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程式碼逼瘋過兩次的程式設計師

出版圈郭志敏發表於2012-08-28

郭志敏小記:本來想去衝杯咖啡的,臨離座位前,看了一眼電子書,便翻到了這一本《程式設計師守則》。閒暇時床頭放著一本;工作時,桌案上放著一本,乘車時,包包裡放著一本,都是不錯的選擇。書名定位為程式設計師守則,其實也很適合大眾群體閱讀,也許你能有像閱讀《黑客與畫家》一樣的人生感悟。


本書中的精彩片斷:

● 每個有激情的程式設計師最關心的就是自己的程式碼。程式碼就是我們的畫板。就算沒有一個使用者會看這些程式碼一眼,有激情的程式設計師也會一行一行地埋頭苦寫下去。即使我們知道,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不過是面向極少數人的一個小程式,但我們很多人仍然會關心程式在最廣闊的舞臺下表現如何。

● 不管你有多牛,如果沒有寫程式碼的動力,那就拉倒吧。會計哪怕沒什麼動力也能把資料表填完,出納也可以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但沒有動力的程式設計師可真的能讓一個軟體專案徹底失敗。


精彩閱讀:

被程式碼逼瘋過兩次的程式設計師

第一次,是我在大學一年級上的一門程式設計課。這是門必修課,我就選了。結果這和我小時候看過無數次的電影場景完全是兩碼事。我並沒有敲上幾個簡單命令,按下回車,然後就看到一個垃圾桶樣的機器人和我說“你好”。

課堂上甚至連個垃圾桶機器人都沒有,而全是一堆什麼指標啊,記憶體分配啊,物件例項化之類的。我為了弄清楚這都是些什麼玩意搞得焦頭爛額。不過,有一件事是明擺著了——我根本不是程式設計的料。

我想成為一個藝術家,或者當個數學家。我想要有創造力還要能夠精確——就像人們說的,左腦右腦一起上。程式設計似乎太偏向左半球了,可是我也想不出什麼其他的職業道路,同時能夠在兩個世界施展。我迷茫了。

短短几年後,網際網路的大潮徹底改變了程式設計的景象。程式設計突然就變得那麼實際,那麼觸手可及,而且還和設計關係緊密。藝術和邏輯幾乎被看作同樣重要。第一次,我真的覺得能夠享受這份工作,可以把我對於創造力和邏輯的熱情都傾注到網路應用上。所以,雖然心懷忐忑,我又回來程式設計了。

講句老實話,我回來完全是另有原因。在之前的兩年裡,我學習了其他很多學科,都似乎有太多太多的未解之謎。是去構思粒子物理裡的大統一理論,還是去找最大的素數?毫無疑問,這些任務簡直難到無法想象,讓人望而生畏。我實在幹不了這個。還有,那個講存在主義的課也沒能把事情說清楚。我是個年輕人,我想要的是答案,而不是越來越多的問題。

程式設計。我曾經唯恐避之不及的那個科目,現在成了我的避風港。不管怎麼說,電腦科學還是人搞出來的。所有的事情肯定都有個答案。我期待的職業生涯,應該能讓我這種尋求答案的人大展巨集圖——你能把甘醇的程式碼變成顧客、同事和客戶常在的笑臉。規則都已經定好了,我們只要做就是了。困難無非就是在程式碼裡面而已,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我第二次來做程式設計,才發現又上當了——顯然,實際遠不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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