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學程式設計1年多水平就已然了得,而另一些人學程式設計5年後還是低手

陳冰發表於2013-02-20

這兩者的區別就和學習打字是一樣的:

有人學習打字,一上來就是按照標準的指法盲打的,雖然很難,開始時速度很慢,每一個鍵都要盲著摸半天,但渡過最初的黑暗期後,質變就產生了,打字變成了本能的一部分,速度快得嚇死人。

而有些人學習打字,一開始用兩個指頭戳,用眼睛看著打,上手很快,比盲打剛開始時快得多,但一段時間後,兩個指頭拼命戳的速度極限就達到了,速度無法再往上提高,無論再過多久,速度都比標準的盲打慢得多。

要想更快成為程式設計高手,必須堅持渡過那段看似緩慢黑暗的盲打時期,即以正確的程式設計思路和程式設計方法來對付你所面對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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