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能授權(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28
賦能授權(Empowerment)

什麼是賦能授權?

  賦能授權是近年來應最多的商業語彙之一。賦能授權的意思就是授權給企業員工——賦予他們更多額外的權力。邏輯上來說,這樣做意味著為了追求企業的整體利益而給予員工更多參與決策的權力。

  理論上,賦能授權是為了消除妨礙員工們更有效工作的種種障礙,其思想出發點是企業由上而下地釋放權力——尤其是員工們自主工作的權力,使員工們在從事自己的工作時能夠行使更多的控制權,

賦能授權的起源與發展

  賦能授權運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現代管理學理論預言家瑪麗·帕克·弗萊特的研究成果。她的許多研究發現對今天的企業和當時的企業具有同樣重要的參考意義。弗萊特嚴厲地批判等級森嚴的企業組織結構,她憎惡“命令與控制”型的領導作風,提倡結合更多民主因素的企業管理方式。她認為,在進行企業決策時應充分考慮企業第一線員工的經驗和知識。

  關於權力,弗萊特說道:“你如果想調整某項工作目標,則必須對它進行發展改造,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步驟。有的企業管理者希望員工協助實現企業的目標,但卻看不到這需要讓他們也參與制定企業目標的過程”。

  她關於企業內部協調的觀點也同樣具有前瞻性,她曾說道:“集體責任不是靠將個人的責任一個個加總就可以得到的。集體責任不是一個累加的問題,而是一個企業內部個體互相作用,相互融合的問題。

  哈佛商學院教授的坎特在1989年到1992年間還曾擔任《哈佛商業評論》雜誌的編輯,她在近年來開始極力倡導賦能授權理論。

  坎特所著《變革大師》一書不僅成就了坎特的名聲,同時也為在企業中樹立賦能授權的概念和使員工能夠更多地參與企業管理奠定了基礎。在她的下一部著作《當巨人們學會舞蹈時》中,對自己的思想進行了進一步論述,她預見到未來企業的經營將從笨拙的龐然大物型轉向更為靈活形式—即她稱之為“後企業性公司”的形式坎特在1997年曾論述道:“通過賦予權力給其他人,企業領導者不是降低了自己的權力,相反他們的權力有可能還會得到提升——在整個企業的效益獲得提高時更是如此”。

  最先在企業中實行賦能授權的是日本企業。日本企業家在20世紀50年代發現並高度評價了弗萊特的研究成果,隨後將其同威廉·愛德華茲·戴明的質量理論一同應用於日本的工業生產中。

賦能授權的體現

  賦能授權指團隊已從集權向分權的方向過渡,團隊成員感覺個人擁有了某種能力,整個群體也擁有了某些能力。賦能授權體現在兩個方面:

  ①團隊在組織中地位提升,自我決定權也在提高,支配權很大。

  ②團隊成員已經感覺到擁有了某些方面的支配權。

  比如說麥當勞,過去員工沒有權利給顧客超過兩包以上的番茄醬,而要請示主管,而近些年來麥當勞已經改變這種方式,員工可以自己做主了。

賦能授權的注意事項

  賦能授權給員工的時候,同時需要注意:

  • 將合理的規則、程式和限制同時交給他。
  • 成員有渠道獲得必要的技能和資源,能知道該怎樣在指定的範圍內做事。
  • 在政策和做法上能夠支援團隊的目標。
  • 成員互相尊重,並且願意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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