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網際網路贏利模式之廣告前景淺析

iterduo發表於2013-07-18

  說實話,筆者混網際網路圈不長,不過卻有一條經驗,那就是不管出入何種級別的場合,談談移動網際網路就可以裝逼了。所以……..今天筆者就和大家談談未來移動網際網路的贏利模式。今天先談談廣告是否可行?

  筆者認為,傳統網際網路的贏利模式基本有三種形式:

  1)銷售模式。即利用網際網路達成產品銷售,比如電子商務平臺和團購網站。

  2)廣告模式。即網站、客戶、使用者構成的廣告平臺,可直接廣告展現,或專案贊助,比如各大入口網站、搜尋引擎。

  3)收費模式。即讓使用者為網站內容或產品付費,或建立付費牆,甚至打賞,比如一些傳統媒體轉變過來的數字媒體付費閱讀,付費遊戲等,當然這一模式最成功的的當屬遊戲了。

  這是傳統網際網路的贏利模式,但在移動網際網路生態裡,也是這些贏利模式麼?誠然是不一樣的,因為二者生態不一樣。那麼,廣告在移動網際網路可行麼?

  我們先來看一些資料:

  ①據美國市場研究公司Magna Global公佈的預測資料顯示,今年移動廣告的增長最為迅速,目前增速達 54%,廣告收入約為120億美元。

  ②全球領先的媒體傳播公司ZenithOptimedia也同樣預測了移動廣告的增長狀況。其預測資料顯示,移動廣告收入今年將增長67%,2012-2015年的平均增長率會保持在51%。關於展示廣告,ZenithOptimedia對各種形式的展示廣告做了統一的預測,稱將有20%的年增長率。和Magna Global的預測一樣,ZenithOptimedia預計搜尋廣告收入將增長14%。(以上資料來源於199IT)

  顯然,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正在悄然增長。為什麼會這樣?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移動搜尋。其實邏輯和PC一樣的,之所以傳統網際網路的主要收入來源於搜尋引擎廣告,是因為網際網路時代,消費者開始處於主動搜尋資訊的位置,消費者對於獲取資訊更樂於精準呈現,所以搜尋引擎廣告才可以獲得如此大的增長空間。同理,隨著智慧手機的普及,消費者更樂於採用移動搜尋資訊,所以這也伴隨了移動網際網路廣告的增長。

  比如Bri使用者體驗CEO馬力在知乎分享的一份資料就顯示,“2013年6月14日市場研究機構eMarketer釋出的最新研究報告,去年全球移動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的收入達到88億美元,而谷歌的份額超過50%,為46.1億美元。今年,谷歌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收入將進一步增長92.1%,達到88.5億美元。”

  從這份資料可以看出,顯然,近兩年來,全球移動網際網路的廣告收入這塊蛋糕正在不斷變大,增長最快的就是谷歌了。主要還是因為谷歌強大的移動服務,比如谷歌搜尋、谷歌地圖、Gmail、YouTube等,其中貢獻最大的就是谷歌移動搜尋了。

  所以,在這裡筆者要提醒各位的是,千萬不要過早斷定移動網際網路廣告不可行。雖然有人說,因為智慧裝置的普及,網際網路已趨於個人化,私人化,使用者對於自己不感興趣的內容根本不會容忍它出現在手機上,且由於使用者時間碎片化的存在,廣告的曝光量會少之又少。的確,這個現象是沒錯。但這是在“使用者自己不感興趣的”前提下下的結論。筆者認為,真是因為使用者個性化的加強,廣告的價值才更大。以前呈現廣告都是簡單粗暴的方式推送,使用者不看也沒辦法。但移動網際網路就不同了,因為移動網際網路的細分,基於移動端的服務也越來越多,先不說未來,目前的各種APP就數不清,而這些APP的功能就代表了一些使用者的需求,有了需求,廣告還不好推送麼?

  當然,這也是筆者基於主觀的一種設想。廣告真的能夠全面地植入移動網際網路生態中,還需由事實說話。

  (本文作者@廬陵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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