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稿審讀札記,順便學學怎麼用Markdown

辛晴好之發表於2013-12-14

影響力:讓網站內容打動訪客Clout: The Art and Science of Influential Web Content

1 對我來說,這個內容簡介雖然"簡",但"介"不清晰:本書從內容策略、語言風格和心理學角度,深入地探討了如何讓網站內容更具影響力。除了促進銷售和提升轉換之外,有吸引力的內容還有助於達成更廣泛的目的。作者指出,有影響力的內容不僅有助於改善整體使用者體驗,而且更有利於促成重大決策。

問題出在“提升轉換”和“促成重大決策”上,它們沒有向我傳達明確的概念。看了正文才知道,所謂提升轉換應該說的是訪客轉化為客戶的轉化率。而促成重大決策,是不是說促成客戶作出重大決策呢?

2 做個閱讀理解題吧:“這種(this)”到底指代的是什麼?

這個問題不是沒有答案,但首先需要我們改變思維模式。營銷人員通常希望樹立產品的知名度,並試圖在網際網路上覆現這種廣播式的宣傳手段:他們建立類似平面廣告的靜態頁面;效仿電視廣告,建立華而不實的微型網站;群發郵件,就像街頭攬客的生意人,吆喝著把一張張傳單硬塞進我們手裡。

...Marketers typically want to build awareness for their products, and they try to replicate this broadcast approach on the web. They create static designs that recall print ads, flashy miccrosites that replicate TV commercials, and...

別小瞧this,它總是給翻譯工作者帶來理解和翻譯上的麻煩。它到底是近指還是遠指,是前指還是後指?是“本”指還是他指?請看一例:

The control circuit used is basically the same as implemented in this Design Idea. 所用的控制電路與本設計例項採用的電路基本相同。

這麼簡單的句子,翻譯卻大錯特錯了。為什麼?因為this Design Idea是個連結,它指向了一個遙遠的地方。

正確的譯文:所用的控制電路與文獻[*](原文有個上角指引文獻,我還沒有學會如何新增)採用的電路基本相同。

3 還有許多類似的小把戲,它們就像一根根尖利的刺針,不斷促使顧客按照既定的要求去做。

這個比喻讓人摸不著頭腦,“尖利的刺針”如何促使顧客做?看原文:Such tricks act like prods to push people along. Do they get results?

還不如就這樣說(說實話,我不太明白prod到底是什麼東西,所以想象不出它是如何驅使人們前行的):這樣的把戲就好像拿著棍子趕著人們往前走。這有用嗎?

4 這些萬金油的銷售顧問一邊“擔保”榜上有名,一邊兜售著漏洞百出的優化報告。我最喜歡做的就是釋出充斥著大量關鍵詞的網路文章,其結果當然是一堆晦澀難懂的東西。不過,這些顧問堅持宣稱這樣的努力是絕對值得的。

“其結果”是指什麼的結果?這幾句譯文有不少似是而非的說法。

The snake oil consultants "guarantee" rankings and make dubious recommendations. One of my favorites is to post lots of articles crammed with keywords. The result often is gibberish that humans can't understand. And, these consultants insist the effort is worth spending a chunk of change.

“我(作者)”最喜歡做的就是釋出充斥著大量關鍵詞的網路文章?難以理解。

5 除了實踐的價值,修辭學更是一門遺失的藝術。

Despite its practical value, rhetoric is a lost art.

我寧願直譯:儘管很實用,修辭卻是一門被遺忘的藝術。

另外,後文的dart art,譯成黑暗的藝術未嘗不可,但我想到了一個現成的詞:厚黑術

6 一個“這”字,使句子不通:

如果試圖強調同一個問題,三遍足矣。從言語溝通到電視廣告,針對各種傳播形式進行的研究表明“3”就是這個具有魔法的數字。

如果試圖強調同一個問題,三遍足矣。針對從言語溝通到電視廣告等各種傳播形式的研究表明,正是這個“三”是一個具有魔法的數字。

7 這是又一個負負得正的例子:

如果不能準確控制這種平衡關係,就有可能錯過破壞發出行動號召的最佳時機。

...you risk ruining your opportune moment with users.

如果不能準確控制這種平衡關係,就有可能錯過發出行動號召的最佳時機。

8 重了:一段極其陡峭的絕壁 絕壁:極陡峭不能攀援的山崖 所以應說:一段極其陡峭的山崖,或一段絕壁

9 為什麼說概念和形象重要?
比如sidebar,看到它你首先應該想到它的所指,它在報刊上是個什麼樣,在書裡又是個什麼樣,它被放在什麼位置;而不是“側欄”(明確表示在版面的側面)、“工具條”(明確表示是一個條狀物)這樣的詞彙對應。翻譯是將英語的概念和形象轉換成中文表達,而不是機械地從詞彙表中找到中文再費勁地塞進句子裡。如果英文期刊上排在正文側面的sidebar在對應的中文期刊上因排版的限制而排在了正文的下面,你就不應再用“側”來表示它了(這時候詞典是幫不了你的)。本書中sidebar的形象是一個帶標題帶底紋的文字塊,你必須在這一形象上琢磨譯法。

出手不凡SHIPPING GREATNESS

37 輪到SHIPPING GREATNESS了。譯文風格正是我喜歡的那種,活潑、俏皮,既忠實原文又有適度的發揮。這裡的譯者都是高手高手高高手,我有點班門弄斧了。不過還是想從編輯的角度耍兩下。

下面這句的發揮會不會是把launch party看成了lunch party呢?這可是Preface的第二句話喲。但願我猜錯了,畢竟對launch party,一樣可以作譯者這樣的聯想。BTW,翻譯中有沒有必要對原文作過多闡釋與發揮,這是個很好的討論話題。有時候,我是說有時候,過多的發揮是一種心虛的表現:自己未曾準確領會原文,希望通過更多的話語使表達更圓滿。

軟體交付不是打包,不像舉辦派對那樣隨意,只簡單走走設計、構建、釋出這樣的流程是不會成功的。

Shipping software is not packing boxes and it's not only hosting launch parties.

這寧願這樣說:軟體交付可不是打打包,舉辦個釋出儀式那麼簡單。

38 所以交付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靠譜的新方法。

“交付”的“最靠譜”跟誰比“最”?“新方法”又是跟誰比“新”?漢譯經管圖書中,就怕見這種言之無物、虛頭巴腦的文字,經不起推敲。源頭還是在原文的理解上。每個詞都是一個概念,都有明確的內涵與外延,都會在我們頭腦中形成一定的形象,翻譯人員閱讀原文時如果沒能在大腦中準確清晰地建立這一形象,他的譯文就不可能向讀者準確傳達原文的這一概念——這時候再強的漢語語言組織能力都會無濟於事。

Shipping is one of the few truly new crafts of our century.

我寧願“直譯”:這個世紀真沒生出多少新行當,交付卻是其中之一。(從我看到的前面幾段有限的文字看,交付可以是一種工作、一種管理、一種手藝、一種職業、一種崗位、一種職務、一種行業、一種技能、一種過程,我想來想去,終於想到了“工種”或"行當"。把shipping歸為“方法”,恐不太準確。)

39 我們經常會捨本逐末,將關鍵步驟忘個乾淨,卻一頭扎進瑣碎之中出不來,以至於盲目地提前收費,以為憑藉運氣、加班加點和美好的願望就能把產品成功推向市場。

“提前收費”與句中的其他內容格格不入,必為錯譯。charging blindly ahead與收費可沒關係,其實只要查一下詞典就能發現,它說的是“盲目向前衝”的意思。

40 注意概念的種屬關係:好的新聞稿,不管是新聞稿還是部落格文章,都需要簡單明瞭地傳達關於產品的關鍵資訊。

不管是新聞稿還是部落格文章,都應該簡單明瞭地傳達關於產品的關鍵資訊。

41 這句不通:使用矩形選框工具將需要改動的部分刪除或者騰出新增內容的空間。

問題出在to 與or的管轄範圍弄錯了:Using the marquee tool, cut out the part you need to change or make space for your addition.

使用矩形選框工具將需要改動或者需要騰出空間新增內容的部分刪除。

42 此為“欠翻譯”(與它相對的是“過翻譯”)乎: 如果必須新增依賴,那就趁早新增。(If you must take a dependency,...) 如果必須新增依賴,那就新增它上一個已構建的版本。(If you must take dependencies,...)

緊挨著的這兩句話原文有單複數之分,而譯文不加區分,似丟掉了作者的本意。

43 這段怎麼也讀不懂:不要逃避大問題,出現了就是出現了。不要拼命去欺騙自己說這不是個大問題,沒有多少使用者受到影響。欺騙自己一切都會變好,只會讓真實情況變得越發不可收拾。到最後你也知道自己會被開除但依然會無動於衷。確實,這聽起來不可思議。但如果一直這樣欺騙自己,你就會變成這樣。

...Convincing yourself that it's all going to be fine when really the situation is a disaster is not going to help. You can understand that you're going to get fired and still not panic. Sure, that's conterintuitive, but if you haven't been there, you will be.

我這麼胡猜一下(我的最後一句譯文找不到任何依據):……欺騙自己一切都會變好,只會讓真實情況變得越發不可收拾。你可以意識到自己會被炒,但依然不能驚慌失措。確實,這聽起來違反直覺,但如果你達不到這樣的思想高度,你就真的會被炒了。(或,但如果你不曾經歷過這樣的事,你遲早會遇上的。)

44 一個“這”,引發了前後牽連的錯誤:其次,你還可以去回應其他使用者發表的評論,尤其當你有一個使用者群組的時候。這也是你在產品釋出後最值得馬上去做的事情之一,處理使用者的請求,與使用者在線上群組中交流。

應這麼說:其次,你還可以去回應其他使用者發表的評論,尤其當你有一個使用者群組的時候。你在產品釋出後最值得馬上去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處理使用者的請求,與使用者在線上群組中交流。

45 這段譯文貌似也有問題:

這些收益都太低了,所以更大的可能是把這種收購客戶的交易看做是銷售加速器,它能讓你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中發展得更大更快。如果處在這樣的業務中,你也許希望在被壓垮之前趕緊跳出苦海。或者至少吃點泰諾,這樣你的胃會感謝你的。假如不打算跳出苦海,你就需要通過預估銷售增長來對這筆交易估值,這種演算法充滿了不確定性。

Because these numbers are so low, you're most likely to look at a customer acquisition deal as a sales accelerator for situations in which there's a highly competitive market and getting big fast matters. If you're in one of those businesses, you might want to get out now before the stress kills you. Or at least switch to Tylenol, because your stomach will thank you. Assuming you don't get out, you're going to value this deal by estimating your sales increases, which is highly speculative math.

這裡“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容易被看成一般的市場環境,因為我們通常都認為市場就是充滿競爭的。而原文說的是收購發生的條件,是你處在高度競爭的市場環境下(相比於競爭不那麼強的環境而言),譯文把這一重心消解了。另外,“這樣的業務”也指代不明。還有,貌似吃了泰諾會引發胃痛,怎麼胃會感謝呢?試對比(注意getting big fast matters是一個完整的句子):

這些收益都太低了,所以更大的可能是,你將收購客戶的交易看做加速銷售的手段,以應對市場高度競爭因而快速擴張成為當務之急的局面。如果身處這樣的局面,你也許希望趕緊跳出苦海以免被壓垮。當然,如果願意留在苦海里掙扎,你就需要通過預估銷售增長來對這筆交易估值,而且還得面對這種估值的嚴重不確定性。(胃的那句,只好先丟棄了。會不會是說:或者至少吃點泰諾壓壓驚也反反胃,免得到了飯點又胡吃海塞一頓。雖是瞎想,邏輯上倒是通的。)

46 這段話與原文的每個詞都對上了,但我實在搞不懂說的是什麼東西: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希望更多人去寫這種直率的、組織良好的郵件的,因為與其和被動攻擊式郵件催生的存在性焦慮做鬥爭,還是改變個人的風格更為容易一些。

首先,我不知道誰改變誰的個人風格;其次,所謂被動攻擊式、存在性焦慮貌似都是心理學用語,我要搞清楚還需要補充相關知識。

Personally, I wish more people would write these blunt, well-organized email messages, because changing one's wardrobe is much easier than tussling with the existential angst that passive-aggressive email generates.

在沒有搞清原文究竟是何義的情況下,我寧願這麼說:就我個人而言,我是希望更多人去寫這種直率的、組織良好的郵件的,因為直截了當地讓人捲鋪蓋走人要比假惺惺地既騙自己又騙別人其實還是把別人開了要容易得多。至於原文到底如何理解,有待來者。

軟體簡史 GO TO

這是我審讀GO TO譯稿部分章節時順手做的筆記。談到了or(或者,否則,即)的誤譯、before的變通、rn與m的形似,談到了細節(標點與大小寫)、語法、常識(我們總是在不知不覺中說出違反常識的話)、工具書、網際網路對分析與理解原文的重要性,談到了翻譯的基本功,談到了漢語表達中的語法問題(成語也受語法約束)、邏輯問題,還談到了編輯工作,談到了錢。

1 The Free Speech Movement took to the streets in Berkeley, protesting a university administration they found “repressive.”

伯克利市參加自由言論運動的民眾走上街頭,抗議學校管理部門的“專制”。

自由言論運動恐比不了當年帝都之學潮,走向街頭的應(多)是學生而非普通民眾。搜尋關鍵詞Free Speech Movement就能瞭解這一背景,避免“運動擴大化”。

2 By then, Thompson had experience not only with IBM mainframes, but also with the emerging alternative in computing represented by the minicomputers of Digital Equipment. The company had not yet hit its stride, but even the early models of Digital's PDP series opened a window on a different style of computing.

當時,湯普森在IBM大型計算機和以迪吉多小型機為代表的新一代計算機方面都很有經驗。IBM雖未大踏步前進,但是早期的迪吉多PDP系列已經在不同型別的計算方面開啟了一扇窗。(Digital Equipment,迪吉多電腦,早期的小型機系列。下文的英文大寫Digit是同樣的意思。——譯者著)

原文實際上說的是:當時,湯普森不僅對IBM大型計算機熟,對以Digital Equipment公司的小型機為代表的新計算裝置也不陌生。Digital Equipment儘管還未成氣候,但其PDP系列從搞出模型開始就開創了另一種計算風格。

The company指的是Digital Equipment, 而非IBM。PDP是Digital Equipment的產品而非IBM的產品。搜尋關鍵詞Digital Equipment,會發現它就是DEC(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有譯為迪吉多的,也有譯為數字裝置公司的。譯文這種張冠李戴的錯誤,暴露出了我們在IT常識、英語語感、邏輯思維方面存在的問題。很難說具體是哪方面的問題佔了主導,但這裡有一個幫助譯者理解原文(從而刪掉錯上加錯的譯者注)的捷徑,那就是提醒他,文中出現的是Digital Equipment而非Digital equipment。

3 full circle of computing如何譯?譯成"全迴圈計算"似不能算錯,但不如“全方位”準確。如果聯想到IBM 360之360的含義,這裡更好的譯文應是“360度計算”。

4 用一個“但”字確保思維的連貫:

不可否認,分時共享在計算機個人化的方向上邁進了一步,因為中央主機分配資源時會讓人產生獨佔操作的錯覺。個人計算機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20世紀80年代成為一股主要的力量,賦予了計算機更強的計算能力——一人一機。處於個人計算和大型機之間的是小型機……

Time-sharing, to be sure, was a step toward a more personalized style of computing – an illusion of individual control, as software divvied up the resources of a central machine. Beginning in the mid-1970s, and then becoming a major force in the 1980s, the personal computer would go the furthest in putting computing power in people’s hands – one machine for one person. Yet the bridge between the mainframe and the personal computer was the minicomputer,…

不可否認,分時共享在計算機個人化的方向上邁進了一步,因為中央主機分配資源時會讓人產生獨佔操作的錯覺。但最終實現將計算能力置於人們的股掌之間——一人一機的,是發端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到20世紀80年代成為一股主要力量的個人計算機。處於個人計算和大型機之間的是小型機……

5 又一個張冠李戴的例子,湯普森太神了,那個年代就能用別人的電腦控制別人的起居了:

湯普森費勁地用程式指令操作波利坎普的計算機,讓他在凌晨2點左右從床上爬起來。“他過來和我玩遊戲,由我和我的電腦來對抗他和他的大腦。”湯普森回憶道。

Thompson would laboriously program his machine, and then he would summon Berlekamp from bed at 2 A.M. or so. “He’d come down, and it would be me and my computer versus him and his brain,” Thompson recalled.

卻原來是: 湯普森費勁地編好程式,然後在凌晨2點左右把波利坎普從床上叫起來。“他過來和我玩遊戲,由我和我的電腦來對抗他和他的大腦。”湯普森回憶道。

6 這是常識問題還是邏輯問題?直接原因是看錯了時態:

湯普森說他十分樂意去東部免費旅行,在此之前他要去探望他的朋友,但是他對受僱於電話行業壟斷者的研究實驗室並不太感興趣。

Thompson said he would be glad to take the free trip east – he had friends he wanted to visit – but he was not really interested in working for the telephone monopoly’s research lab.

湯普森說他十分樂意去東部免費旅行,他正好想去拜訪一些朋友,但是他對受僱於電話行業壟斷者的研究實驗室並不太感興趣。

7 這句話不大好理解:He remembered the episode more than three decades later as "one of those things that one regrets doing, or not, in this case, in relative youth."

這樣的譯文,不通:30多年之後,他還記得那段往事,只把它看成是“年輕的時候,在那種情況下,遺憾與否也不過如此的事”。

我的理解,通,但不敢說正確:30多年之後,憶起這段往事,他說這種事“年輕的時候義無反顧,現在想來未免遺憾”。

8 又一個是非顛倒的典型譯例:

他注意到早期的相容分時共享系統儘管在很多方面都很原始,不允許使用者與終端上的其他使用者共享開啟的連結,相當於今天網際網路和線上服務極為流行的“實時資訊傳遞”。

He noted that the early Compatible Time-sharing System, though primitive in many ways, did allow a user to have an open connection to anyone else who was also on a terminal--the equivalent of today's "instant messaging" so popular on the Internet and on on-line services.

他強調,早期的相容分時系統儘管在很多方面都很原始,但使用者已經可以與同在終端上的其他使用者建立開放的連線,這相當於今天網際網路和線上服務服務領域盛行的“即時通訊”。

9 這是眼睛花了麼:

計算機資源通過調變解調器標準以極小的迴圈週期被共享。

計算機資源按當時的標準以極小的迴圈週期被共享。(By modern standards,非By modem standards)

10 又遇見了常見的否定之否定錯誤: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未能涉足計算機業務,因為1956年的一項反托拉斯法令限制其不得涉足“公共載波和通訊服務”之外的行業。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未能涉足計算機業務,因為1956年其在與當局達成的一項反壟斷和解中承諾不會涉足“公共載波和通訊服務”之外的行業。

11 不過是編個程式,怎麼扯到宗教運動了? 如果不是宗教運動的話,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取向有時候就好像是被界定為對立的政治陣營。

The two approaches, poles apart, are sometimes defined as if rival political camps, if not religious movements.

political camps和religious movements都是比喻,if not 表示讓步:
有時候,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方法就好似對立的政治陣營或宗教派別的鬥爭。(妥否?)

12 我使用連續近似法,那是我的程式設計方法。我只是把一個個程式置入我想要實現的程式中。

I just push a program into the program I want it to be

兩個“program”指的是同一個東西。“連續近似法”給出了提示。不知這樣行不行:

我只是努力把一個程式塑造成我想要的模樣。

12 翻譯單個英語句子的時候,知道把倒裝的正過來,把後置的歸到原位,說明已掌握了一定的翻譯技能。一般的翻譯教科書也是這麼教的。但這還只是入門的功夫。理想的境界應該是順著英語的語序,卻按漢語習慣表達了(此乃翻譯之化境也)。為什麼?因為在句群裡,句子結構亦反映思維過程,調整了結構,也就必然破壞了思維的連續性。許多貌似句句通順的譯文,給人一種東扯西拉的感覺,原因即在此。

13 標準總是滯後的,這不僅僅是IT界的常識。如果只知道將before與"在……之前“對應,那麼你還真的得脫開實踐學學翻譯的理論與技巧。為何不想想“以後”?或者,它會不會表示條件關係,因而得譯成“以免”“才能”(一個詞居然能譯成兩個意義相反的詞!),甚至轉(zhuai)一下,譯成“唯其如此,方能”?本例還可以結合上一條看。

個人計算機的新使用者使用BASIC語言,並在此過程中對它進行精簡、改進和擴充套件。在標準化組織對BASIC設定官方的準則之前,他們進展神速。

The personal computer newcomers grabbed BASIC and shrank it, modified it,and extended it. They moved quickly, before any standards group set official rules for BASIC.

不斷湧現的個人計算機使用者逮著BASIC就對它增、刪、改。他們步伐太快,總是把標準化組織的官方標準甩在後面。

14 "For people who program, programming is fun," ...

四十多年後,當向周圍那些希望引起他注意的人解釋程式設計這一嚴謹而又耗費腦力的人機對話的樂趣時,他說:“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說,程式設計很有趣。”

我覺得譯得不好,但我不知道怎麼改好。也許:對於把程式設計當事業的人來說,程式設計當然是有趣的?或者,程式設計之趣味,入行了自會有體會?話說回來(incidentally),前半截譯文貌似也有問題,容我再酌。

15 同志,你穿越了。訪談類文章經常出現直接引語與間接引語的交織,出現人稱的切換,出現時空的穿越,出現他“聳聳肩”“撓撓頭”“笑了笑”“接著說”“補充道”“唏噓”“長嘆”之類的插入語。對這類文字一定要學會“斷章取義”。否則,就會像本例一樣,“不小心”犯下了“一個惱人的大錯誤”。

……因此,他在課堂上打趣地說道:“我不小心在Visual Basic裡設計了一個惱人的小程式。”

Kernighan said, "..." So in his class, Kernighan added chuckling, "I make the little varmints program" --in Visual Basic, incidentally.

這也忒能蒙了吧。這年頭,人難免有矇事的時候,但請記住,翻譯的時候,如果蒙的東西得不到英語語法的支援,那麼蒙對的可能性只能是零。

因此,他微笑著接著說,在課堂上,“我會讓小淘氣們程式設計序。”當然,他說的是用Visual Basic。

16 回到14條。找到原文一琢磨,還真發現了問題。

"For people who program, programming is fun," he explained more than four decades later, speaking of the rigorous, intellectually-consuming pleasure of talking to the machine--often to the "consternation of those around you who might want a minute of your attention."

四十多年後,當向周圍那些希望引起他注意的人解釋程式設計這一嚴謹而又耗費腦力的人機對話的樂趣時,他說:“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說,程式設計很有趣。”

“周圍那些希望引起他注意的人”為何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後宮嬪妃渴望臨幸,狂熱粉絲希望得到偶像的一抱嗎?重要的consternation不譯出,譯文便不知所云——原文我暫未看懂,incidentally。

如果我要騙過編輯與讀者,我會如此漏譯加胡譯:四十多年後,在談及程式設計這一嚴謹而又耗費腦力的人機對話的樂趣時,他說:“做了碼農,你的樂趣當然在碼的過程中。”

或者:四十多年後,在向那些對程式設計心存畏懼的人解釋程式設計這一嚴謹而又耗費腦力的人機對話的樂趣時,他說:“碼農之樂,盡在一個‘碼’字。”

17 這種新的程式語言對新手來說必須簡單易學,並且通用,以便能夠編寫各種程式。其他原則還包括:新的語言必須能夠給出簡單易懂的錯誤提示資訊,必須能夠升級及改善效能,對新手來說必須易於上手。

“必須簡單易學”“對新手來說必須易於上手”是一個意思,而“其他”表示互斥。這種重複原創中文圖書中常見。

The new language, they decided, should be easy to learn for a beginner, and general purpose so that all kinds of programs could be written in it. Among the other requirements were that the language should give easily understood error messages, and the language would permit extensions and advanced features, but those should not be added in a way that complicated things for the novice user.

這種新的程式語言對新手來說必須簡單易學,並且通用,以便能夠編寫各種程式。其他原則還包括:新的語言必須能夠給出簡單易懂的錯誤提示資訊,必須能夠升級及改善效能,且升級換代時不應給新手造成困難。

18 高估乎?低估乎?"We had underestimated how badly our students type,"...

“我們高估學生們的打字能力了。”庫爾茲和凱默尼於1968年在《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時這樣寫道。他們還削減了課時。“我們發現,兩節一小時的課程已經足以讓新手基本掌握BASIC語言了。在第二個小時結束之後,學生們都已經躍躍欲試地想開始編寫第一個程式了。”

譯文無疑是對的,但譯者在原文上做了記號,可見其在此做了一番思想鬥爭。我想,引起困惑的並不是underestimate這句,而是後文的削減課時。我加了幾個字:

“我們高估學生們的打字能力了。”庫爾茲和凱默尼於1968年在《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時這樣寫道。他們還削減了課堂講授時間。“我們發現,兩節一小時的課程已經足以讓新手基本掌握BASIC語言了。在第二個小時結束之後,學生們都已經躍躍欲試地想開始編寫第一個程式了。”

19 “因此”“所以”須慎用。這種“強拉因果”我們總在原創中文圖書中讀到。如果不出意外,後面我們也許還會看到“強行轉折”(電子社一位老編輯謔稱為”痰“(但)太多)、“因果因”、“果因果”之類的病句。

他創立了People's Computer Company小報(《人民計算機公司》,簡稱PCC),專門為普通大眾傳播計算機資訊。該出版物吸引了大批追隨者,因此,阿爾布萊特將之定位為非營利性刊物。1970年,他在門洛帕克的一家購物中心裡開設了計算機中心,這是一個早於微型機的產物,允許普通民眾隨意使用分時計算機。

He started a tabloid, People's Computer Company, which spread the gospel of computing for the masses. The publication attracted a following, and Albrecht placed it in a nonprofit foundation simply called PCC, which opened a walk-in computer center in 1970 in a shopping center in Menlo Park, a pre-microcomputer creation allowing members of the public to use time-shared computers.

譯文的問題在於沒有弄清“People's Computer Company (PCC) was an organization, a newsletter and, later, a quasiperiodical ”(Wikipedia)。

他創立了小報《大眾計算機伴侶》(People's Computer Company),專門向普通大眾傳播計算機知識。由於小報出版後受到讀者熱捧,阿爾布萊特索性建立了一個叫著PCC的非營利組織來運營。1970年,該組織在門洛帕克的一家購物中心開設了面向普通公眾的計算機中心,讓一般公眾也能用上分時計算機,此時微型機時代尚未到來。

20 這句話(包括原文)真心不懂:

計算機中心有幾臺連線小型計算機數碼裝置PDP-8的鍵盤終端,之後又增加了幾臺,因為惠普公司提供了一些電話線連線計算機的使用時間。

It had some keyboard terminals connected to a Digital Equipment PDP-8 minicomputer, and later a few more when Hewlett-Packard donated computing time via phone-line links.

可以預料Digital Equipmment的錯誤會貫穿全稿。但這裡我關心的是a few more到底指代的是什麼,電話線兩端到底連線的是哪兩種東西,惠普捐的到底是什麼玩意兒。估且認為增加的是鍵盤,它們通過電話線連線到惠普的計算機上(它們不在本地),惠普的計算機向中心開放一些計算時間:

計算機中心有一些鍵盤終端連線到Digital Equipmment公司的一臺PDP-8小型機上,之後又增加了一些,因為藉助電話線連線,惠普公司捐了一些機時。

21 這是漢語語法問題:漸漸地,斯特勞斯特盧普在程式設計方面熟能生巧。 要真捨不得這個成語,不妨這麼說:漸漸地,斯特勞斯特盧普在程式設計方面熟中生巧。

22 從一定到非常,意思迥然不同: There was a very practical side to the work. 這項工作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這項工作非常具有現實意義。

23 這個“連續”容易引發猝死:

羅傑•尼達姆還記得斯特勞斯特盧普曾經每週連續工作100小時。(working 100-hour weeks)

羅傑•尼達姆還記得斯特勞斯特盧普曾經每週工作100小時。

24 給他安個什麼頭銜好呢?

在美國電報電話公司的實驗室裡,斯特勞斯特盧普擁有合夥人的頭銜。

At AT&T Labs, Stroustrup holds the title of fellow.

合夥人好像不那麼準確,董事?另外,要注意Labs的大寫。 也許:斯特勞斯特盧普是AT&T Labs的董事。

25 “我不是衝著錢去的!”我在寫這篇札記時,也是這麼想的。

如果要去公司賺他們所謂的‘大錢’,那我也只是讓系統儘快按時完成工作。

If I went to a company to make what they call "real money," I'd be just trying to make a system work as fast a possible to meet the product and service deadlines.

該如何改呢?要把兩個make譯出,還真不容易。

26 dammit! 我說的是你,不是他!忽視了語言環境,就連粗話也會會錯意(張冠李戴):

斯特勞斯特盧普寫了幾個大字:“這真是個該死的軟體開發專案。”他解釋說,研究團隊裡一些成員好像太注重摩托艇的工程設計了,如選配件、上漆、編寫發動機說明書等。

"It's a software project, dammit."...

他其實想說的是:這可是個軟體專案呃,親們!或者,MLGB,你們不知道這是個軟體專案嗎?或者,拜託,這是在做軟體好不好!

27 但是,這臺蘇聯的計算機是由西蒙尼直接操作的,它並不像當時美國常見的那種計算機,要與終端的很多人共享計算,或者進行群組處理,而是程式設計師將打孔的卡片上交給計算機中心的操作員,由操作員單獨控制計算機。

看完上面這段話後,你知道最後那個“計算機”是蘇聯的,還是美國的嗎?請想清楚了再看原文:

But the Soviet computer did allow Simonyi direct access to the machine, not one of the arms-length styles of computing comm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 time-sharing in which many people at terminals shared computing time, or batch-processing, in which a programmer handed his punched cards to a computer-center operator, who alone handled the machine.

我們的英語能力都是有限的,我們缺乏語感,不瞭解文化,不懂專業,詞彙量不夠,不可能瞭解所有的“常識”。這個時候如何準確地理解英語呢?一個辦法是搜,搜字典,搜度娘,搜谷歌,搜維基;一個是摳,摳語法(對不懂英語語法的人翻譯出來的東西,一定要警惕),摳邏輯,摳概念,摳句中的每一個細節——大小寫(前面出現了大寫字母幫助理解的幾個例子)、標點(注意這裡出現的連字元與破折號)、關聯詞。

但是,這臺蘇制計算機是由西蒙尼直接操作的,它並不像當時美國常見的與程式設計師疏遠的那種計算機:要麼是分時的,你得坐在終端前與別人分享計算時間;要麼是批處理的,你得把穿孔卡片交給計算機中心的操作員,由他獨自操作。

28 他在家中自學,按照一個加速的時間表來完成功課,並且盡最大的可能去學習英語。因為只有到18週歲,西蒙尼才能去服義務兵役,所以他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來工作。因此,他制訂了一個計劃。

He worked at home, did the course work on the accelerated timetable, and studied English as much as he could. Since he could not begin his mandatory military service until he was 18, Simonyi had a year to work with, and he had a plan.

accelerated timetable難道就沒有更好的說法?前文還有“西蒙尼逃離匈牙利始於一個很小的個人反抗行為”的說法,這說的不就是青少年的叛逆嗎?試對比:西蒙尼逃離匈牙利始於一個很小的叛逆行為。work with可不一定是“工作”的意思。這裡說的他還有一年的時間學習及應對服兵役這件事。這一意思從詞典上是查不到的,但我們至少應該知道這孩子還在家中自學:他不是在工作。

他在家中自學,跳著級完成功課,逮著工夫就學習英語。到了18週歲就得去服兵役,他只有一年的應對時間了,他打定了主意。

29 or(或者,否則,即)的誤譯很常見:

以確保圖片的每個元素或者在螢幕上顯示的每個畫素都可以受儲存於Alto中的編碼程式的控制。

以確保螢幕上每個影像元素即畫素都可以受儲存於Alto中的編碼程式的控制。

30 誰能告知close-to-the-metal如何譯?

31 越到後來譯文讀來越順暢,真可謂未見蛇尾,卻入佳境。好譯文,好書!不過仍偶有誤譯。例如:

Simula促使阿蘭•凱伊從生物學的角度思考,例如新陳代謝,憑藉其“簡單機制的概念控制複雜的過程,以及能夠從一種結構分化成多種所需的結構”。

Simula got Kay thinking in biological terms, such as cell metabolism, with its "notions of simple mechanisms controlling complex processes and one kind of building block able to differentiate into all needed building blocks."

要知道notions非 simple mechanisms之notions,是機制控制過程非概念控制過程。也許:

Simula促使阿蘭•凱伊用生物學概念思考,比如細胞代謝,就是“簡單的機制控制複雜的過程,以及一種結構單元分化成多種所需的結構”。

32 也有成語的誤用:對阿蘭•凱伊來說,摩爾定律所暗含的內容似乎頓時豁然開朗。對比:但是錢柏林在1972年那天卻豁然開朗。

33 這句似不準確:其他使用物件技術的語言——早期的Simula以及後來的C++和Java語言——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或者接近物件導向的程式語言。

Other languages use object technology - Simula before, and C++ and Java afterwards - yet none had the purity of conception, or have adhered to the object philosophy in the same way.

根據時態可判斷本句的主體為:Other languages use object technology or have adhered to the object philosophy in the same way。

這樣行嗎:其他語言或者使用物件技術但從概念上看並不純正(早期的Simula以及後來的C++和Java語言),或者已經以同樣的方式向物件哲學皈依。

34 “一席之地”未免太小了吧:

雖然與Lisa相比,IBM的個人計算機顯得過於老舊,但其合理的價格更具吸引力,也得到大多數商務人士的認同,因此它在市場中穩穩地佔據一席之地。

35 這句語義模糊:在Lisa問世的幾年前,由於在蘋果公司舉足輕重的成人管理,賈伯斯曾被排擠出該專案。

Years before the Lisa came out, Jobs had been evicted from the project, with the blessing of adult management that was playing a larger role at Apple.

我把這裡blessing當反語看,把adult management 當老人政治(權大的年長管理層不待見年輕人)而不是成人管理。(網上竟能搜到adult management “成人教育”“成人教育管理”的解釋,這麼一來,竟然可以理解為蘋果當時的工作重心放在成教上,再往下想,它肯定設有成教部!而這樣理解居然在語法上能說通!)百度:1985年,賈伯斯在蘋果高層權力鬥爭中離開蘋果併成立了NeXT公司。

所以: 在Lisa問世的幾年前,由於不受高層老人待見,賈伯斯已被排擠出了該專案。

36 稿子終於審完了,發現了一些問題,但瑕不掩玉。書是好書,譯得也好。祝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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