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運動會專案及規則

shiyihai發表於2007-02-28

去年底公司舉辦了一場趣味運動會,我們部門獲得了第二名!下面是具體的專案及規則.

一、 瞎子敲鑼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6名隊員(33女),分為三組依次進行

2. 比賽賽距:距離6

3. 比賽賽制:按每隊在規定時間(5分鐘)內敲打鑼次數多少排列名次

4. 比賽規則:

1) 每隊隊員按16號排列(順序自定),並用眼罩蒙好眼睛,第一名隊員持敲鑼棒,當聽到發令號後,向前走進行敲鑼,每名隊員敲鑼次數為一次(動作),不管敲沒敲中,均取下眼罩返回將敲鑼棒交給第二名隊員,依次類推,直到時間結束

2) 每隊隊員在進行比賽時,其他隊員不得提示或牽拉,否則將視為犯規,扣掉該專案分數1/次犯規。

5.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二、 滾雪球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12名隊員(至少3名女生),分為兩組依次進行

2. 比賽賽距:場地長約20米,在起、終點分別放上標誌物作為折轉標誌

3. 比賽賽制:按照全部人員手拉手跑回起點的先後按計時取名次

4. 比賽規則:

1) 每隊12人(男女各一半)縱隊排在起點線上,發令後,各隊第一位迅速向前跑去,繞過終點標誌物跑回起點,與第二位兩人手拉手再迅速跑向終點,折轉後返回起點,再拉第三位的手變成三人手拉手向前跑……依次類推,直到整個隊伍手拉手跑完為止。

2) 返回起點的人必須手拉手繞過起點、終點的折轉標誌物才能向前跑。

3) 跑動中不限制隊伍的排法,但必須是手拉手,不得脫手。

5. 全隊人員(12人)全部超過起點才算全部到達。

6.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三、 呼啦圈雲霄飛車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出20名隊員(至少7名女生)

2. 比賽賽距:按排列實際範圍為準

3. 比賽賽制: 一場決勝負,按每隊用時先後按計時取名次

4. 比賽規則:

1) 20名運動員同時上場站在規定的區域內,手拉手一字排開,隊員與隊員之間距離1米左右。第一名運動員手持2個呼啦圈,當聽到發令號後,利用身體的擺動移動呼啦圈給下一位隊員,依次類推,直到最後一名隊員完全擺脫呼啦圈,比賽結束。

2) 其他隊員不允許幫助移動呼啦圈,比賽過程中,當前一名隊員完全完成動作後,下一名隊員方可進行擺動,其他時間內不得移動身體和腳,否則將視為犯規,將扣罰時間2秒。

5.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四、 十人十一足賽: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出10名隊員(男女各半),分為兩組依次進行比賽

2. 比賽距離:30米

3. 比賽賽制:按每隊用時先後按計時取名次

4. 比賽規則:

1) 每隊十人排成一排,腿部由布條綁牢固,比賽中若布條脫落,需在裁判指示下停止前進,綁好後方可繼續前進。否則改隊成績增加10秒作為懲罰;

2) 鳴哨後,十人同時啟動,以十人軀幹到達終點線內沿垂直面,方可到達終點。

5.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五、 心心相印(背夾球):

1. 比賽人數:每隊12人,男女各半

2. 比賽賽距:20米距離

3. 比賽賽制:一場決勝負,按每隊用時先後按計時取名次

4. 比賽規則:

1) 兩端各站6人,每端分成3組,每組2人,背夾一籃球,步調一致向前走;

2) 向前走時,雙手必須在前方,不能碰到球,否則一次罰2秒;

3) 進行接力時,接力方必須線上內完成接力活動;

5.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六、 海底傳月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10名隊員(至少3名女生)

2. 比賽賽制:一場決定勝負,用時最少的隊伍獲勝

3. 比賽規則:

1) 每個隊10名隊員依次排開排成一列,間距一臂;

2) 第一名隊員雙手舉起籃球,其餘隊員彎下腰,雙腳分開,當聽到裁判發令後,第一隊員將球從胯下傳給第二名隊員,依次類推,當第十名隊員接到球后,持球跑到第一名隊員前面依次傳球,當第九名隊員接到球后,持球跑到第十名隊員前面依傳球,依次輪換傳球;

3) 當第一名隊員站在最後一位並雙手持球后視為比賽結束(比賽過程中,第一名隊員是不跑動的);

4) 在傳球過程中,球落地後,須由傳球隊員撿球后重新傳球,否則將一次加罰2秒。

4.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七、 趕豬

1. 比賽人數及分組:每隊10名隊員(至少3名女生)

2. 比賽距離:10米

3. 比賽賽制:一場決定勝負,用時最少的隊伍獲勝

4. 比賽規則:每個隊10名隊員同時站在起點處排成一列,第一名隊員手持木棒,當聽到裁判發令後,利用木棒將起點處的“豬”趕至終點,然後再從終點趕回起點交與下一名隊員。

比賽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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