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須知

木桑發表於2013-09-04

一、我們的要求

  1. 態度決定一切。我們願意相信,只要努力,任何人都能把任何事情做好,包括翻譯任何一本書。但我們也要提醒,翻譯並不是一件輕輕鬆鬆就能做好的事情(無論這是第一本,還是第N本),尤其是在我們對於質量還有一定要求的情況下。但只要能堅持下來,這無疑對個人和社會都是件極有價值的事情(古人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或說,翻譯費如此低,只能提供如此的質量。對此我們只好說,每個人一開始都有選擇做與不做的權利,而一旦選擇去做,又為什麼不把它做好呢?因此,請事先仔細考慮現實條件的約束和成本收益的權衡。

  2. ”信達雅“的要求。對於”信達雅“,我們的權重分配可能是這樣的:”信“,60%;”達“,30%;”雅“,10%。具體來說:

    • ”信“,不僅指忠實於作者原文,更重要的是,指能準確把握作者原意,包括其行文邏輯、論點論據、語氣語調等。我們相信,對於絕大多數科普書,作者的寫作是有邏輯的,論據是能支援論點的,因此,翻譯成中文後,我們也應該能從譯文中清晰地看出這些關係。換句話說,只有譯者能對作者的原意”make sense“,讀者才能對譯文”make sense“。至於原文中的具體字詞,譯者可以靈活處理,但總是要以不違作者原意為準。

    • ”達“,指文字通順,便於理解。但事實上,這與”信“也很有關係:如果沒有正確理解原意或理解不清,自然表達就無法通順,總會在某處出現牴牾或不通;而如果能正確清晰地理解原意,我們相信,表達不會差到哪裡去。同樣,如果譯者自己真正能讀得通順,讀者想必也能讀得通順。

    • ”雅“,如果”信“和”達“都沒有問題,我們會尊重譯者的風格。

二、我們的幫助

除去”菲薄“的翻譯費,我們希望能在整個翻譯過程中幫助譯者共同做好圖書的翻譯工作。我們的流程大致如下:

  1. 試譯。這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

  2. 中耕。試譯通過並簽訂翻譯合同後,譯者需要定期返回譯稿,我們相應地會定期跟蹤,提出我們的建議。如果條件許可,譯者可以譯完一章便提交一章,我們也會同步進行編輯,這樣反饋會更及時。(注意,我們不建議譯者採取草草譯完初稿,以期再進行認真修訂的方式,因為這很容易成為放低要求、最後不了了之的藉口。“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這是人性使然)

  3. 編輯。譯稿完成後,如果質量沒有大的問題,可以進行編輯加工環節。期間我們可能會對部分修改提出討論,並最後請譯者確認修改內容。如果願意,可以提供校樣審讀。

三、我們的建議

以下的建議既供譯者參考,也供我們編輯備查。

  1. 人名。人名需譯出(數學書中也是如此)。人名可以參考《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新華社譯名室編,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93;傳說存在一個可檢索的Excel檔案)。查詢時注意人名的語種(不同語種的讀法可能不一樣)。人名在其中檢索不到時,根據相應譯音表譯出,標註原文,並可參考網上的常見譯法。

  2. 地名。地名可以參考《外國地名譯名手冊》(中國地名委員會編,商務印書館,1993)。地名在其中檢索不到時,可參考網上的常見譯法。

  3. 專業術語。專業術語可參考相應的教材、論文(Google Scholar)、名詞委的規範維基百科等。通常遵照約定俗成的原則,若有自己的見解,可加譯者注說明。

  4. 《聖經》。《聖經》引文根據原文確定章節位置後,在中文版中查詢。建議採用新教的和合本修訂版

  5. 其他中英文轉換。原文中的強調(一般以斜體表示)需保留,在譯文用黑體區分。原書中的獻詞、引語、致謝等部分也請不要遺忘。索引一般不會要求譯,但譯者自己維護一個譯名對照表以保持全書統一還是很有必要的。

  6. 漢語規範。規範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對於異形詞,以詞典的建議為準。如遇到”【含糊】(含胡)“,”【辭藻】…也作詞藻“,”【詞藻】…同辭藻“,說明詞典傾向於使用”含糊“和”辭藻“。譯稿前後的選擇要統一。若需快速檢索詞義,可使用漢典

  7. 標點符號。用法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2011)。可能需要注意的幾個用法(括號中的編號為標準中的編號):

    • (4.2.3.2)是……還是……的選擇問句,一般問號只放在最後,比如:詩中記述的這場戰爭究竟是真實的歷史描述,還是詩人的虛構?但選項較多或較長,或有意突出每個選項的獨立性時,也可每個選項之後都用問號,比如:這一切都是由客觀的條件造成的?還是由行為的慣性造成的?

    • (B.1.5)插在話語中間的“說”、“道”類詞語後只能用逗號表示停頓,不用冒號,比如:“現在請皇上脫下衣服,”兩個騙子說,“好讓我們為您換上新衣。”處於句末時,其後用句號,比如:“我有件事忘了說……”他說,表情有點為難。

    • (B.2.1)當引文完整且獨立使用,或雖不獨立使用但帶有問號或歎號時,引號內句末點號應保留。除此之外,引號內不用句末點號。比如:(1)“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他最喜歡這兩句詩。(2)書價上漲令許多讀者難以接受,有些人甚至發出“還買得起書嗎?”的疑問。

    • 圖書/期刊/雜誌名-章節/欄目名-篇目名,用書名號(這樣更具有邏輯一致性),不用雙引號(中英文標點用法不同,在英文中,圖書/期刊/雜誌名用斜體,章節/欄目名、篇目名用雙引號)。(A.7)叢書名用雙引號。

    • (A.13.5; B.2.2)歎號、問號可放在書名號或括號當中,而這些地方其他點號是省略的,比如:(1)《日記何罪!》;(2)如果不採取(但應如何採取呢?)十分具體的控制措施,事態將進一步擴大。

  8. 量和單位。在文字敘述中,使用量和單位的中文名稱(需正確使用簡稱)。在方程、公式、圖表等處,使用國際符號。英制單位需轉換為國際單位(即便是概數,也應該給人個概念),但在引文中時,建議保留,以確保引文準確。

  9. 圖和圖字。在譯文中標明插入圖或表的位置(圖或表應緊跟在提到該圖或表的文字之後),圖中的文字需譯出,可採取中英文對照的方式。

  10. 腳註和尾註。原書若採用書後注(註釋放在全書最後),需將其轉換為章後注(註釋放在各章後面)。其中的引文出處不需翻譯,以便讀者按圖索驥。(很多時候,為了正確理解引文、理解作者引用這段文字的用意,需要核對引文的上下文。可利用搜尋引擎、電子圖書、全文資料庫等。這方面如有問題,我們會盡量提供幫助)。

  11. 譯者注。譯者注可用腳註,用“——譯者注”標明。譯者注貴在精而不在多。建議使用的場合:訂正原文錯誤或過時資訊、解釋譯名的選取、若不解釋就無法正確理解原文的地方等。不建議使用的場合:解釋文化背景(若要一一解釋,豈不數不勝數;若是有選擇的處理,又怎麼知道讀者哪些不知道)、解釋一語雙關等文字遊戲(文字遊戲若能轉換成中文,自然最好;若不能,可以註明原文,供有識者體會;再次之,讓它“lost in translation”;加大段文字解釋,大多數情況下,反而是干擾)。

  12.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不需翻譯(翻譯後,反而失去了供人蔘考的作用)。

  13. 譯後記和譯者簡介。如果願意,可撰寫譯後記,提供譯者簡介。譯者序則通常是就該書的歷史、內容、接受、評價等提供介紹,以幫助讀者理解。

  14. 譯稿提交。我們接受在圖靈社群上直接提交以及傳統的word方式。圖靈社群的合集和Markdown語法使用說明參見常見問題

  15. 其他可能有用的資源。

    • 若有意瞭解外國出版的編輯規範(尤其是美國的),可參考Chicago Manual of Style(最新版為第16版)

    • 《牛津英語詞典》 (OED)傳說存在一個可檢索的全文電子版(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 on CD-ROM, v. 4.0)

    • 線上英語檢索網站,推薦The Free 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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