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一--十三條會計原則(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0
CPA一--十三條會計原則

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是進行會計核算的指導思想和衡量會計工作成敗的標準

1、衡量會計資訊質量的一般原則

①、客觀性原則:會計核算要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沒有強調合法性)客觀性是會計核算原則的基本原則。其12原則的運用,不能違背客觀性原則

②、可比性原則:(掌握)

要求會計核算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間指標口徑一致,橫向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則以客觀性原則為基礎,不能過分強調可比性而忽略客觀性。

   ******可比性原則和一貫性原則的區別在於:可比性原則強調橫向可比,一貫性原則強調縱向可比。

③、一貫性原則:(掌握)

要求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必要時可以適當變更會計程式和會計處理方法,不能因堅持一貫性原則而違背客觀性原則。變更條件:A、法律、法規要求;B、更恰當反映

④、相關性原則:會計資訊的有用性,與決策相關,以滿足會計資訊使用者的需要。

⑤、及時性原則:要求企業的會計核算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對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進行確認和披露,就是為了貫徹及時性原則

⑥、明晰性原則:是要求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應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利用

2、確認和計量的一般原則

①、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作為本期收入或費用;凡不屬於當期的收入或費用,即使款項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當的期收入或費用。

e.g.設定應收、應付、待攤、預提賬戶的設定,體現了權責發生制原則

收付實現制是以實際收付現金作為確認收入或費用的依據。(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業務)

②、配比原則:指收入和對應的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並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確認

包含兩層含義:因果配比和時間配比

e.g.收入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之一,要求相關成本能夠可靠計量,也體現了配比性原則。

③、歷史成本原則:要求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資產帳面餘額。

******資產發生減值的,可按規定提取相應的減值準備,這是對歷史成本原則辯證的否定

④、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掌握)

凡只使本年度受益的,作為收益性支出;使幾個年度受益的,作為資本性支出。注意區分固定資產後續支出中,改良與修理的會計處理差異

3、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則

①、謹慎原則:(掌握):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

謹慎性原則的運用,以存在“不確定因素”為前提

   e.g.A、在會計核算上對資產計提8項減值準備,但不得設定密祕準備!

   B、債務重組中對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的處理原則。

   C、或有事項的確認和披露的相關規定。

   D、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

   ******八項準備列支科目:

     壞賬準備——管理費用

     存貨跌價準備——管理費用

     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投資收益

     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投資收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營業外支出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營業外支出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營業外支出

     委託貸款減值準備——投資收益

②、重要性原則:(掌握)

在會計核算中應當區別重要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式。重要的會計事項應單獨核算、單獨反映;不重要的會計事項,可適當簡化處理

   e.g.A、重要的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次要的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在會計報告中合併反映

   B、關聯方交易的披露中,較多地運用了重要性原則,如零星的關聯方交易,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小或沒有影響的,可以不披露;型別相同的非重大交易可以合併披露等

③、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掌握)

按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能僅根據法律形式核算和反映。

e.g.A、售後回購:不確認收益。

B、銷售商品的收入確認:應滿足4個確認條件。

C、關聯方關係的判斷標準:將承包人和被承包企業之間,視同控制關係。

D、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承租方對於租入資產,作為固定資產確認。

E、當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在建工程應結轉固定資產。

F、判斷關聯方關係:將擁有共同關鍵管理人員的兩個企業,作為關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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