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世界“紅線”不可觸碰

寒凝雪發表於2017-07-03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在保護個人資訊、治理網路詐騙、保護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網路實名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並劃出了網路世界裡不可觸碰的“紅線”。網路安全立法的根本目的是構建良好網路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護身符”而非“緊箍咒”。

我國有7億多網民,網路空間裡,缺乏法律規範和秩序而造成的問題層出不窮。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網路安全,網民的合法權益也難以保障。網路空間的清朗必須用法律來保障,制定出臺《網路安全法》正是為公眾普遍關注的一系列網路安全問題,勾畫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此次立法,“網路通訊管制”“網路實名制”等規定也引起人們的熱議,有人認為,網路應是“自由的世界”。其實,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這些規定恰恰體現了自由和秩序的辯證統一。《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只有在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時,才會採取“限網”措施,為的是保障國家和公眾的安全。網路實名制也是為了防範網路詐騙,清理用網路傳播黃賭毒等資訊,讓公民在網路上更謹慎、更負責任。

搭建完善的網路安全保護制度,明確政府企業和個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只會給在網路世界裡的違法犯罪行為加以限制,讓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獲得更好保護。因此,網路安全法不是“緊箍咒”,而是“護身符”。只要遵循規則,把守秩序化為習慣,不踩法律“紅線”,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護的自由空間。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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