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十誡:第二誡:不可把程式神聖化

海微發表於2012-09-05

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 《以賽亞書》 45:21

 提起神聖,每個人都不自覺的會心懷敬畏。其實,正如宗教家所說,人人都有宗教性。即每人心中都有一種對神聖的追求和敬畏,乃到至崇拜和讚美之心。<<聖經>>中的<<創世紀>>裡記載著,上帝在創造亞當時,往他身上吹了口氣。因為這氣從神而來,是“神氣”,所以人也有了“神氣”,就是神的形象和氣息。神學家告訴我們,上帝是永恆的、無限的,自在永在的。人又是永存中的偶存,無限中的有限。對永存和無限有著出於本能的追求和嚮往。通俗的講,上帝在造人時,在人的心中就給無限、給永恆預留了一個位置。如果不是無限、和永恆的東西來填充,人生在世,就好似缺少了些什麼東西,一直存著某種程度的失落感、備覺空虛。當在生活中找到了這麼一些或真、或假的無限、永恆的東西填充內心時,人似乎才活得圓滿,變成一個完整的人,心得以飽足。

 為了填缺這麼一個無限的空位,有學識的人,或把知識、或把藝術、或把理性看作永恆的物件,並把他們捧上了心裡的神壇。沒學識、沒文化的平民百姓就從地裡捧兩把泥,捏成一座像,擺在廟裡、堂前供奉。不管是有學識的文化人,還是粗陋寡聞的平民百姓,對於他們的所作所為,我們不能妄加評論,或指責。粗陋寡聞的平民百姓,我們不應該懷著高人一等的心態,俯視著去看別人。有可能我們的祖輩、父輩就是那樣的人。有些學識的人,我們也不必懷著低人一等的心態,仰視著去看別人。他們只不過比自己多看了幾本書,多思考了幾個問題罷了。我們都是人。我們每個人心中都存在著這麼一個空間,一個神聖的空位。

 那麼,不禁要問,對於程式設計師的這個空間該放些什麼呢? 

 其實,不管是程式設計師,還是從事其他的人,都容易走入兩個極端。“最熟悉的地方沒有風景”。因為熟悉,所以麻木。風景不再是風景。程式設計師天天對著電腦,對著網路,對著程式碼,剛開始還覺著新鮮、好玩有趣,時間長了,審美疲勞來了,便覺得程式設計這玩意像是杯白開水,淡然無味。全然麻木,程式設計是為了應付工作,工作是為了生存。後面的,也就沒多想了。這是其中一個極端,另外一個極端則是截然相反。在程式碼的世界裡遨遊,品味到了程式碼之美、設計之美,甚至藝術之美。通俗的講,自己完全的融入了程式碼的世界裡,達到了忘我的境界。不知何者為我,何者為程式碼。中國最高的思想境界是“天人合一“。程式設計師程式設計入了神,則成了“程式碼與我合一”。就像從畫中可以看畫家的風骨、性格一樣,程式設計師在“程式碼與我合一”中飄飄然欲成仙,在程式碼中也烙下了自己的思想,烙下了自己的性格。達到這種境界的人,極其容易誤入把藝術神聖化、把理性神聖化、把程式設計神聖化的陷阱。

 身邊最熟悉的東西,我們往往越不懂。“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翰福音》 3:8”風,我們身邊最熟悉的東西之一,思考的少,也許我們真的不懂。程式設計、程式碼、程式、軟體,我們基本天天在思考著這些。軟體,思來想去,究其本質,就是做一個產品。這如木匠拿著斧頭和鋸,對木料進行加工,做成一桌椅子供人坐,程式設計師拿著電腦,藉著開發平臺,對檔案進行加工、組織,做成一個處理資料的軟體,供客戶用。

 “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使徒行傳》 17:29”。如果這個世界真的存在神的話,他定然不會是廟裡或堂前,人手所做的泥土、木料、銅銀等。同樣的,自然,如果這個世界真的存在神的話,也定然不會是程式設計師作寫的程式碼、所編的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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