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網路安全法今起正式施行新政如何保護公民資訊保安

知與誰同發表於2017-07-03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懷孕挺著大肚子每天就有月嫂公司頻繁來電;小孩剛剛上學補課班、培訓班就能準確說出你的住址;新房鑰匙剛剛到手裝修公司像轟炸機一樣瘋狂騷擾,想必很多市民都曾遭受過類似資訊洩露所帶來的困擾。

從今天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擊防止公民個人資訊資料被非法獲取、洩露或者非法使用。新政將如何撐起公民資訊保安的保護傘?新政會否妨礙網上言論自由?

截至去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7.31億是個不折不扣的網路大國,但也是面臨網路安全威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的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制定網路安全法既是維護網路安全的客觀需要,也是維護國家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當前網路上有一些侵權行為、有一些違法資訊嚴重損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廣大人民群眾迫切地呼籲加強網路空間的法制建設、淨化網路環境,使網路空間清朗起來。制定網路安全法就是為了順應時代要求,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期待。”

作為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出現在我國網路安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明確加強了對個人資訊的保護,打擊網路詐騙。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說:“中國經濟和社會已經高度依賴於資訊網路。我們制定網路安全法就是要維護網路空間的國家安全,維護公共利益。”

網路安全法現有七章79條,內容涵蓋了網路空間主權、關鍵資訊個人資訊保護規則、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重要資料跨境傳輸的規則等。另外,它確立了保障網路的裝置設施安全,網路執行安全、網路資料安全,以及網路資訊保安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

其中,針對個人資訊洩露問題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使用者資訊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使用者明示並取得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資訊;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提供公民個人資訊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可入罪。將倒賣個人資訊處罰金額予以明確,這對目前社會中的個人資訊洩漏將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楊合慶解釋說,新政就是要重在管用,重在解決實際問題,“從這些內容可以看出,網路安全法比較全面和系統地確立了各個主體包括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在網路安全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二是非常有針對性。網路安全法從我國國情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實踐經驗,也借鑑其他國家的一些做法,建立保障網路安全的各項制度,重在管用、重在解決實際問題。”

法律建立伊始,有一個逐步調整和實施的過程。據介紹,網路安全法公佈後,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緊研究起草相關制度檔案。其中,《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等配套制度檔案已經公開發布。國家標準化部門正抓緊組織制定個人資訊保安規範等國家標準。總體上看各項工作都在按計劃推進。楊合慶表示:“網路安全法在立法過程中始終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原則,協調推進網路安全和發展。最終實現以安全促發展,以發展來促安全的目的。”

根據網路安全法,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釋出的資訊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傳輸資訊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有人認為,這無形中增加了普通網民的壓力,以後在網上說話或許就再不能暢所欲言。新政真的會限制公民的網路言論自由嗎?

楊合慶回應,我國在推進網際網路發展,加強網際網路管理過程中,充分保障人權和言論自由,充分尊重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同時,也強調任何人、任何機構都應該對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個人的自由不應以損害他人的自由和社會公共利益為代價,任何人和機構都有義務自覺維護網路秩序,自覺維護網路安全。這條規定針對的是使用者公開發布的資訊,而不是個人通訊資訊,不會損害個人隱私。另外,規定要求停止傳輸的是違法資訊,不存在妨礙言論自由問題,“非常注重保護網路主體的各項合法權益,保障網路資訊依法、有序、自由地流動,促進網路技術創新。”

新法規發揮作用後會不會給國外企業帶來不公平待遇,形成事實上的技術壁壘?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明確,網路安全需要各國共同合作、共同應對。因此,網路安全法既不是要限制國外的技術、產品,也不是要搞貿易壁壘。網路安全法提到推廣安全可信的技術產品,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這主要是對我國個人資訊和重要資料的留存作出規定,“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應該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使用者系統中的資訊、使用者裝置中自己的資訊或者不應該損害使用者對自己資訊的自主權、支配權,使用者自己的資訊要使用者自己作主。”

同時產品服務提供者不能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來非法控制、非法操縱使用者的系統、使用者的裝置,損害使用者對自己系統、裝置的控制權,此外,網路安全、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不應該利用廣大使用者對產品和服務的依賴搞不正當競爭,謀取不正當利益。

趙澤良表示:“中國對外開放的決心堅定不移,執行對外改革開放政策堅定不移,中國維護網路安全是堅定不移的,中國維護廣大使用者在網路空間的安全和利益是堅定不移的。無論是哪一個國家的企業、哪一個地區的企業,只要遵守中國法律,遵守中國行政法規,只要他是真心地維護中國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我們歡迎他進來,同中國共同發展,一起繁榮。”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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