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禁止轉賣或租借其眼鏡式佩戴裝置

pythontab發表於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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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禁止使用者轉售或租借其價值1,500美元的 Google Glass。

這家公司的限定版穿戴式計算機的服務條款上特別表明:“你(使用者)不可將這一裝置轉售、租借、轉讓或是交給他人使用。如果你在沒有 Google 授權的條件下,將這一裝置轉售、租借、轉讓或是交給他人使用,Google 保留關閉此裝置的權利,而且你與未得到授權而使用的人將無法得到退款、產品服務,或是產品保證。”

歡迎來到新世界。在這兒,數個公司仍然保留其產品的控制權,即使在售出以後。

而這,是個必然趨勢。雖然聽起來略怪,但其實現今你並沒有擁有很多你購買的軟體的所有權。本質上,你是在一個違反了司法制度的終端使用者使用條件下租借了它們。而 Google 似乎是第一家將如此嚴厲規則應用於消費類電子產品的公司。

“如果這一產品成為 iPhone 那樣的日消產品,那我們正踏入一條完全被控制的小路。”電子前線基金的協調員柯瑞林.麥克沙裡說道。“它們這樣做是否違法我不確定。這是個合同問題。”

Google 知道其眼鏡式計算機是否被轉讓,因為每一部計算機都對應使用者註冊的 Google 賬戶。

而目前,不是所有人都能買到這個眼鏡式計算機。

Google 則在其所謂的 Google Glass 探索者計劃下,開展了一個名為“矽谷等值

天鵝絨繩索”的活動。你可以在社交媒體上釋出帶有“#ifihadglassand”標示的資訊,如果這一公司喜歡你釋出的資訊,你將獲得購買這一裝置的探索者版本的機會。

Google 拒絕評論。它也並未標明是否會拉動它的“繩索”,或是將其苛刻條件應用到這一活動中。

今天一位 eBay 賣家--第一批購買 Google Glass 的賣家之一,由於擔心 Google 的報復而喊停其拍賣活動。 Google 對其產品的嚴格限制也因此曝光。

不予出售。 圖片來源: eBay

“數週前我在推特上收到一條來自 Google 的資訊,說我入選“天鵝絨繩索”活動後,我就在想,如果它只是將其產品派發給一定限量的人的話,我可以將這一產品放在 eBay 上拍賣,所得的錢肯定比1,500美元多得多。”一位來自費城名為艾德的男子說道。其剛剛在週三喊停 eBay 上的拍賣活動。(作為刊登其故事的條件,我們在此隱去這一男子的姓氏)

由於艾德與 Google 之間的唯一通訊只有那條通知其入選“天鵝絨”活動的推特資訊,所以他並不知道他並不能出售其被授權花費1,500美元在未來幾周即將到手的 Google Glass。最終他在 Google+ 上的 Glass Explorer 小組上發現了這一限制。

他也發現有些人對他大膽出售其 Google Glass 這一行為感到煩惱。

“他們表現地就像是我做了什麼褻瀆神明的事。”他說。

當艾德學習了有關的服務條款之後,他終止了拍賣 -- 起價5,000美元,最終暴漲超過90,000美元。Google 與 eBay 還未就此次拍賣與他聯絡,他說。他仍然希望獲得他的 Google Glass 探索者版本——希望 Google 不要因為其試圖出售這一裝置而拒絕發貨。

“我願意為它支付1,500美元。”他說。

2010年,第九次美國巡迴上訴法院曾在一個案子中判決可以透過許可限制產品的再次出售。這給了包括 Google 在內的科技世界對其商業控制某種程度上的批准。

這個案例的原告是一名加利福尼亞男子,他被指控在 eBay 上轉售他的 Autodesk 軟體。最終 Autodesk 公司勝訴。聖弗朗西斯科的上訴法庭指出在其軟體包裝上有標示禁止使用者轉售其軟體。

成員包括 Google, Adobe, McAfee,甲骨文及其他許多公司在內的軟體與資訊工業聯盟則督促法院延續這一案例的裁定。美國電影協會也對 Autodesk 標示了支援。

去年聯邦監管機構也曾引用了這一判定結果,禁止手機使用者對手機解鎖,以使用相容的但不在合約內的移動運營商,因為這一裁定結果是“節制先例”。監管機構表示這是由於使用者並不擁有能夠對其手機所用運營商進行限制的軟體的擁有權。

對艾德來說,作為被 Google 選中的第一批使用者中的一位來賺取外快的想法也落空了。

“能將1,500美元購入的東西賣出100,000美元,”他說,這本將是“非常令人興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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