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呆子]浮躁的社交網路人——《社交紅利》

黃炎雷發表於2014-03-20
![](http://mmbiz.qpic.cn/mmbiz/bWsEkKFDQTa7aQBjc3XFX7SYHMzjJ2PwFHCkr5f70lGZtxCyib4u80T6w9HzoHvBIOLWrSGnrOLfjwyNrsga7mQ/0)

經過一天的調整,身體基本無恙,感謝朋友們的關心,前幾日一直在看書,上週看完了三本書:

  • 《任天堂快樂創意方程式》

  • 《把時間當作朋友》

  • 《社交紅利》

今天這一篇,先和大家聊一聊《社交紅利》這本書,我對它的綜合評分是80分,書應該算是作者的博文集結,所以雖然分了主題章節,但在文字的精煉上還是有欠缺,與《浪潮之巔》這樣的科技人文作品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但單從社交這個話題上來講,這本書屬於一個產品人的商業經。

文中時不時會引用作者接觸過的小企業在微信上做營銷的案例,其中有講到一個本地電商的例子,說的是南京某賣特產的電商,通過微信進行特產廣告營銷,在年底利潤達上千萬的事情,不知道這個案例又會讓多少電商人心潮澎湃呢。

我個人最喜歡的應該是第三章——“關係鏈壁壘”,這個章節的內容和我本身的聯絡最為密切,其它章節,案例很豐富,但大多集中於有資金的企業社交網路營銷,對個人微訊號來說沒有特別大的借鑑意義。

“關係鏈壁壘”這個章節最後提到了一個概念就是“讓每個使用者的動作都產生收益”,這句話可以拆分出兩個關鍵詞:“動作”和“收益”。

社交網路中的動作包括:評論、贊、頂、喜歡、收藏和分享,其中分享和評論屬於是向外的行為,其餘的更多是向內的動作,這些動作背後的收益有兩方面構成,一是資訊製造者的影響力,二是資訊接收者的價值收穫。我們在上資訊學課時,經常會用點和網來形容我們和網際網路的關係,我們既是資訊的生產者又是轉發者,在重大的資訊面前,有些節點甚至是至關重要的,它保證了資訊的傳輸時效性,我們的生活中必定會有所謂的“訊息靈通人士”,他們說白了,也就是花了更多的時間在社交媒體上,本質上就是轉發者。

讀完這本書,有一點是很明確的,作為內容生產者,我們的內容需要更加的精細化,大而全的資訊註定會失去其特色,大家的注意力也會被資訊本身分散,精細化的內容本身也有更強的辨識度,現在我們去提交編輯的文章,都會被提醒新增標籤、tag,這說明傳統的分類在大資訊面前顯得越來越沒有價值了,人們更喜歡“話題”、“主題”這樣的資訊分類法。個性化是社交新世代的特徵。

除了上面關乎自己的思考外,我更加關心的是作為轉發分享者的“價值”新探索。最近聽到了很多朋友對於朋友圈、QQ空間中關於廣告分享的抱怨,有的朋友在做海外代購、本地電商、淘寶兼職,這些商業行為必定會衍生出廣告,而這樣子明顯的出於利益的分享絕對會被人嗤之以鼻,但有沒有好的解決辦法呢,我想是有的,而且不僅僅有一種,我的不成熟的想法是將我們的分享變現。

以廣告商品最後的利潤為100元這樣子的假設為例,每一次的分享不應該被看作是無具體形態的混雜網路,要想體現分享的價值,就應該將分享的層級標明,直接繼承分享內容生產者的使用者,將廣告分享出去就應該享受第一梯隊的變現價值,這裡以1元的收益為基準,這是內容生產者給予第一級分享者的“報酬”,而這也是內容分享第一梯隊的“資本”,它們需要用這一元建立新的下級分享,其中的5毛將作為“報酬”給予第二梯隊,而對於第一梯隊來講,剩下的5毛就是自己的分享變現的值。

按照這樣子的梯級發展,很像現實生活中的“傳銷”,我不得不感概,這種模型可能不適用於現實社會,但在網路社會,這可能是解決人的分享成本如何收回的最好方法。這裡面最關鍵的是幕後的推手是不是願意發力,制定規則並強加管理,微信廣告在朋友圈不斷被人投訴,作為微信的運營者,是不是願意去制定規則,讓分享者在潛移默化中享受分享的價值,而這樣子的分享最後也能真正轉化為消費力,消費本身是一件好事,而僅憑現在羸弱的廣告投放系統,仍然是不夠的。

社交網路的紅利如何被分享者與創造者獲得,是我接下來的研究重點,在呼吸這浮躁的空氣的同時,你願意和我一起安靜地思考嗎?

//下面是推薦書的封面

===只做最真實的自己===

微信公共號IT百問

關注方式:

1、開啟微信搜尋微訊號ID:itbaiwen

2、或者掃描下方的二維碼

回覆h檢視全部文章列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