中的爭議問題

不管是進行國際工程承包,還是進行國內工程承包,業主和承建商發生糾紛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旦發生就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財力。因此,必須要面對現實,依照國際慣例,明智的做法,一是簽訂好承包合同,二是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1、易於引起爭議的問題。

① 索賠。一是業主向承建商索賠,二是承建商向業主索賠。不管誰向誰索賠,都存在索賠成立不成立的問題,索賠金額能不能達到一致的問題。

② 違約處罰,一是不承認自己違約,二是指責對方違約,三是不僅要罰違約金,還要追加索賠。

③ 終止合同,一是業主責任引起終止合同,如事實證明業主拖欠付款,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導致不能繼續承包;二是承建商責任引起終止合同,如事實證明工程拖期,無力扭轉局面,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導致不能繼續承包。

2、減少和解決爭議的對策。

① 簽訂好承包合同。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熟悉掌握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規,並嚴格依法簽訂。在合同條款上要認真研究、評估、磋商,不能把注意力僅放在造價上,而應主要放在可能引起爭議的條款上,特別是違約處罰和風險索賠上。這就要求合同雙方必須把雙方責任、違約、罰款、索賠、免責等都要做出規範的界定和規定。一旦發生爭議問題,就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解決。

② 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儘管如此,發生合同糾紛仍在所難免,這就要求雙方:一是一旦發生糾紛就要及時解決。在糾紛面前,雙方應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通過友好、合理、合法的協商途徑以及時解決,不能讓一時一事的糾紛影響合同的繼續履行;二是一旦發生糾紛,嚴格按合同條款處理。按照國際慣例,雙方對合同條款的解釋可能存在差異,在解決糾紛時,一般採用非對抗式和對抗式兩種方式解決。非對抗式採用談判、調解解決;對抗式採取仲裁和訴訟解決。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在合同中都應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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