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究明確表明,2023年全球的平均溫度或已超過了工業革命前水平的1.5°C。要實現《巴黎協定》目標,需要所有政府,特別是碳排放大國,進一步加強國家自主貢獻,並採取積極和嚴格的行動減少排放。<p>

COP28會議就 《巴黎協定》的首次全球盤點達成了“阿聯酋共識” (UAE Consensus on Global Stocktake),其中包括關於“向脫離化石能源轉型” (Transition Away from Fossil Fuels)的討論,以及將可再生能源增加至三倍和能源效率翻一番的目標,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之一,也是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國。2023年中國的碳排放達到了12.6吉噸,同年,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量達到了1.45太瓦,佔全中國發電總裝機的50%以上,首次超過火電裝機容量,實現了歷史性的里程碑。

隨著中國“十四五”規劃行程過半,以及朝著2035年及更長遠目標的追求,加速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對於實現2060年碳中和目標至關重要。然而,儘管可再生能源本身具有低碳屬性,但在實現可再生能源規模高速增長的同時,可再生能源價值鏈上下游活動所帶來的碳排放問題亦不容忽視。

可再生能源價值鏈碳排放<p>

資料來源:埃森哲分析

在上游活動中,原材料採購、加工和裝置製造過程是導致碳排放增加的關鍵環節。這些過程通常涉及高能耗和非可再生能源依賴的工藝。

而在中游環節,儘管能源生產、運營和分配過程產生的碳排相對較低,但仍需關注其運營維護和長距離輸電所帶來的能源消耗。

下游的終端消費環節對產品的全生命週期碳排放有重要影響。低效率的電池和廢舊材料的不充分回收再利用是增加碳排放的主要因素。

打造負責任的可再生能源價值鏈<p>

打造負責任的可再生能源價值鏈是可再生能源企業提升長期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也是對全球氣候行動實現淨零排放的重要貢獻。

實現價值鏈的淨零排放是一個全面而複雜的過程,需要可再生能源企業在戰略規劃、日常運營和生態合作中持續投入努力。

工作組建議可再生能源企業立即著手開展以下舉措,強化可再生能源的低碳屬性,加速全價值鏈的負責任轉型,實現向可再生能源轉型與經濟發展和脫碳程序的一致性。

1. 測量和報告範圍3價值鏈排放

設立排放標準:企業應首先全面測評整個價值鏈的排放(包括範圍三排放),確立明確標準。

遵循國際標準:應用國際認可的GHG Protocol等標準以確保資料準確性和比較性。

加強資訊透明度:公佈週期性價值鏈排放報告,與投資者、消費者和監管機構保持透明溝通。

2. 與供應商合作共同減碳

加強供應鏈夥伴關係:與供應商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共同設定減排目標。

提供技術支援和培訓:提供低碳技術援助和培訓,分享最佳實踐、幫助供應商提高能效和採用清潔技術。

建立激勵制度:透過價格減免、簽署長期合同等方式激發供應商減少排放,優先選擇致力於脫碳的供應商。

3.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並過渡到100%可再生能源

提高效率:藉助技術創新和流程最佳化,減少生產、運營中的能源使用。

推廣可再生能源:提高對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逐步實現100%可再生能源。

採購綠色電力證書:透過購買綠色電力證書來支援可再生能源專案。

可再生能源前景<p>

可再生能源資源潛力的地區往往也是物種多樣性豐富的地區,如何最大程度地減少可再生能源價值鏈活動對自然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是一個重要問題。例如,生物多樣性受到上游可再生能源原材料開採的威脅,風電和光伏專案的運營對海洋和陸地物種的棲息地產生影響等。這些問題給可再生能源企業提供了新的挑戰和機遇,從淨零轉型到淨正面影響。

展現自身全面整合能力,與上游下游企業協同建設負責任的可再生能源生態,將是可再生能源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領先者之勢的機會。隨著全球淨零轉型的不斷推進,可再生能源企業或將在價值鏈活動中不斷創新,將極大地助力全球能源格局的向可持續性轉變。

本文作者

世界經濟論壇大中華區企業事務負責人秦新鴻

埃森哲專案團隊成員範曉鵬、張越、胡鎧麒、唐慶旖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