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誤區(二):認為“雅”是最高境界(寫作中……)
先不說本文的觀點,觀點正確與否大家可以商榷。單說它的形式,形式比較新穎,但又比較復古。說新,主要是因為本文內容主幹都來自微博,由於微博限制每一條不能超過140字,所以微博中沒說清楚的,本文會在後面加上評註。這種輯錄微博再加評註的做法是比較新的。說復古,只要想想《論語》的體裁就明白了。只不過《論語》 是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語錄,而本文則是作者自己收集自己的“語錄”同時自加評註而成。
無論何種形式,在本文中都是為內容服務的。本文希望打破一個百年來被翻譯界奉為圭臬的“神話”,即“雅”是翻譯的最高境界!同時,試圖廓清這個“神話”長期以來給人們造成的困惑。 沒錯,本文就是要重新解讀嚴復提出的“信、達、雅”的翻譯標準。所以,下面的10條微博中都包含“嚴復”二字,有考據癖的讀者可以到我的微博(@李鬆峰)上面搜一搜。或者,直接點選本文中每條引用下面的文字連結(如”1月10日15:27來自新浪微博“),開啟後可能還會看到微博上其他同好的相關討論。
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莊繹傳指出:他(嚴復)翻譯的《天演論》,雖未盡“信”盡“達”,一個“雅”字卻表現的(得)淋漓盡致。(參見 http://t.cn/Sa4Tq1,第二段。)今天我買了一本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出版的《天演論》,想研究一下——未盡“信”盡“達,是什麼意思;如有幸遇到方家,請不吝賜教。
評註一: 在我國,初涉翻譯的人,無不以嚴復在《天演論》“譯例言”中提出的“信、達、雅”三字作為翻譯標準。不光是譯者,就連出版社的編輯也會對譯者提出這樣的要求,告訴你:首先要做到“信”,就是準確;其次要做到“達”,就是通順;最好能做到“雅”,就是有文采。剛開始涉足翻譯時,我也只是聽說過這幾個字,並沒有切身體會。當時,我還不知道這幾個字的出處和淵源,甚至臆斷,這仨字兒應該是中國翻譯協會那些翻譯家們集思廣益後頒佈的一項國家標準。後來,我才知道它們原來是歷史書上講過的對我們國家思想解放產生過重大影響的譯著《天演論》的譯者嚴復提出來的。
實際上,就算是知道了“信、達、雅”不是國家標準之後,我也沒有想到去考證這三個字兒的淵源。儘管翻譯過程中,對譯文涉及的一些背景資料我都會千方百計去查證,但對這個指導翻譯的標準卻始終沒肯花時間去追究。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前面提到的莊繹傳教授的文章,才知道原來嚴復雖然提出了這個標準,但自己首先就沒有落實。這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於是就買了本《天演論》。一看不要緊,其“譯例言”除了提出“信、達、雅”的翻譯標準,更重要的是還道出了這三個字背後的玄機。
嚴復在譯例言第三段說:“《易》曰:修辭立誠。子曰:辭達而已。又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三者乃文章正軌,亦即為譯事楷模。”意思是:文章應體現作者真實意圖,而文字能恰當表達意圖就足夠了,如果再有幾分文采,就容易被人傳頌。(信、達、雅)這三方面本來是對寫作的要求,但對翻譯也適用。
評註二:“玄機”在哪兒?嚴復提出的“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實際上就是我國古人早就提出的寫文章的標準。“修辭立誠”是寫文章的第一標準,“誠”就是信實無欺、真實無妄,就是要有真相!寫文章時,作者要寫出自己的真情實感,真知灼見。翻譯也一樣,譯者也應該把自己對譯文真實的理解和感受表達出來。“辭達而已”是孔子從另一個角度對寫文章的定義:“寫文章嘛,不過是把意思表達得確切罷了。”古往今來,寫和說始終是人類自我表達的基本技能。而寫之於說,要求更高。“辭達而已”,不僅要求把意思表達確切,讓人容易明白,而且還含有語言務求精練、簡潔的意思。“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中的“文”指“文華辭采”,即寫文章要講究修辭和文采,不能簡單地堆砌羅列,否則讀起來枯燥乏味,難以擴大影響。(此處另參見:《論譯事之難-嚴復》。)
由此可見,一個人的翻譯水平嚴重依賴於寫作水平。寫得好是譯得好的前提條件。有人說,外文一字一句地擺在那兒,你就逐字逐句地照著譯,對寫作的要求能高到哪兒去?不然。翻譯如造屋,外文原文猶如一座已經建好的適合外國人居住的房子。譯者的任務是將它易地重建,而且要建得讓中國人住進去沒有身處異域之感。為此,譯者首先要知道中國的房子有什麼講究,如何營建。更要知道拆舊屋的過程中,先拆哪兒,後拆哪兒,哪些磚瓦零件可以捨棄,哪些小玩藝兒又需要另行購置。樁樁件件,若非早已熟諳營房造屋之道,藉何而為之?
說回作文和翻譯,說回嚴復的“譯例言”。“譯例言”第二段詳細闡明瞭他的翻譯方法:“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隨舉隨釋,如中文旁支,後乃遙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數十百言。假令仿此為譯,則恐必不可通,而刪削取徑,又恐意義有漏。此在譯者將全文神理融會於心,則下筆抒詞,自善互備。至原文詞理本深,難於共喻,則當前後引襯,以顯其意。凡此經營,皆以為達,為達即所以為信也。”
這段文言文不好理解,詳細譯文讀者可以在網上搜到(或參考《論譯事之難-嚴復》)。這裡只譯其大意:英文多插入語,句子長短懸殊,機械對譯肯定沒法理解,但又不能隨便捨棄,所以譯者都是先領會原意再下筆,做到前後照應。對於艱深難懂的理論,譯者會多做些引證和鋪墊,說明含義。這些做法,無非是為了讓讀者更容易看明白。讀者明白了,傳達原意的目的才能達到。
這條評註寫到這裡也該結尾了,但在收筆之前,我想再嚴肅地申明兩件事。
第一件事,我由衷地欽佩和贊同嚴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經提出的上述翻譯方法。這種處處以“讀者更容易看明白”為最高目標的做法才是翻譯(至少是非文學翻譯)的大道。為了讓讀者明白而對原文作些小的增刪,顛倒句次,勘訂錯漏,甚至為解釋艱澀難懂的事理而在譯文中略作鋪墊和引證,絕非某些翻譯純粹論者所說的“夾帶私貨”!在無傷大雅的前提下,即使就地修改,直接在原文裡增刪也不違背忠實的原則。(若非一兩句話所能說清楚的,當以譯者注的形式專作說明。)
當然,有些純粹論者的言論也並非全無道理,我覺得應該辯證地看。比如,在本系列開篇《翻譯的誤區(一):不知道把名詞轉換為動詞》的評論中有一位@gadget2k留言稱:“我一直抱有這樣的想法,就是要讓譯文的中國讀者在閱讀時得到感受與原文的native讀者感受相同。比如原文是晦澀難懂的,則譯文同樣應該晦澀難懂。原文是粗糙幼稚的,譯文同樣也需要是粗糙幼稚的。原文華麗典雅的,譯文當然也要華麗典雅。所以讓讀者易懂為第一目標,我不敢苟同。”(點選檢視評論原文)
今年5月18日,我到北京大學聽《百年孤獨》譯者范曄講他的翻譯時,當場向他提問怎麼理解忠實原文。記得他就在臺上反問我(沒有錄音,大概意思差不多是):“如果原文晦澀,是不是也要譯得晦澀呢?這個問題不好說清楚。”可見,@gadget2k的說法很有代表性。在我看來,要區別文學翻譯和非文學翻譯。對於非文學翻譯,這些根本算不上什麼問題,原則當然是向讀者傾斜,無論原文風格如何,譯文都要追求讓人好理解。我甚至懷疑,從事非文學翻譯的譯者若沒有足夠深厚廣博的中外語文素養,對所謂的晦澀難懂、粗糙幼稚和華麗典雅,哪有置喙的份兒啊。文學翻譯,我到現在還沒做過,不懂,不妄言。
第二件事,我聽莊繹傳教授說《天演論》未能盡“信”盡“達”,所以在評註一中說“嚴復雖然提出了這個標準,但自己首先就沒有落實”,這是我道聽途說,人云亦云,慚愧三秒鐘……因為在此之前我只看過幾遍“譯例言”,並未逐字逐句核驗《天演論》英文原文和譯文。為了減輕自己的愧疚感,現在就把原文前三句及對應譯文貼在下面,以備後察。
赫胥黎獨處一室之中,在英倫之南,背山而面野。檻外諸境,歷歷如在幾下。乃懸想二千年前,當羅馬大將愷徹未到時,此間有何景物。計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徵人境者,不過幾處荒南墳,散見坡陀起伏間。而灌木叢林,蒙茸山麓,未經刪治如今日者,則無疑也。(摘自《天演論》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第1頁。)
評註二結束。
嚴復在譯例言第三段接著說:“故信、達而外,求其爾雅。此不僅期以行遠已耳,實則精理微言,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則求達難。”意思是:準確、通順之外,還要用文言。用文言不僅為了長久流傳,更因為此書微言大義,只有用漢代以前的字法句法才能表達準確,用大眾體則很難。
評註三:由此可見,嚴復所說的“雅”是“爾雅”的(那種)“雅”。
嚴復生活在1854-1921年,清末民初。他44歲譯出赫胥黎《天演論》,並在該書譯例言中提出“信、達、雅”的翻譯標準。但事實上,嚴復求雅,原因在於他認為用漢以前古文“為達易”。以歷史的眼光看,這顯然是受時代偏見的侷限。放在今天,公開提倡用古文翻譯是不可想象的,除非要“譯古如古”。
評註四:
嚴復的時代侷限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他所謂的“近世利俗文字”,應該指清末夾用口語的“通俗文言文”,而他根本無法預見白話文最終會取代文言文。另一方面,他說“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結果一百多年後,文言的《天演論》已經沒有多少人能看懂了。這不能不說是歷史跟嚴復開了一個大玩笑。
評註五:
我看《天演論》譯例言的體會是:嚴復追求“雅”,固然有“期以行遠”的願望,但主要還是緣於“為達易”。簡言之,嚴復用文言,“求其爾雅”,主要目的是為了清晰表達。因此,“雅”對他來說更像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翻譯標準。
評註六:
當然,翻譯即寫作,既然“雅”適用於寫,當然也適用於譯。但一百多年後的今天,這個“雅”的含義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已經從嚴復所說的“漢以前字法、句法”,即文言文,變成了簡單的文雅、典雅,也就是“優美不粗俗”。在我看來,譯文既信且達又不粗俗,就是“信、達、雅”了。
評註七:
翻譯的“信、達、雅”標準,即“既信且達又不粗俗”,是三位一體不可分割的。換句話說,信、達、雅並非翻譯的三個層次,而是譯文的綜合體現。信而不達,正如嚴復所說“雖譯猶不譯也”(你認為準確但讓人看不懂,等於沒譯);信、達但不雅,流於粗俗,則“言之無文,行之不遠”矣(沒多少人願意看)。
評註八:
嚴復古文為達易之說,又見反證。胡適《文學改良芻議》:“自佛書之輸入,譯者以文言不足以達意,故以淺近之文譯之,其體已近白話。”對“求其爾雅,以期行遠”之說,也有異議:“(遼、金、元)此三百年中,中國乃發生一種通俗行遠之文學。文則有《水滸》《西遊》《三國》之類,戲曲則尤不可勝計。”
評註九:
《文學改良芻議》解說語錄體:…其後佛氏講義語錄尤多用白話為之者,是為語錄體之原始。及宋人講學以白話為語錄,此體遂成講學正體。下面幾句,嚴復若見,作何感想:與其用三千年前之死字,不如用二十世紀之活字。與其作不能行遠不能普及之秦漢六朝文字,不如作家喻戶曉之《水滸》《西遊》文字也?
評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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