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據路透社報導,本週,谷歌、Twitter以及其他受歡迎的網際網路公司一直以來的使用者資料收集競賽引發了隱私擁護者及立法者的批評。這引人擔憂,因為缺乏法律限制這些工作的行徑。
缺乏法律限制
這種資料競賽對這些大型的網際網路公司而言僅是中長線的小小失誤,但不斷的擴大其所獲取的隱私資料讓它們面臨的懲罰卻很小。公司所得到的隱私資料已經遠遠超過大多數消費者所意識到的。
儘管網路上有很多有關隱私保護的討論,而美國國會也定期介紹擬議中的資料保護法案,矽谷的公司卻名副其實的在進行資料蒐集競賽,並愈演愈烈。
許多創新型的公司——以Facebook為代表——幾乎將他們的業務全部建立在提供個性化服務的能力之上,這需要公司十分了解其使用者。他們的商業模式越來越大程度上依賴於推薦給目標橫幅廣告商或其他市場營銷企業的能力。每天有數百萬次,給特定客戶做廣告的權利在極短的時間內被拍賣。
對廣告的買家和賣家而言,這種商業的優勢在於對使用者有最多的瞭解,這邊刺激了谷歌去學習Facebook,最大程度的手機使用者的資料資料。
美國很少有法律限制這些公司收集各種資料——信用卡號碼、實名制、居住地址、購買模式乃至網路瀏覽習慣。公司隨後將這些資料賣給廣告商和第三方機構。
隱私政策專家吉姆·哈帕(Jim Harper)認為:“公司都在黑暗中摸索,尋找方法為其消費者提供最新最酷的玩意,同時又要保護他們的利益。但常常,消費者對這些新酷玩意感興趣了,卻忘記了其隱私利益。”
除了對信用報告、醫療記錄和其他有限類別的個人資訊有著嚴格的保護之外,虛擬世界的一切都缺乏隱私保護——這是一場公平的遊戲,對誰都是如此。
公司一般在違反自己釋出的隱私策略、或是被發現違背消費者意願的時候,它們才會面臨法律的威脅、或是使用者的強烈反對。
上週,Twitter、Path以及其他公司被發現清空了消費者的iPhone聯絡人名單,而蘋果的政策是禁止如此的。上週五,一篇《華爾街日報》報導稱谷歌調整了在蘋果的Safari瀏覽器上的廣告以安裝追蹤cookies,此舉在其他瀏覽器上司空見慣的,但Safari卻阻止這個cookies,除非使用者自行設定。
共和黨人愛德華·J·馬基(Edward J.Markey)和國會隱私核心小組聯合主席喬·巴頓(Joe Barton)共同要求聯邦交易委員會對谷歌展開調查。谷歌稱上週五的行為意圖是無害的,但其隨後也放棄了這種做法。Twitter和Path都表示它們在清空使用者iPhone地址簿內容之前都獲得了使用者的明確授權,而蘋果則表示它們會對軟體進行升級,防止進一步洩密。
公司承諾
一家公司過分收集使用者資訊、被發現並公之於眾,隨後其承諾會進行改善。如果該公司的行徑引發了不同尋常的公眾憤怒、並被呼籲提上隱私立法議程,那個該公司將會進行自我監管,推出一系列甚少有使用者去細看的隱私條款。而這些自我監管的計劃遲早會被激烈的資料競賽拋到後面。隨後就是又一輪的收集資訊-被爆-承諾-新的監管和隱私條款——如此迴圈不止。
在谷歌和Facebook的使用者認為這兩家公司收集了其隱私資料之後,兩家公司均同意接受聯邦貿易委員會長達20年的隱私審查。但由於對資料收集方面缺乏明確的限制,這些審查對公司的業務很難有重大影響。
網際網路公司和他們的投資者聲稱資料收集對其業務展開是十分必要的,這是他們能夠提供各類個性化服務。如果網際網路公司能夠獲取消費者的一些資料,消費者就能搜尋到更準確的結果、更相關的廣告、同朋友更親密的接觸。
知名網際網路投資者羅恩·康維(Ron Conway)認為:“正因為有了這種權衡,消費者願意提供個人資訊。”
網上追蹤公司Rapleaf的CEO奧朗·霍夫曼(Auren Hoffman)則表示:“我不喜歡人們追蹤我所在的地方,但是我想知道‘最近的義大利餐館在哪裡’。”
同樣的問題放在歐洲則很不一樣。歐洲長期以來都有資料保護法限制類似美國公司這樣的行為。歐盟如今正考慮更新法案,允許任何居民要求公司刪除有關他們的個人資訊。而在美國,同樣的條款僅適用於13歲以下公民。
美國的隱私擁護者稱他們並不期望在短期內能有任何大的改變。
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激進的主管雷尼·萊特曼(Rainey Reitman)稱:“要求國會通過一項切實保障我們使用者資訊的法案几乎是一項難以達成的挑戰,尤其是面臨著大批廣告商的遊說集團的反對。”
最好的情況下,法律能夠保障消費者有權選擇退出一些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