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專利:利弊孰大孰小?

發表於2011-09-05

注:本文轉載自InfoQ – 楊晨

專利新聞這幾日頻頻出現,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和HTC、Samsung、Google以及Apple這些智慧手機廠商相關的新聞了。這也讓富有爭議的軟體專利討論如火如荼,爭論的中心就是軟體專利是否應該用來保障創新還是作為一種武器。但是誰對誰錯?換句話說,軟體專利是否弊大於利?或者正好相反?

Martin Fowler最近發表了一篇博文闡述了他的觀點。他引用了William Rosen的觀點,William Rosen堅信專利是工業革命發生的關鍵因素之一。專利使得發明家,即使這些發明不會有富有的使用者來購買,也能夠負擔得起創新的成本。因此,專利是工業革命最偉大的發明。但是,當問題回到軟體專利上來的時候,Fowler認為它的用途其實已經被扭曲了。

專利的中心思想就是對於某種嶄新的事物,授予發明者(一定時期的)壟斷的權力。

他進一步闡述道,

軟體產業的每個人都應該清醒地看到大量的軟體專利除了宣告擁有那些已經使用了數年的技術外毫無用處,還是讓開發工作獨立於軟體專利之外吧。

軟體專利的覆蓋面非常廣,但是它們應該更加具體而且縮小範圍。這種情況是因為那些大型組織更傾向於使用這些專利來進行法律戰爭。專利的如此濫用實際上是阻止而不是鼓勵創新。而且更加糟糕的是,小型的公司或者個人將不可能負擔得起專利官司所需要的時間和金錢。最終,軟體專利捍衛了壟斷。讓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Android手機就使用了250000項專利。

Erick Schonfeld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一家公司需要花費了數十億美元來保護他們的業務不受敵對專利的侵害,那麼這筆投資將不可能用來創造新的工作崗位,新的產品或者其他有意義的活動,因此,

專利(至少對軟體來說)的花費超過了它們為社會創造的價值。

他甚至認為我們現在正處於一個專利泡沫的時代。

美國和歐盟正在嘗試為軟體專利找到一個合適的量化標準,這正是Richard Stallman在接受衛報採訪時所強調的。尤其是,在歐盟中持軟體專利支援態度的遊說者已經提出了單一專利的草案。當一項歐盟專利授予發明者的時候,它應該在整個歐盟內部有效,除了義大利和西班牙。Stallman相信這將會導致像在美國一樣的專利戰爭。更多關於支援軟體專利的遊說者工作可以參見此處

當然,這也有軟體專利的倡議者。最著名的人就是Bob Zeidman,他撰寫了一本智慧財產權的著作。在8月24號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Edward A. Lee的討論中,他認為如果沒有軟體專利的話,就沒有辦法阻止公司或者個人從別處偷竊創意和想法。而且,Zeidman還認為,如果不採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話,那麼就不會有科技進步。他的觀點也可以在InformIT的podcast中找到。

雖然有很多軟體專利的倡議者,但是反對的人數看起來更多。Fowler認為,“如果我們能夠回到專利的核心價值上並且能夠正當地使用”,那麼軟體專利將會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方法。但是考慮到現在這種濫用的情形,軟體專利應該被完全拋棄。

您個人對於這個爭議性的話題持什麼樣的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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