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的翻譯引發的爭論

李鬆峰發表於2011-12-24

緣起

前些天,在看《深入淺出CoffeeScript》(CoffeeScript: Accelerated JavaScript Development)的試譯稿時,發現了譯者第一句話就翻譯“錯”了。這句話的原文和原譯是:

JavaScript was never meant to be the most important programming language in the world./JavaScript從來都沒有想要成為世上最重要的語言。

我的第一感覺,這是一個一般過去時的被動語態,JavaScript是“受動者”,而不是“施動者”,“施動者”在這裡是隱含了的。為證明這一點,我查了《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7版)》,該詞典第1249頁把be meant to be作為一個習語(idiom),意思為:“被普遍認為是”,且有例句:

This restaurant is meant to be excellent./都說這家飯店很棒。

既然是習語,那就剩過去時態了(當然,翻譯類似這種句子,上下文也非常重要,後面會提到),所以“正確”的譯法應該類似於:

從來沒有人認為JavaScript會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

微博

就這樣,我發了一條微博,宣佈譯者翻譯錯了。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條微博一下子引來了很多人的轉發和評論,基本上都是反對我的說法。

實際上,這句話爭論的焦點是:過去沒有把JavaScript當成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是JavaScript(隱含指其設計者Brendan Eich)自己,還是外界?而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怎麼理解be meant to be這個詞:是“想要”,還是“被認為”?

@程式設計師鄒欣 老師給了第一個評論,委婉地說:

“這個倒是可以商榷。看一些例子: http://t.cn/SccOLq。”

鄒老師給出的是在微軟必應詞典中搜尋meant to be得到的一些例句。在大部分例句中,be meant to be的意思都如後來 @一天在家玩手機 所說:“是‘生來就是’、‘本應’、‘註定’這幾個意思的交集”。比如:

  1. You will see that you were meant to be my love./你會發現你就是我的愛。
  2. The interest rate was meant to be a floor on market interest rates;.../這筆利息本來是為了給市場利率託底,……
  3. I was meant to be working on Sunday , but I just fooled around all day./星期日我本應工作的,但卻閒混了一整天。

@王海鵬Seal 老師同樣支援譯者的譯法,並給出愛詞霸搜到的例句,也是商榷的口吻:

“從一些例句來看,第一種譯法似乎也可以。http://t.cn/ScV1By。”

堅持

儘管包括上述幾位老師在內的網友都反對我的判斷——甚至另一位外企高管 @張劍宇m 老師也認為:

“原來翻譯其實更準確。”

但因為有自己的第一感覺和字典的解釋在,我在心裡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比如 @L1T_ 說:

“外國人還真喜歡擬人修辭。”

我回複道:

“明白,你的意思也是說原譯正確,謝謝。”

@一天在家玩手機 說:

“be meant to be sth 應該是‘生來就是’、‘本應’、‘註定’這幾個意思的交集,強調的是這個事物的初衷,如果譯成‘被普遍認為是’則是強調外界對它的看法,這個還是差很遠的。”

我的感覺恰恰相反:如果be meant to be是字典裡所說的“被普遍認為是”的意思,那譯成“JavaScript本來不想……”,差得不是一樣遠嗎?

在此期間,還有兩條評論我沒有來得及深究,但最終結果表明其中的觀點和給出的連結,對澄清這個糾結的問題是非常有幫助的(後面會再提到這兩條微博)。

@蔡華林CHL:

估計是牛津的用法偏古老或者英式了,很多例句看起來都是註定,打算成為,本來應該的意思。從mean的語義本身來理解,mean是意味、想要的意思,be meant to be就是被意味被想要是啥啥,那麼這個被動一個可以理解成被大家普遍認為,要麼可以理解為被做這個東西的人設計成它要這樣,引申為有意要成為。

@一天在家玩手機(連結):

這裡有對meant to be的解釋,是“應該”而不是“被認為” http://t.cn/ScfLkK

事實證明,一旦你的微博被較多人關注、評論、轉發,同時做到以下幾件事是不容易的:及時閱讀每一條評論、檢視發表人資訊,最終理解評論的意思並作出適當回應。即使現在看來,當時的評論和轉發(順帶評論)的次數也不多,加一塊也就是幾十條,但在相對短的時間段內,集中跟蹤每個人前後的說法,搞清楚每一句話的來龍去脈,的的確確有應接不暇的感覺。這也表明我的大腦不適合高併發、多執行緒作業,儘管它是一個高度智慧的“中央處理單元”。在忙於切換執行緒和給出響應的過程中,我這個CPU連最基本的作表語的形容詞性的動詞過去式與被動語態中的動詞過去式都來不及區分了。但無論大腦如何緊張地忙碌,我的心裡並沒有改變初衷。

動搖

就在此時,突然冒出來的一條轉發加評論讓我的心理天平傾斜了。

@terry尹哲:身旁剛好有個英國朋友,他說這句話就是譯者說的意思。

我:謝謝。

@terry尹哲:但他也提到要看是誰說的和上下文。如果是文章的第一句話的話那麼有引申含義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我: 太感謝了,這就是第一句話。

再牛還牛得過英國朋友啊?我開始懷疑自己真的搞錯了,於是把原文上下文截了一張圖,向 @陸老神仙 求助:

附圖是剛才那句話的出處。大多數朋友(而且有英國朋友)認為第一句話翻譯為:JavaScript從來都沒有想要成為世上最重要的語言,沒有錯。我根據自己的理解和字典上的解釋暫時改為:從來沒有人能想到JavaScript會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已經求教於 @陸老神仙 ,但願我搞錯了。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本想在最終認輸之前,再勞煩神仙公公指點一下迷津,但老神仙他老人家無應答。因為這句話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我也覺得累了,既然大家一致認為譯者沒錯,我就不再堅持了。於是,轉發自己求助的微博,承認:

我錯了,譯者對。

到此為止,這句話的對錯似乎有了公論,故事結束了。真的結束了嗎?當然沒有。

上下文

不管怎麼說,這不是貼出上下文來了嗎。看看下文是什麼意思(譯者的翻譯):

它從Scheme和Self那裡借鑑了設計思想,揉以C語言的程式碼風格,在十天之內就被臨時拼湊了出來。甚至於它的名字也是一個令人尷尬的組合——它和一個除字面之外就沒有任何共同之處的語言聯絡到了一起 。但JavaScript一經推出,就勢不可擋。JavaScript作為唯一所有主流瀏覽器都支援的指令碼語言,很快便成為了Web開發領域的“世界語”。而在21紀初期,隨著Ajax 技術的風靡,起初僅是為網頁做些小點綴的、微不足道的JavaScript,瞬間作為富應用程式開發語言羽翼豐滿起來。

從這段上下文來看,意思大概是說JavaScript粗製濫造,名字都亂起。如果說有傾向性的話,確實可以理解為傾向於原譯。正如第二天 @劉江CE 老師的評論:

“原譯是對的。JS是Eich不大情願的情況下十天就設計出的語言,當然沒想流芳百世。”

但是,這裡的上下文似乎也支援我的理解——

從來沒有人認為JavaScript會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

如果有人經歷過把JavaScript當成“玩具語言”的時代,複製貼上過指令碼,用它做過狀態列閃爍、滑鼠跟隨特效,做多級選單、翻轉圖,總之有過被喻為“網頁飛花”的神奇體驗,就絕對想象不到JavaScript能發展到今天這樣的格局。那個時候,JavaScript還是一門難登大雅之堂的語言,到處都不受重視,還被人取笑。從下面這幅圖可見一斑。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自從猛漲的網際網路應用需求催生了Ajax的繁榮,“第二次瀏覽器大戰”也如火如荼,JS引擎效能日益加速,各種框架風起雲湧,JavaScript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不起眼的角色了。比如,道格拉斯就寫過幾篇關於JavaScript的著名文章,不僅有“JavaScript是最被誤解的語言”,也提出“JavaScript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很多人對JavaScript的認識可以說都經歷了一個很大的轉變,所以才有人說“JavaScript得到了應有的尊重”: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也就是說,在原文沒有給出足夠資訊的情況下(本文最後我會給出一個下文中包含明確資訊的例子),圖書本身之外的歷史大背景也可以作為上下文。

但是,無論如何,對歷史背景的理解,也會因為觀察者的角度不同而不同。上面只是我的理解,這並不妨礙其他人從另一個角度理解——

JavaScript從來都沒有想要成為世上最重要的語言。

詞典

還記得我前面提到的無暇顧及的兩條微博嗎?這兩條微博給出了英英詞典的解釋。如前所述,在第一印象認為這句話翻譯有問題之後,我就查了手邊的所有英漢詞典。但只有《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7版)》中給出了be meant to be sth的解釋,陸老神仙主編的《英漢大詞典(第2版)》和高永偉主編的《新英漢詞典(第4版)》都沒有可用資訊。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注意到了 @一天在家玩手機 在評論中給出的在Merriam Webster s Learner s Dictionary中查詢mean這個詞的連結。於是,再次向詞典中尋找答案。

下面是該詞典對meant to be的解釋: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的確是一個表示主觀意願,一個表示外界認識。而且,後一種情況常見於英國英語。所以,本文討論的這句話有(譯者和我的)兩種理解就不足為奇了。而 @蔡華林CHL 說“估計是牛津的用法偏古老或者英式了……”——至少從韋氏詞典的解釋來看,這個“估計”還是靠譜的。

說到英英詞典,@譯未恆 也在回覆中給出了朗文線上詞典的一個連結,以下是其中相關的詞條: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大家仔細看過一遍了吧。我個人的感覺是這樣的:在主語是人的情況下,meant to be可以表示人的意願、想法、期待,但也可以表示外界(上天、上帝)對他的期待或賦予他的責任、使命、命運;而在主語是物的情況下,meant to be傾向於表示外界(人或社會)對它有什麼期待和願望。當然,我的理解可能不全面,如果換一個角度,感覺可能又會不一樣。但結論就跟上下文一樣,詞典這時候也無法作為依據。

所以,這件事兒註定是要糾結下去了。

之所說故事還沒有結束,說實話,就是因為看的例句越多,越感覺兩種可能性都有,而最終這句話到底誰是誰非,僅憑這些例句也很難讓我心服口服。或者更確切地說,各路高手紛紛出手指點,我只能做到口服。若要心服,除非聽一聽作者的聲音,甚至作者有了聲音,也要告訴他這句話有歧義。

反覆

持續關注我那條微博的讀者可能也注意到了,@telethink 是唯一一個支援我的看法的人,他說:

正好相反,我認為你對此處的“was never meant to"的理解更準確。…… 再說一句,如果是“大多數朋友(而且有英國朋友)”要表達的那個意思的話,對應的英文應該是“JavaScript never meant to be the most important ...”吧?

好像也有道理啊。我一開始也是這麼想的。可我現在已經口頭認輸了。

寫到這裡,突然想到有必要提一下 @時蠅喜箭 的評論:

與後文相應,“JavaScript本不該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的”, 如何?再土一點,“JavaScript並不是生來就註定要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的”?

我的回覆:

可謂集大成之譯,我傾向後者。

因為第一句話聽起來不太舒服 :),所以我覺得他的第二種譯法——“JavaScript並不是生來就註定要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的”,應該是在譯者和我兩個極端之間能夠找得到的最佳譯法了。

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上下文字身資訊不足,支援多種理解;而詞典的解釋也好不到哪兒去,難以為據。最後,只剩一條路可以走了——問作者。

結論

CoffeeScript: Accelerated JavaScript Development 的作者Trevor Burnham,在Twiiter上有兩個賬號:@TrevorBurnham 和 @CoffeeScript。昨天下午,我給作者發了兩條推文: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今天上午就看到了他的回覆: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

作者(對那句話到底該如何理解)的回覆翻譯出來就是:

直譯也許可以譯成“沒有人(包括Eich)認為JavaScript會變成……”

而這跟我最開始的理解:

從來沒有人認為JavaScript會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

幾乎完全一致。

翻譯要尊重作者的原意。所以,作者的回覆應該可以一錘定音了。

但不管怎麼說,還是要感謝參與我微博討論的各位老師。有的前面已經給出了新浪微博的賬號,有的限於篇幅沒有列出來,但我的微博上都有你們的評論和回覆。如果沒有你們的熱心轉發和評論,這個問題不會這麼快得到解決,我也不會思考這麼多。思考之後,還有收穫。關於翻譯,又有了幾點新體會:

  • 翻譯永無止境,上下文、詞典和作者對翻譯的準確性都很重要,一樣也不能忽視;
  • 討論使人進步,公開、透明的討論讓人思想活躍,視角多元化,對翻譯極有幫助;
  • 堅持非常重要,沒有絕對權威,心態保持開放、平和,追求真理不像想得那麼難;
  • 繼續不懈努力,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不懈努力才能有信心,才能勇往直前。

例子

作為本文的結尾,我再給出一個根據上下文能夠明確判斷一句話該如何翻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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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單純看句子不太好判斷it是指<section>還是指<div>。但看了下文,就一目瞭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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